范文 > 范文大全 > 导航 > 聘任合同书集合10篇

聘任合同书

发表时间:2024-02-24

聘任合同书集合10篇。

现如今社会的经济正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办理几乎一切事情都需要合同。优秀的合同范文是怎样的?您所需要的“聘任合同书”现在可以使用了,如果您认为这篇文章有价值还请收藏这篇文章!

聘任合同书【篇1】

聘任书是聘任书书的简称。它是用于聘任书某些有专业特长或名望权威的人完成某项任务或担任某种职务时的书信文体书 。聘任书在应用写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聘任书一般已按照书信格式印制好,中心内容由发文者填写即可。

完整的聘任书的格式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聘任书往往在正中写上“聘任书”或“聘任书书”字样,有的聘任书也可以不写标题。已印制好的聘任书标题常用烫金或大写的“聘任书”或“聘任书书”字样组成。

聘任书书上被聘者的姓名称呼可以在开头顶格写,然后再加冒号;也可以在正文中写明受聘人的姓名称呼。常见的印制好的聘任书则大都在第一行空两格写“兹聘任书××……”。

聘任书的正文一般要求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首先,交待聘任书的原因和请去所干的工作,或所要去担任的职务。

其次,写明聘任期限。如“聘期两年”、“聘期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再次,聘任待遇。聘任待遇可直接写在聘任书之上,也可另附详尽的聘约或公函写明具体的待遇,这要视情况而定。

另外,正文还要写上对被聘者的希望。这一点一般可以写在聘任书上,但也可以不写,而通过其它的途径使受聘人切实明白自己的职责。

聘任书的'结尾一般写上表示敬意和祝颂的结束用语。如“此致——敬礼”、“此聘”等。

落款要署上发文单位名称或单位领导的姓名、职务,并署上发文日期,同时要加盖公章。

聘任合同书【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任山东电视台综艺频道主持人,20xx年度“我是大明星”年度总冠军王建淼及山东电视台综艺频道主持人李蒙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_ ” 主持。现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主持节目及活动

1、时间:

2、地点:

3、内容:

二、报酬:乙方的报酬为人民币 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双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

2、 甲方应该提供乙方为主持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 甲方提供主持节目及活动相关的内容及方案,如需要改变计划或方案,甲方应及时

4、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及甲方的要求程序,全面认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

5、方案中注明需要乙方主持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法完成,应及时提前通知甲方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影响节目及活动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出席提供主持节目及活动的则视作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除外。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在节目主持完毕或活动结束之后 日内未支付乙方全部报酬,应当按照报酬的 %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履行主持节目及活动的义务,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主持的节目及活动

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终止。

2、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时给乙方支付报酬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双方应协商解决,并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损失。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未尽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任合同书【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通州市政府《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与安排,并对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实施考核和奖励。

3、 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内自学成才,优先安排时间参加函授或考试(费用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类似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情绪的。

5、 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

6、 乙方五十周岁,自然离岗。

乙方:

1、 享有所在岗位同职人员的同等政治、工作和待遇,享有国家法律、《

教师法》保护和本合同明确的一切权益。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履行保教义务,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职,如中途辞职,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1、 任务: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

乙方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幼儿,努力知识和技能,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品行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 甲方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乙方每学期进行绩效考核,一个学年度综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月薪制(寒照发),工资实行结构制:基本工资 350 元,学历工资:有专业学历幼师 60 元,中师 40 元,学前大专

80 元;工作年限: 2 元每年,满出勤: 80 元;职务补贴: 元;另100元作为浮动,待学期结束考核发放。

2、 甲方负责每年给乙方办理500元的养老保险和100元的医疗保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园董事会的补充决定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五接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聘任合同书【篇4】

讲座教授聘任合同书


一、合同双方


甲方:(学校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教授姓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编:


二、合同内容


甲方与乙方就乙方被聘为甲方讲座教授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1.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获准在甲方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享有相关权益。


2. 乙方的专业领域为(填写具体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甲方将提供相应的场地、设备和资源支持,以便乙方履行其教学、研究职责。


