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心得体会 > 导航 >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范例九篇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3-12-20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范例九篇。

在职场上,文档处理已经成为一项必备的技能,而范文在写作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语言和文化经验和素材。那么,在撰写范文时,我们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考虑呢?接下来,我将与大家分享一篇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优秀文章。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1】

根据酒店管理公司重点工作的安排,在酒店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各类用电设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要全方位、多角度的排查酒店用电设备安全隐患,并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酒店用电设备的检查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时效性,能够把隐患排查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位员工,酒店成立了以总经理朱XX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小组。同时结合排查范围广,点比较分散,不能够全面、系统的排查安全用电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小组制定了应对的措施,采取了由小组长牵头组织小组成员系统排查,相关部门同步深入检查的方式,从生活类用电设备、生产类用电设备、办公用电设备入手,查找各自部门的安全用电隐患,并对过去查出但还没有整改的隐患再次进行疏理。最后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所有查处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本着不影响酒店正常的生产秩序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

经统计,在本次安隐患排查治理中共发现各类安全用电隐患7起,其中:

1、客房烧水壶水开后不自动断电;

2、客房空调插头电线裸露;

3、客房电控柜面板开关脱落;

4、搅磨机防护罩脱落;

5、燃气灶连接软管油污较厚;

6、空压机电源线绝缘皮破损;

7、客房电视插座面板破损。

其中6项已经得到有效的落实整改,1项正在整改。

通过本次用电设备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种用电设备安全隐患得到了根治,有效的防范了各类用电设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加强了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为酒店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用电环境。

XX酒店

20xx年X月X日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自4月上旬始,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菊月、李玉海、纪检组长张龙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要求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们制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柳食药监察〔2006〕1号),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在审批、认证、抽验、稽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四是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五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六是要对监管相对人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实行诚信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我们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坚决纠正和杜绝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脚踏实地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摸底,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根据局党组会议的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下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向企业介绍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的同时,阐明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设想及步骤,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市医疗器械厂、**市赣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我局开展专项治理的单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利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堵塞以权谋私漏洞,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制定并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和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严把准入关。        首先,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厅外私自接件审批现象。        其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或简化。总体缩短办事时限30%以上,对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等完全公开。        第三,严把准入关。对全市已经通过G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3】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三峡库区客船、滚装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各船舶实际,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归州“6.15”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认真贯彻宜昌海事局的指示精神公司总经理王联勇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公司所属各船舶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填写《sms运行情况检查表》及《日常监控报告》报安全总监审阅,所发现问题要求按sp0901和0902要求纠正。并进行了全面布署,认真进行了安全检查,6月30日至7月1日公司总经理室会同公司安全总监、航务经理、机务经理、总经办对公司岸基的体系各要素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宜昌海事局的要求,在内部开展了自纠自查并进行了相应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运行情况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若干项,现场整改三项,限期整改二项,检查中主要发现的问题是:

1、岸基地没有按《安全会议制度》的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限7月份纠正。

2、没有按规定时间内举行船岸联合演习,限一周内完成。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公司采取了强化措施,严格督促各部门按时整改,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主要领导和各船舶船长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主要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加大了安全生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严格按照上级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

2、遵章守法,加强船员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整改隐患,现在公司对各船舶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一个勤字,做到了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严格督促各船舶加快整改,把一切隐患消失在萌芽中,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控制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逐级报告对安全事故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经过自查自纠,公司岸基地、船舶的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现象正在逐步得到纠正完善,完全满足sms安全管理运行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彭州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xx)》,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食药监彭发〔〕5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市局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为主线,以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活动为重点,以强化行政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采取五项切实可行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省工商局等七部门文件下发后,市局迅速向下作了传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从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市局向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做了专题汇报,经市领导同意,主持召开了六部门联席会议,并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市局还根据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工商局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系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为全面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根据市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分工,市局也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副局长统筹协调,双生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同时,各分局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使整治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市局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因特网等载体将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整治工作的内容、范围、重点进行了广泛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150台次,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散发宣传单3500份,图片展示板24块,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四是搞好调查,摸清底数,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汽车市场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各类经营主体的数据档案,为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据统计,全市共有新机动车市场经营主体22家、汽车配件市场经营主体486家、汽车维修市场经营主体276家。

