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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发表时间:2023-12-26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必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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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1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安〔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社实际,认真研究布置我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现将我社“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安委会有关“打非治非”工作要求,我社制定了《xxx县供销社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就我社如何抓好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工作方法和要求。

县社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合作经济指导科。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责任分工,强化打击治理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县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系统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重点监管民安烟花爆竹仓库和皖江棉麻公司的消防安全,以及东门果菜市场的公共安全,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管:

1、烟花爆竹:加强对所属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监管。落实了xxx企业(民安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库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库区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了“打非”责任,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了全面的排查。

2、棉花收购:对所属皖江棉麻公司,及时排查了安全隐患,加强了消防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要求其主要负责人限期予以清除,要求检查电线电路,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现象。

3、公共安全:深化人员密集场所(东门果菜市场)安全整治,严防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所属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容易忽视安全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2

XX月XX日—5日,十三里桥乡按照市、区相关部门要求,成立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

各校要开展消防安全、治安安全、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校舍安全、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方面的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明确责任人,提出整改时限,并要求立即整改。

乡中心校要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治理,做好校园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涉校涉生案件。冬季来临,学校要重视校园消防安全,在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按标准配齐配全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有效。要求辖区各幼儿园班车司机定期培训,对班车定期检修,做到司机文明守法驾驶,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班车行驶安全。

同时,针对秋冬季特点,加强对学校餐饮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规范食品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售卖工作流程,保证校园饮食安全;要加强食堂操作间的管控,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外的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为学生提供卫生的就餐环境。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3

根据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及时成立机构,制定《永兴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从20xx年6月中旬至12月底进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现全镇经济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抓安全生产, 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及镇安办、镇国土所和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实行“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使全镇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我镇制定并下发了“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对全镇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安排,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二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形式, 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积极性, 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是对全镇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是否足额配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是否越层越界非法生产等;二是对辖区内的10余家鞭炮销售点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重点整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农用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四是对加油站、液化气站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五是对街道建筑和农村民房建设安全进行全面清理、清查、登记,并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通过专项行动的检查,我镇无非法生产和重大安全隐患现象存在。在检查中对各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督促各企业整改到位。对其它安全生产领域自查发现的3条安全隐患,已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

五、下步工作方向

永兴镇打非治违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多部门配合对辖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的排查整治,及时纠正非法违法行为,认真治理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专项工作情况报表,争取支持对重点区域、企业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打击整治。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4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资料和时光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透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信息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贴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透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内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光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5

根据全国、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XX区20xx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港北安委[20xx]6号)文件要求,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现将我局第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

接到(港北安委〔20xx〕6号文件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积极部署“打非治违”行动。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安委会要求,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区环保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为黄泽平局长,副组长为周伟副局长、欧伟振书记,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和环境监察队负责人组成。具体联络协调工作由冯仕军负责。指挥区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配合好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针对环保重点领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非煤矿山的执法

一是不遵守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二是尾矿库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使用。三是违规排放尾矿或有毒有害尾矿的尾矿库未建设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设施的。四是未按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以及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

我区辖区范围内的9座矿山企业全部于20xx年3月由区政府下文关停(港北政发(20xx)5号《关于对涉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产的通知》),20xx年4月28-30日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恢复生产现象。

(二)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整治的执法

对沿江沿河的养殖场进行整治,要求业主采用干清粪的方式,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从源头削减,采取兴建沼气池、沉淀池、氧化塘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弃物全部农业利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退养、限期搬迁至关闭;对范围内的非法企业进行捣毁和关闭。

我局针对港城镇“塔山河”周边8家养殖场进行集中整治,成立了由港城镇政府牵头,环保、市政配合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塔山海周边垃圾养猪场进行集中整治。截至20xx年5月12日,对拒不搬迁的张少通等8家养殖户,已由区人民政府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各养殖户于20xx年7月20日前自行搬迁或关闭。排查率达100%,整改率达100%。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好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同时对我局管辖企业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责任,严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 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宣传发动

接到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并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建立相应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不断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各镇(场)、各部门按照县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制定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各镇(场)、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单位、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从法律角度讲解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提高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利用宣传车、宣传手册、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开展对社会群众的宣传,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三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鼓励社会群众举报、投诉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的强大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县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县的统一部署,突出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旅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油气长输管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2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同时,我县在对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抓紧研究确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7月中旬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了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联合执法检查;7月下旬由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开展了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8月1日-15日由县农业局和县林业局牵头,开展了对农产品、林产品加工企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8月16日-30日由县安监局牵头,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领域安全联合执法检查;9月1日-15日由县交通局和县教科局共同牵头,开展对道路交通、校车安全联合执法检查。除了以上5个方面的领域和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外,海洋与渔业局、文体局、旅游委、气象局、工信局、质监局等部门也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各镇(场)、各部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截至9月15日,全县共组织检查组136个,组织检查人员1050人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2次,检查企业516家,排查隐患1040处,治理率达98%,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455起。其中,责令停产整顿9起,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36家,行政处罚企业275家,追究刑事责任3人,受理举报4起已全部办结,处罚罚款65.04万元。通过治理整顿,严格问责,敢于动真,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加强检查督查,及时汇报总结

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共组织3个督查组,每月一次对各镇(场)、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镇(场)、各部门的阶段性工作汇报,未发现因失职渎职导致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通过督查组的严格监督检查,使各地区、各部门“打非治违”工作及时得到落实。8月份以来,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之后,各镇(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办将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后向全县通报。

四、主要经验做法

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加强指导协调,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我们主要的经验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和各镇(场)、各部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形成了好的领导机制。

二是措施有力,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安全监管的权威性;通过制定针对性措施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明察暗访,特别是暗访及时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予以打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推动“打非治违”责任落到实处;通过突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是标本兼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达标创建结合起来,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四是加大宣传,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抓住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剖析,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良好氛围。

五、主要存在问题

此次开展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行业牵头部门发挥作用不够,少数地区和部门家底不清、信息报送不及时;

(二)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三)大多数农村自建住房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施工队伍没有施工资质,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四)个别地区存在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石材,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的非法行为,许多非法开采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且非法采矿点偏僻分散,监管难度较大。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开展“回头看”。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力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

(二)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专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延伸宣传深度。各镇(场)、各部门还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