3. 乙方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学校承担和讲授相关课程,并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研究活动;参与学术论坛、研讨会和国内外合作项目;在国际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等。


4. 乙方的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填写日期)起至(填写日期)止。如有需要,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


5. 甲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具体标准以乙方职级和学术贡献为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首期工资。


6. 乙方享有在校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的权利,并可根据学术研究的需要申请短期离校。


7. 乙方在校期间,享有与甲方教师同样的教师职务和职称评定机制,并有机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


8. 乙方的研究成果归属于乙方本人,但甲方享有优先发表的权利。甲方将为乙方的学术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9.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育教学方针,维护甲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10. 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是乙方自愿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条件包括: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故意传播错误信息或伪造数据等行为;严重失职或不称职,严重影响甲方学校的正常运行等。


11. 合同终止后,甲方保留乙方在学术界的称号和荣誉,并欢迎乙方继续为甲方学校的学术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三、合同生效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在甲方学校存档备查。


2. 如对本合同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讲座教授聘任合同书》的具体内容,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生效。本合同内容详细、具体、生动,旨在保障双方权益并促进甲方学校的学术发展。

聘任合同书【篇5】

岗位聘任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确保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诚信、互利原则,签订本《岗位聘任合同书》,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任事由

1、甲方依据公司自身的发展需要,需要聘请一名员工;

2、乙方因其具备适用于甲方的职业技能,能够胜任甲方聘请的工作,因此双方愿意共同合作,达成聘任协议。

二、聘任内容

1、聘任岗位:(填写)

2、工作地点:(填写)

3、工作职责:(填写)

4、绩效指标:(填写)

5、工作时间:(填写)

6、试用期:(填写)

7、试用期工资:(填写)

8、正式工资:(填写)

9、聘用期限:(填写)

10、其他约定:(填写)

三、薪酬福利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其聘用岗位上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调整:乙方在岗工作期间,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凡是调整都须经甲方与乙方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

四、聘任条件

1、乙方必须在试用期内达到甲方岗位的要求,通过岗位考核,否则双方协议解除;

2、双方协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

1、甲方对乙方在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劳动纪律、安全、卫生规定等方面的劳动保护责任;

2、乙方在工作中也应具备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责任,并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预防活动。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试用期或聘期内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按照约定自主决定终止合同,乙方无权反对并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经济责任;

2、乙方发生劳动纠纷或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时间,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填写)年,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签订新合同,跟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合同条款;

2、甲方出现经营状况困难等原因时,应事先与乙方交涉,商定后甲方可解除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因执行此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和解原则,在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申请调处;

2、未通过调处解决的,则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合同样本】

(本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需以实际协商情况为准)

岗位聘任合同书

甲方: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10-888888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5678910111213X

乙方:李四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10101199010295242

联系电话:13899998888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诚信、互利原则,签订此《岗位聘任合同书》,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任事由

1、根据本公司市场拓展和人才建设需要,招聘合适、性格活泼、协调能力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才;

2、李四应公司要求参加面试,经公司综合考察,符合公司用人需求,因此双方愿意共同合作达成聘任协议。

二、聘任内容

1、聘任岗位:市场拓展经理

2、工作地点:北京市XX区XX路XX号

3、工作职责:市场开拓、销售业务拓展、团队管理、配合项目实施及运营等

4、绩效指标:达成营销业绩目标、团队建设、客户满意度等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 18:00

6、试用期:3个月

7、试用期工资:月薪9000元 (税前)

8、正式工资:月薪12000元 (税前)

9、聘用期限:一年

10、其他约定:无

三、薪酬福利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其聘用岗位上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调整:乙方在岗工作期间,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凡是调整都须经甲方与乙方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

3、加班工资:加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工作制度执行;

4、五险一金: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聘任条件

1、乙方必须在试用期内达到甲方岗位的要求,通过岗位考核,否则双方协议解除;

2、双方协商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

1、甲方对乙方在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劳动纪律、安全、卫生规定等方面的劳动保护责任;

2、乙方在工作中也应具备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责任,并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预防活动。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试用期或聘期内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按照约定自主决定终止合同,乙方无权反对并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经济责任;