五是开展实地检查,做好规范工作。

市局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类汽车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新审查了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了企业经营行为,对无照经营的经销企业予以坚决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业户予以警示,对各类汽车市场违章违法案件及时予以查处。

截至9月15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37人次,车辆335台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667家,其中汽车经营企业23家,汽车维修企业241家,汽车配件经销企业328家,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旧机动车市场2处。共取缔无照经营业户9家,对25家业户予以警示,共立案28件,罚没入库近3。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汽车市场的经营秩序。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4】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立足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立场,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工作,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秉着有责改之,无则加勉的思想,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促使干部实干真干,勇担当、有作为。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党支部座谈、开展以“勇担当、乐奉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让人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主动、积极作为的精神,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为官不为是消极腐败的危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觉悟,学深悟透,补足精神之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制定方案,提出治理内容。从治理内容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制定方案,治理为官不为。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标本兼治,分级负责、严厉严肃全局各党支部、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履行职责中失职失责、慵懒散漫等行为。一是局班子自查落实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对管辖范围内或分管领域内存在或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研究或议而不决,采取的措施不够明显;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组织协调和推动不力;对分管工作任务跟踪落实指导、推进不严、不细。二是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年度工作目标落实不力:组织不到位、措施不给力、责任不明晰;工作效率不高: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指标、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规定完成;规范意识不强,办事流程不规范;学习创新力不足:对如何干好岗位工作缺乏学习钻研,业务水平不高。三是便民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材料提交重复:不落实便民制度,导致重复提交原件、复印件;审批效率不高: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对本来短时间就能办结的事项拖延到审批时限最后时刻完成,与人民群众需求和建设效能型机关要求不符;工作方法简单: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作风粗暴。

(三)改进措施。一是局班子落实责任方面。班子成员对辖区范围内或者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组织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必要时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碰头会讨论研究;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学习研究,亲抓落实;班子成员应当每周审查部门周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及时督查相关部门跟进落实,在局领导碰头会上通报上一周或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本周或本阶段工作计划。二是工作作风方面。对于工作计划、工作指标、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定期向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部门,部门负责人每个月对岗位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工作未完成的扣除相应分数,分数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办公室定期督办,必要时办公室可出具《督查事项通知书》及《办理单》,责任部门应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反馈;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公文质量等严格把关。对本职工作要主动学习钻研,熟悉胜任岗位工作,养成总结思考习惯,提出有效的工作措施建议。三是便民服务方面。吃透法律法规,简化业务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减少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提交频率的指引;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尽量缩短审批时间,必要时可以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使用文明用语,打造“微笑服务窗口”;纪检部门不定时对各部门便民服务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抽查和公布结果。四是深入开展政风大走访,通过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海事部门服务和执法情况是否规范,是否有为官不为的情况,向其发放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希望对海事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海事在下一步的工作参考。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治理为官不为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营造敢于担当、尽职尽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存在问题

理论学习培训有待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提升思想的培训不够,有时与解决实际问题脱节,在学以致用、用有所成方面还有差距,发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上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工作方案将治理为官不为工作进行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5】

市银监分局:

为加强储汇资金管理,确保储汇资金的安全、完整,促进邮政储汇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我局由分管局长带队,组织储汇、经营、视检、安全保卫科等部门,对储汇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有储蓄网点×个,汇兑网点×个,各级储汇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配有×辆防弹运钞车专门用于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出纳提送款和支局缴协款全过程使用运钞车并实行双人武装押运。对未设有移动金库的网点日终库存现金统一存放于市局金库,金库钥匙由储汇出纳双人保管,金库由保卫部门安排24小时监控值守。在检查过程中,各级储汇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储汇基本业务规章制度。各储蓄网点实行封闭作业,储汇营业员能够执行“三个天天”制度,收汇汇款做到了及时复核,库存现金基本上无超限,且账实相符。事后监督、事后检查对发现的差错及时缮发了差错通知单。储汇出纳严格执行了现金、凭证交接制度。储汇会计严格执行了提协款审批制度和邮储资金上划下拨审批制度;严格了银行账户管理,无未经省局批准擅自开户现象,且银行对账单齐全,银邮、上下级对账相符,无其他悬记账款。 对实时监控、电子稽查、智能令牌系统管理使用情况(实时监控、电子稽查系统预警信息是否按规定核查、核销,是否建立核查登记薄。柜员、综合柜员、网点负责人是否严格执行智能令牌的管理,是否执行了三级权限,特别是大额交易和特殊业务的授权),岗位轮换和人员排查情况,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间,同时还制定了防范措施,防止酿成案件。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关内控文件,如×邮储字×号文件《关于规范储蓄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对邮政储蓄机构进行了彻底的清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支局长、网点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资金管理未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记录。有少数网点未组织营业人员学习业务范围和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计算机权限管理规定。

