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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发表时间:2024-03-0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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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1)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

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2)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3)

“过五关,斩六将,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英雄人物呢?那是威风凛凛的关羽。”我看着老师的练习,脱口而出。哎!谈到关羽,便令人想起《三国演义》,那可是我最爱看的书了。

记得我刚买这本书是为了免受妈妈的训诫——不看书,只爱看电视。没意思地把它买了。好几个月了,一个字,一段文也没看过,可以说是糟蹋了它。我只把它当作显示我爱看书的工具。

不过那一天,我终于懂得珍惜它,爱护它。

当时的我,因好朋友的逝去而感到低落,也没意思去读书,总是分心于悲痛中。我躲在屋里哭,为了不哭,我从旁边的书中拿出了这一本《三国演义》,认真地看。晶莹的泪珠干涸了,只有安静,只有孤零零的我在看书,萌动着我枯干的心灵。

我忘却了任何事,一心看书,慢慢地,对里面的精彩的故事开始感兴趣,一天不看,总觉得浑身不舒服,沉迷书中的故事甚至超出晚睡时间。人物的生动描写,故事的内容我最为关注,威武的张飞,仁义的刘备,坚毅的关羽,我无不熟悉。特别是关羽那威风形象——身长九尺,胸飘胡须长有二尺,面如枣红,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更甚者,面对割肉,面不改色;面对死亡,视死如归,令我万分感慨。而每次打开《三国演义》,我总是先看篇章,特别留意我佩服的关羽。自然,我便对《三国演义》产生浓厚的兴趣。

每一天,我都要仔细地看三章故事,不然,吃不安,睡不着,自然也对《三国演义》有了感情,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才放下心来回到过往快乐的生活。但,我依然对《三国演义》念念不舍,便给自己做了些关于《三国演义》的问题,自己作答,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更深认识。随后,我还买了其它的名著,认真去看。渐渐地,我爱上了看书。

《三国演义》,是你把我从沉郁中救出来,是你让我感到了看书的快乐。我喜欢你,你让我从此走进广阔的书籍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4)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良知,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仍是《西纪行》。

《西纪行》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门徒。巨匠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号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号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号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诚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仍是大战红孩儿部门了!

这红孩儿是鼎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抓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纪行》的试卷。由于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假如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孙漂流记,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但他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独自一人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这本书讲述的是他在那小岛上发生的奇遇。

他,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惊讶的数字!不用想都可以知道鲁滨逊受尽了多少苦,他一直坚强的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学会了很多生活的技能,如搭帐篷、种树等等。他遇上了星期五,收服了他当仆人。他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加以建设,成了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岛。他是多么坚强,有毅力,勇敢。

这本书处处吸引着我,让我不管一切想读下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深处困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不敢勇敢地站起来。鲁滨逊在孤岛伤都能不饿死,还学会了许多东西;我们在这富饶的江南水乡,就更应该去努力学习,天天向上!这本书时刻激励着我,不要做一个懦夫,不要害怕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当时,姐姐要去书城,我就对她说:姐姐,你去书城帮我买本书吧!姐姐说:好

下午,姐姐一回来,我就迫不及待的问:姐姐,你帮我买的书呢?说完,姐姐就从包里拿出来。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小豆豆的第二个学校,巴学园。【小豆豆转过一次学。】因为小豆豆的第二个学校里有电车教室,还有游泳池呢!

现在我来说一下里面的人物。有小豆豆、小豆豆的爸爸妈妈、小豆豆的狗、小林宗作老师、泰明等。我最喜欢小豆豆。因为她天真、可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句子是:小豆豆跪下来,把白花放在泰明的手边,然后,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泰明的手,这是小豆豆曾经拉过多少次的手,是令小豆豆留恋不已的手。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7)

历史如一条大河奔流,吞吐日月,生生不息,代代不已。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这本书描写的就是关于隋末唐初的历史,书名叫做《隋唐演义》。

这本书以隋唐历史为背景,讲述了瓦岗寨英雄好汉们的传奇故事,他们起兵反抗隋朝暴政,最后帮助李氏推翻隋朝,建立了唐朝。书中成功塑造了秦琼、罗成、单雄信、程咬金等众多家喻户晓的草莽英雄形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罗成,他白马银枪、英俊潇洒,是典型的偶像实力派战将。在隋唐18条好汉中,排名第7。罗家枪法在本书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罗成的兵器为五钩亮银枪,出招又快又狠,别看罗成年纪小,但是枪法高,为大唐江山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是通过这本书我们能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男生看了这本书,可以变得像秦琼一样豪气仗义,像单雄信一样耿直忠诚,像程咬金一样幽默风趣;女生看了这本书,巾帼不让须眉,看了这本书,我们各个都能当英雄好汉,胸襟广阔,光明磊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8)

要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我会绝不犹疑的回答--《三国演义》。起初读这本书我就对它爱不释手了,读完更令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英雄人物众多,有的神机妙算,有的.武功高强,有的赤血丹心……但我最喜欢、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他一生为回报刘备的知遇之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崇拜诸葛亮足智多谋:东吴的周喻认准了诸葛亮以后会是江东的大患,总想设计杀掉他。为了达到目的,周瑜下了军令:三天时间,让诸葛亮打造十万支箭。周瑜认定诸葛亮完成不了任务,只待三天后把诸葛亮斩首。谁料诸葛亮充分展现了他的智谋,通过草船向曹操”借“来了十万多支箭,如期完成了任务。

我崇拜诸葛亮熟知天文地舆。火烧赤壁一战中,周瑜之所以能够大败曹军,与诸葛亮知天象、借春风的本领分不开的。在对诸葛亮心服口服同时,也加深了周瑜对他的妒忌。周瑜临死前长叹道:”既生喻,何生亮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9)

暑假的时候,爸爸帮我买了一本书《狼灌河》,我才看一面就爱不释手了。

这本书共分八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故事《獾》和第二个故事《静静的白桦林》。在鄂温克族人格利什克猎杀了一头成年的獾。格利什克走过去看到了一只正瑟缩地站在茂密的灌木丛间的小獾。他把这只小獾带回了营地。小獾在格利什克的庇护下成长为一只巨兽。就在格利什克要到山下去的时候,这只巨兽也跟着去了。被逼无奈的格利什克只好把枪头对准这只巨兽,枪打到了它旁边的石头,可它怎么都不肯离开一次,格利什克在一场火灾中悄然逝去了。人们把他埋在一棵大树下,但小獾却永远在这里保护着逝去的格利什克。这个故事写出了人和动物的那份真挚的深情。在《静静的白桦林》中,巴图跟着一头母狼来到了沙地。这只母狼把它的孩子埋到了沙地里,只有头没埋到,自己去吃没吃完的动物。巴图走过去把小狼的头给砍了,小狼的头像果实一样滚了下来。巴图又把头给放了回去。母狼回来时,摸了一下小狼的头,可头滚了下来母狼因为伤心过度,跳崖自杀了。

在这一本森林动物小说里,一幅幅人类和动物共行共生的图画一一呈现在我的眼前,插图和文字珠壁联合,谱写了一首森林之歌,各种动物和鄂温克猎民们息息相关的奇异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从中体会到鄂温克人和动物们的共生共存,感受到他们对林地和森林的爱护,还有对森林里所有动物的关心。从现在开始,我也一定要努力保护环境,爱护那些可爱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