2、乙方发生劳动纠纷或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离岗超过规定时间,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签订新合同,跟据实际情况,变更原合同条款。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因经营状况困难不得不减员的;

(2)因公司解散破产等异常原因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乙方陈述入职前提供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证明文件为虚假的;

(5)乙方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6)其他依法依约能够解除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因执行此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和解原则,在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申请调处;

2、未通过调处解决的,则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单位(盖章):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李四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合同样本】

聘任合同书【篇6】

岗位聘任合同书

甲方:

地 址:

电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地 址: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岗位聘任合同: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1.工作岗位: 图片编辑

2.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宣传材料中图片的优化、设计和编辑。

二、工作地点

1.工作地点:甲方公司

2.工作时间:每周五天,上午9:00-下午5:00,每天工作8小时。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人民币8000元/月。

2.工资结算:甲方将于每月10日结算上个月的工资,以转账方式支付。

3.加班及休假:乙方的加班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加班费的标准支付。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司规定的带薪年假。

四、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甲方将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2.住房公积金:甲方将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3.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可享受甲方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由甲方另行发布通知。

五、劳动保障和安全卫生

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2.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

3.如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或患病,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补偿。

六、岗位聘任期限

1. 甲方为乙方聘任的时间为12个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在岗聘任期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工作,应当提前协商,双方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七、合同解除

1. 合同期满或达成书面续约协议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 本合同解除的原因包括:乙方自愿辞职;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乙方因病或事故导致工作不能继续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

3.乙方应当在书面解除申请提交甲方30天前通知甲方,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八、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聘任合同书【篇7】

甲方:________(通常为用人学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岗位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_____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课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四、工作报酬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年薪为_____元。

规定了试用期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____元。

执行课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执行。

合同期限内有寒暑假且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间的薪金。

第十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_____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病_____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还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_____、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双方就奖励做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聘任合同书【篇8】

陈允斗与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xx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民提字第81号)

裁判摘要

一、租赁采矿权属于一种特殊的矿业权转让方式,采矿权转让合同属于批准后才生效的合同。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出租采矿权须经有权批准的机关审批,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诉讼中,采矿权租赁合同未经批准,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未生效。采矿权合同虽未生效,但合同约定的报批条款依然有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据此请求对方继续履行报批义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客观条件允许的,对其请求应予支持;继续报批缺乏客观条件的,依法驳回其请求。

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陈允斗。

委托代理人:曲凤智,辽宁明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刘家发,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潘宁。

委托代理人:程绍武。

陈允斗因与宽甸满族自治县虎山镇老边墙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于20xx年8月14日作出的(20xx)辽民再字第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20xx年12月15日作出(20xx)民监字第2号民事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4月1日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诉人陈允斗及其委托代理人曲凤智,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刘家发及其委托代理人潘宁、程绍武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允斗于20xx年8月8日向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丹东中院)起诉称,20xx年10月6日,陈允斗经依法投标取得村委会所有的老边墙第一、第二金矿的开采经营权,同日双方又签订了《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约定:开采经营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合同签订后,由于案外人程绍武对村委会提起诉讼,村委会至今未将老边墙第一金矿(以下简称第一金矿)交给陈允斗经营。老边墙第二金矿(以下简称第二金矿)由于村委会不能全部交付金矿设施,陈允斗不得不另行投资重开巷道开采。并且由于村委会与他人的纠纷,致使第二金矿的采矿证有三年无法办理,合同无法履行。陈允斗请求法院判令:1.村委会履行合同约定的将第一金矿交给其经营的义务;2.如不能交付,由第二金矿代为履行;3.村委会顺延履行第二金矿的合同期限三年;4.村委会赔偿其经济损失160万元。

村委会一审答辩称,陈允斗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村委会没有义务向陈允斗交付金矿的设施,陈允斗无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与村委会无关。陈允斗请求村委会赔偿损失没有客观依据,其损失不应由村委会承担。