(二)从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1、个别网点未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交接班手续不齐全。

2、部份储蓄网点未严格按各项登记簿使用规定进行登记。

3、存在台席保险柜未启用密码或钥匙未及时取下的现象。

4、少数操作员离开柜面未退出工号。

5、个别营业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专用公章及私章。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邮政储蓄网点、案件高发岗位的内部稽查检查和处理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操守的教育的培训,提高全员严格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杜绝案件发生,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切实防范案件风险,保障邮政储蓄稳建经营。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商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商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形成全面联控机制,确保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行24小时保障防控,所有人员在岗在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

二是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县商务工信局要求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及电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召开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会议、限上商贸企业及电商企业疫情防控会议、限上住宿餐饮企业疫情防控紧急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做好西安市来扶返扶人员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关于做好近期限上住宿餐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规上工业企业、电商企业、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高度重视,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风险排查力度。

由商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冯虎成,副局长杨钊、马霄飞分别带队,先后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对法门寺纸业、康辉峰产品、永力电器等23户规上工业企业,和颐德酒店、老实人超市、新贸超市、纸厂加油站、多美汇超市、祥云四季酒店、关中风情园、维诺酒店、天籁精品商务酒店、孙大胜擀面皮、法门大酒店等28户限上商贸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各宾馆、酒店、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从严落实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测温、一米线、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重点查验陕西健康场所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特别是酒店、宾馆对西安市及外省来扶返扶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和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登记的前提下,引导其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要求各宾馆、酒店承接宴会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人数,人数须控制在80人以内,承接宴会的.宾馆酒店应制定宴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县疫情指挥部大型活动专班(县文旅局)进行报备同意,同时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宴会等聚集性活动,西安及外省来扶返扶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报告。通过摸排检查,对部分酒店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不规范的要求现场整改。

四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

成立商务工信局志愿者团队深入老区修造厂、原经委、煤建公司和股份商店、饮食公司等家属楼小区,宣传张贴疫情防控措施资料,并对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各工业、商贸企业指导本单位职工做好如非必须不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区,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用公筷,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做好防控,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工作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保卫战。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7】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25号),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90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20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139号),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项工作部署,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治理重点

(一)作风问题。

1、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认真梳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重点检查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杜绝出现不担当不深入调查“一刀切”现象。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4、严肃查处临时救助出现的求助无门,守住不及时现象。

(二)“漏保”问题。

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存在的“漏保”问题。重点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及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落实问题

1、杜绝出现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2、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3、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4、重点筛查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和重病户。

三、工作安排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5月7日结束。今年的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4月20日)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梳理民政部门出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政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压实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排查责任,确保对象排查全覆盖。压实街道办事处抽查责任,确保对所辖村(居)抽查全覆盖,确保村村到、户户到。充分运用好群众信访投诉开展排查,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畅通举报热线。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

四、工作总结

1、经深入调查我街道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

2、我街道实现了按市级统一格式长期公示低保。

3、低保、特困人员行政文书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行。

4、对现有低保户、已脱贫享受政策的重病、重残户入户调查,自4月中旬我街道民政办公室共入户调查现有低保户335户和已脱贫享受政策重病、重残户,共新增4户重残户。共新增困难群众14人,现我街道低保户达到336户,526人。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街道积极整改,谨遵“民政为民”的宗旨,按照省、市、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要求,继续为更多群众服务。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把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从去年以来,会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全面排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加大清理纠正力度,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6月至11月,全市共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97万户、6.49万人,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831户、6109人,新纳入低保1861户、5093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78户、130人;排查重点对象3.02万户、6.32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686户、1415人,新纳入特困对象207人,临时救助908人次。通过主题教育期间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聚焦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通过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累计开设低保信息公开网址11个,设立投诉举报热线11个,通过群众信访、门户网站、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对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截止到10月底,已办理或处置22件,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加强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总结和案例收集分析,每月收集到县市区上报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截止到11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9条,查处通报农村低保失职案12起,有1名乡镇民政干部、11名村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没有及时上报死亡对象信息,造成低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救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