丹东中院一审查明:20xx年8月31日,村委会与老边墙金矿(分为第一金矿、第二金矿)原承包人的承包协议到期,村委会于同年9月28日发布了《老边墙金矿租赁告示》,其主要内容为:老边墙金矿于20xx年9月1日承包到期,根据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和县政府1999年第34、35号文件精神,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现对外公开招标:标的40万元,格外加投标总额20%镇政府管理费;合同期限五年;金矿所有手续由承包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设备和电力及毛台上矿石归原承包者,限期在投标之日起20日内撤除;在承包期内矿山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均由新承包者承担,村委会不承担经济责任。

20xx年10月6日,陈允斗(乙方)中标并与村委会(甲方)签订《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约定:村委会通过招标将老边墙金矿租赁给陈允斗开采经营,开采经营期限五年,即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陈允斗一次性向村委会缴纳五年的经济补偿金,并按中标数额的20%一次性向所在镇政府缴纳补偿金;金矿所有手续由承包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如因有关手续办理不妥无法开采,租金不予返还,所造成的损失亦由陈允斗自负,设备、电力、毛台上矿石及矿井内原承包者开采的矿石归原承包者所有;在租赁期内矿山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陈允斗承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年期满后,村委会与陈允斗协商另行签订协议,但补偿金不得低于本次中标数和按中标额20%上交给镇政府的补偿金。如陈允斗不继续经营,村委会收回金矿开采权进行招标;陈允斗不继续经营必须在20日内将设备拆除,否则村委会有权强行拆除,费用由陈允斗承担,后果自负:如有一方违约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另赔偿违约金2万元。双方还对其他事宜进行了约定。

协议签订后,由于老边墙金矿原承包人程绍武未及时将其设备从第一金矿撤出,致使陈允斗不能依据协议约定正常经营该矿。同时,也由于程绍武及其亲属的原因,致使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只颁发了第二金矿20xx年和20xx年的采矿许可证。第二金矿20xx年、20xx年和20xx年的采矿许可证未予办理和颁发。另查,陈允斗经营老边墙金矿期间,对矿山的井巷工程进行了增建。经评估,陈允斗增建的矿山井巷工程价值706874.90元。

丹东中院一审认为,陈允斗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之前,均知道该矿的原租赁人程绍武因刑事犯罪被拘押,其租赁合同的期限已经届满,但采矿证没有交还村委会,其采矿设备及部分矿石仍在矿内没有运走。村委会在告示中也示明了有关情况。村委会的做法属于规避商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该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陈允斗自愿接受村委会设定的条件参加竞标,双方在协议中就有关情况的约定亦为有效。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村委会在排除案外人妨碍、办理采矿权证等方面,均对陈允斗尽了协助义务。对此陈允斗、村委会均无异议。现陈允斗主张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案外人妨碍使其无法行使五年开采权,而要求由村委会顺延履行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其理由是村委会应从案外人处收回已出租的金矿,不符合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的约定。造成陈允斗不能完全履行租赁协议的原因,是案外人的侵权行为所致,陈允斗应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村委会在租赁协议履行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该院遂于20xx年12月18日作出(20xx)丹民三初字第52号民事判决,驳回陈允斗的诉讼请求。

陈允斗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12月30日向辽宁高院上诉称,(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该判决认定租赁协议未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是案外人侵权行为所致,陈允斗应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村委会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这种认定是错误的。村委会未履行协议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村委会在《老边墙金矿租赁告示》中示明:“设备和电力及毛台上矿石归原承包者,限期在投标之日起20日内将原承包者的所有设备撤除。”陈允斗正是对此相信才参与投标并与村委会签租赁协议的。村委会作为采矿权人,只有它能够从原承包人手中索回采矿许可证,一审判决认定该风险由陈允斗承担是错误的。(二)一审判决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错误的。本案是合同纠纷。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但一审判决却认定应由陈允斗向案外人主张权利。本案租赁协议合法有效,陈允斗按照中标的租金数额交纳了相应的款额,理应享有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其上诉请求是:1.撤销一审判决;2.村委会履行协议约定的将第一金矿交给陈允斗经营的义务;如不能交付,则由第二金矿代为履行五年;3.村委会赔偿陈允斗经济损失706874.90元。

村委会在二审庭审中答辩称,根据合同约定和客观事实,村委会没有任何违约事实,其已经交付了金矿,陈允斗请求如不能交付第一金矿则由第二金矿代为交付没有法律依据;对于没有办理采矿权证的问题,协议约定由陈允斗自行办理,如无法开采,损失自负,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陈允斗也有开采行为。另按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爆破作业,陈允斗因盗伐林木被判刑,依法不能从事矿山开采经营,其提出顺延履行合同的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因村委会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二审法院应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辽宁高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供新证据。

辽宁高院另查明:一审法院于20xx年3月7日对关联另案作出(20xx)丹民一合初字第117号民事判决,该案原告为案外人程绍武,被告为陈允斗和村委会,案由是金矿承包合同经营权、财产所有权、财产返还纠纷。该院判决驳回程绍武的诉讼请求。程绍武上诉后,辽宁高院于20xx年10月11日作出(20xx)辽民一终字第235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宁高院二审认为,涉案租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成立。关于采矿经营权的取得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均明确规定采矿经营权是特许经营权,其批准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涉案租赁协议没有履行法定强制性规定的审批手续,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为无效。

无效协议自始没有效力,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陈允斗所诉村委会违约行为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协议无效涉及的损失赔偿,应以签约时双方的过错情况予以考虑。但鉴于陈允斗在一审中并未主张村委会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及举出相关证据,因此,其所称损失应予赔偿的理由,法律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该院于20xx年7月30日作出(20xx)辽民二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允斗不服二审判决,向辽宁高院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二审法院将陈允斗与村委会之间的租赁关系认定为采矿权的承包转让关系,并认定协议没有履行法定强制性规定的审批手续的主要证据不足,认定事实错误。二审判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认定协议无效属适用法律错误。该判决依据之一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是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协议无效的依据。即便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也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因为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既未规定采矿租赁协议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更未规定登记后才生效。(二)村委会的违约行为,致使陈允斗未能完全取得金矿租赁权,村委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陈允斗造成的损失。故请求:1.撤销本案二审判决;2.改判按照租赁协议约定,村委会交付第一金矿给陈允斗;如不能交付,则由第二金矿代为履行五年:顺延履行第二金矿的协议期限三年;3.村委会赔偿陈允斗经济损失160万元。

村委会再审答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辽宁高院于20xx年5月20日以(20xx)辽立民监字第4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再审本案。

辽宁高院再审查明:20xx年10月14日,村委会填报《采矿权出租申请登记表》,此表载明租赁期限为五年,宽甸满族自治县地矿办公室及丹东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署同意,但未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有效期分别截止20xx年4月30日和20xx年4月30日的《企业法人执照》副本载明,陈允斗是第二金矿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于20xx年7月5日决定免去陈允斗该职务,任命江新德为该矿法定代表人。

辽宁高院再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辽宁高院再审认为,关于涉案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六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除非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等几种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变更采矿权主体,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外,不得转让采矿权。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对采矿权的出租及其他转让方式设定了强行性规范。对涉案金矿采矿权的出租,亦应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条件和程序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陈允斗与村委会于20xx年填报的《采矿权出租申请登记表》,虽经宽甸满族自治县地矿办公室及丹东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同意,但其是作为下一级地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呈请审批的,是请批过程中需要履行的行政程序,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效力。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市级地矿部门没有审批权。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作出行政许可前,应认定该项请批尚处于申请阶段,并未得到审批管理机关的批准。因此,本案金矿租赁协议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关于村委会是否构成违约、应否对陈允斗进行赔偿的问题。因涉案租赁协议无效,故不存在按该协议有效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无效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权。陈允斗在一、二审及再审程序中,均要求追究违约赔偿责任,而未诉缔约过失责任。鉴于陈允斗并未以村委会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诉请赔偿损失和提供证据,因此,其所提由于第一金矿没有交付,致使其投入巨资重新打造井巷工程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的理由,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应支持。