三、规范完善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一)强化资金监管,封堵社会救助制度漏洞。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针对县市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有关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跑好“最先一公里”。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金等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二)认真自查梳理,规范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教助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纠偏率达到了100%,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加强对整治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指引,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农村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1、农村党员干部2021警示教育讲稿

2、2021农村村规民约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讲话

4、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5、农村党员党课经典讲稿

6、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会议记录

7、农村党员党课讲稿

8、农村子专职党务工作者个人总结

9、农村催人泪下的祭文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方案

11、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整顿3篇

12、2021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8】

        文章标题: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举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而及时的会议。治理商业贿赂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务的行为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统一思想,振奋工作精神动员会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领导的动员讲话和相关的文件政策,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不断统一大家的思想,鼓足大家的干劲,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全力以赴投入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去。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我局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集中优势力量。会后,我们将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班子,根据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到人。三、选准重点,稳步推进工作我们将围绕六个治理重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掌握本单位商业贿赂的形式、特点和规律,制定详细的自查自纠方案;要集中力量,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行业自律和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意识,营造规范经营、公平交易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四、加强协调,形成治理合力我们将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县纪检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五、增强素质,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将继续实施“队伍放心工程”,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预防不法分子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拉拢、腐蚀干部的不当行为,做到关口前移,有备无患。坚决杜绝本部门相关人员插手干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教育执法人员要坚决做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敏锐的政治态度和手段与管理相对人接触,禁止和避免不当商业行为的发生。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要坚决做到廉洁自律,不收受管理相对部门或个人的宴请、私送礼金等,秉公办事,不办人情案,规范自身从政行为,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各位领导,同志们,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医药市场的整治力度,扎实工作,以义无返顾的责任和勇气,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来源于范文先生网,欢迎阅读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进会表态发言。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9】

何为商业贿赂?    2004年3月,世界500强之一的默沙东(msd)公司解雇了20多名中国分区副经理和医药代表,理由是“假以学术推广的名义报销娱乐费,涉嫌行贿”。    2004年4月,朗讯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宣布将解聘中国区总裁、首席运营官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回扣,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反海外贿赂法》。    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发布报告指出,德普公司在中国的一家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现金162.3万美元,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使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的利润……    中国的改革开放正处于攻坚阶段。面对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我国政府开展了一场阻击商业贿赂的战斗。2006年1月6日举行的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次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被提出,并被确定为2006年工作重点。中央纪委牵头22个部委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第四次全国廉政会议,部署2006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成为重点工作之一。那么,到底什么是商业贿赂呢?    关于商业贿赂,国家工商局在1996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商业贿赂由于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第二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行贿罪”及“向单位行贿罪”,因此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业贿赂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商业贿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怪胎。近年来,它的影响面越来越宽,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1)商业贿赂是对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所导致的道德沦丧。近年来,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交易领域已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豆腐渣工程”、炒地皮、房价暴涨、药价虚高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无不蒙上商业贿赂的阴影。更为可怕之处在于:作为一种潜规则,商业贿赂已从以往的官员腐败、权力寻租,逐渐向整个社会范围蔓延,甚至正常可以办成的事,可以做成的交易,人们也得送点好处才心安,否则总觉得“心里没底”。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参与竞争企业运行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这种商业贿赂导致的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的秩序,使守法者蒙受其害,诚信遭到践踏。    (2)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但是,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这种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导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3)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中的相关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而他们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行为,败坏了商业风气,腐蚀了干部队伍,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查处的高官腐败案件证明,腐败通常与商业贿赂相联系,业已成为近年来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4)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国外投资的吸引力。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