经辽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该院于20xx年8月14日作出(20xx)辽民再字第26号民事判决,维持(20xx)辽民二终字第91号民事判决。

陈允斗不服(20xx)辽民再字第26号民事再审判决,于20xx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诉称,其与村委会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租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登记手续,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亦在20xx年为其办理过采矿许可证,原再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是错误的。再则,在程绍武诉村委会和陈允斗一案中,法院已经认定本案所涉租赁协议有效,并据此驳回程绍武的诉讼请求。同样的协议,原审法院作出相反的判决,显然错误。故请求:1.撤销辽宁高院(20xx)辽民再字第26号民事判决;2.支持陈允斗的诉讼请求。

本院再审查明:涉案租赁协议签订后,陈允斗依约一次性交清了补偿金(即租金)54万元。20xx年10月9日,村委会与程显锋签订《宽甸县虎山镇老边墙村第二金矿采矿权转让协议书》。此后,程显锋又将该矿的采矿许可证办理到自己名下,成为该矿的采矿权人,有效期至20xx年3月7日。村委会现已不是第一金矿、第二金矿的采矿权人。

本院查明的其他事实与辽宁高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是出租人村委会与承租人陈允斗因《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的履行发生的纠纷,在此法律关系中,村委会是采矿权人,双方约定租赁的是采矿权而非包括采矿设备在内的整个矿山。采矿权租赁是采矿权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不发生采矿权主体的变更。根据本案当事人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性质,应确定本案案由为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原判决确定本案案由为“矿山租赁合同租期延续及赔偿纠纷”不妥,应予变更。

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情况,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涉案《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是否有效;(二)村委会是否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租赁协议应否继续履行。现分别分析论述如下:

(一)关于涉案《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陈允斗主张涉案租赁协议有效。其理由是:1.涉案金矿此前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并已承包给他人;2。当地县、市国土部门已同意村委会报批的采矿权出租申请,只因另一诉讼影响未办成;3.在另一类似诉讼中法院认定采矿权租赁协议有效。村委会则主张涉案租赁协议未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因此无效。本院认为,采矿业属于特许行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涉案金矿的采矿权和租赁权都要经过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其中任何一项权利未经批准,其采矿行为不受法律保护。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000年11月1日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业权的出租、抵押,按照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由原发证机关审查批准。”据此,本院认定涉案租赁协议已合法成立,尚未生效,该协议条款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产生违约责任。

涉案《老边墙金矿租赁告示》和《老边墙金矿租赁协议书》均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后者是对前者的确认和补充。两者第四条均约定:“金矿所有手续由承包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后者还约定:“如因有关手续办理不妥无法开采,租金不予返还。所造成的损失亦由乙方(即陈允斗)负担。”由此看出,协议约定的办理金矿所有手续的义务人是陈允斗,手续办理不全的责任亦由陈允斗承担。签约当时,陈允斗明知村委会尚未从原承包人手中收回采矿许可证,租赁该金矿会冒巨大商业风险,却执意投标并签订上述协议,是一种甘冒风险的行为。协议签订后,村委会积极办理采矿权租赁审批手续,当地县、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已审核同意,只因程绍武拒不交出原采矿许可证并起诉村委会而未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村委会对此尽了协助义务,没有过错。据此,村委会对采矿权租赁手续不全并不构成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村委会是否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租赁协议应否继续履行的问题。

陈允斗主张村委会未办理全部采矿许可证并交付涉案金矿,使其不得不重开巷道,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村委会则主张涉案租赁协议无效,不产生违约责任。本院认为,涉案租赁协议签订后,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协议没有全部履行,致使陈允斗无法正常开矿,确实遭受了经济损失。但由于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陈允斗遭受的损失不能依据该协议的违约条款获得救济,故对于陈允斗主张的协议无法履行的责任在村委会,村委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出租采矿权以拥有合法采矿权为前提,鉴于目前村委会已不是涉案金矿的采矿权主体,丧失了履约条件和能力,依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继续履行涉案租赁协议已不可能,对于陈允斗关于涉案租赁协议应继续履行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陈允斗虽然因采矿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其在明知租赁协议未生效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巷道,属于违法开采行为,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后果自负。对其关于村委会因违约应赔偿其160万元的请求,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涉案租赁协议未生效,村委会据此取得的陈允斗交付的租金本应返还,但鉴于陈允斗在本案中对此未提出主张,本院不能直接判决返还,陈允斗可以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涉案采矿权租赁协议未生效,村委会不应承担违约责任。退一步讲,即使认定租赁协议有效,鉴于该协议均约定村委会免责,陈允斗对不能依约采矿经营产生的风险自担,村委会同样不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村委会现已不是采矿权主体,涉案租赁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陈允斗主张继续履行该协议的依据不足,对其诉求不予支持。辽宁高院再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虽在认定涉案租赁协议无效和案由方面存在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辽民再字第26号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韩玫

审判员张进先

代理审判员宋春雨

二#65533;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韩帅

审判长简介

韩玫高级法官:1962年出生,法律硕士。2000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聘任合同书【篇9】

岗位聘任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个人姓名)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岗位聘任

1.1 甲方将乙方聘任为(职位名称),负责(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安排由甲方领导安排,乙方应服从安排并确保完成任务。

1.2 乙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因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3 聘用期限为(时间),届时将进行聘用是否继续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与否的参考依据。

二、薪资、保险福利

2.1 乙方工资待遇为(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日期由甲方安排确定。

2.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福利。如乙方需要申领公积金等福利,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

2.3 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临时加班或者特殊工作任务,甲方应当为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提供相应的补偿款项。

三、劳动纪律、秩序

3.1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服从甲方领导和上级安排,并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间完成任务。

3.2 乙方应当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技术资料,确保公司安全。

四、减损责任和禁竞规定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有意外损坏公司设备或者机器等物品,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2 乙方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在离开公司后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公司的机密信息。离职后应当做好公司机密的交接工作。

4.3 乙方在离职后(时间)内不得在同行业从事与甲方公司业务重叠的工作。

五、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继续聘用,应另行签订续聘合同。

5.2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未如实支付乙方的工资福利;

(2)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3)乙方工作环境存在严重的安全或者卫生隐患,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

5.3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2)乙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3)乙方患重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工作任务。

六、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以及双方因合同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请法院解决。

6.2 甲方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调解时,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仲裁并作出调解决定。调解决策应当由甲乙双方在调解时共同签订,作为争议解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6.3 甲方提出协商解决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做出回应,确保协商进程和结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出。

七、合同生效及变更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于(时间)到期,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7.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人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个人证照副本、学历证书及原件等相关材料)

聘任合同书【篇10】

岗位聘任合同书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单位):XXX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个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拟聘请乙方担任本单位的XXX岗位,特制订本岗位聘任合同书,内容如下:

一、岗位聘用

甲方聘任乙方为其担任XXX岗位,入职时间为XXX年XX月XX日。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实际努力为甲方公司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乙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进度和效益;

2.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协助公司完成其他工作。

二、聘期

乙方的劳动合同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日工作时间为XX小时,包括午休时间(XX点至XX点)。乙方应按时上下班工作,不得早退、迟到、旷工或者拖延工作进度;

2.乙方享有带薪年假XX天,按规定提出申请后批准。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为人民币XXXX元/月,以甲方支付的实际金额为准。在合同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公司的经济状况给予不同幅度的加薪;

2.甲方为乙方缴纳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甲方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劳动条件和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职业伤害发生;

2.乙方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遵守有关制度、规章和标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工作场所进行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护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并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和器材;

4.乙方在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会和负责人,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待遇和救治。

六、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泄漏,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和业务交易情况向任何人泄露或透露;

2.乙方离职后,应如实向甲方交代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业务交易情况及其他经甲方明确规定不能披露的商业、技术资料信息,不得擅自带走公司档案和资料。

七、终止劳动关系

1.合同期届满,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离职;

2.本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XXX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应予以审核和处理。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八、其他

1.本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正式签订,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在特殊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网上电子合同、邮件等方式签署或确认合同有效性;

2.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司):X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XXX(签字)

乙方(个人):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