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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会议总结

发表时间:2024-03-06

物业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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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会议总结【篇1】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7月23日,济宁市公安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泉,市住建局副调研员马玉善,消防支队政委孙作利、防火处处长王桂霞,城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公安派出所所长及各专兼职消防民警,各街道办(镇)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消防支队孙作利政委主持,会议首先播放了居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马玉善副调研员传达了《关于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李泉副局长就加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物业服务企业是社区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消防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以及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各级公安、住建部门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方法规范好、把工作标准统一好、把业务能力培训好,共同把消防工作落实好。

二是落实责任,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网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消防服务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管理上的主体意识与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适时进行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使员工和居民做到"懂消防常识,会消防安全检查,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明确职责,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指导。各公安派出所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分别落实监督管理和督促指导职责,联合执法,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为重点内容,实行随机抽查监督,防止产生失控漏管,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以及其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形成火灾隐患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对于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要求相关责任人履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等职责,同时对公众进行教育和警示。

物业会议总结【篇2】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动员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着眼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物业管理工作,尽快建立与现代城市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努力打造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形象,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过一会儿,振江主任还要做重要讲话,希望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20xx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构建宜居物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和强化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去年,我们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推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按照《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要求,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逐步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继续推动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推动街道、乡镇对业主大会的指导、监督职能的落实。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充分显示了互为一体、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机制体制优势,朝阳、丰台、顺义、怀柔等区政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考核,纳入了社区建设的整体目标,切实调动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同时,按照事权下放、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维修资金的划转、使用环节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提高了行政效率,形成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资金中心共同决策,市资金中心日常管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制,初步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各区县也在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怀柔区选择两个街道建立了物业管理科,将物业管理的职能直接建立在基层。密云县建立了物业项目的预警机制,对重点项目密切关注,快速反应,确保了物业项目交接工作的及时协调和顺利完成。

(二)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20xx年,针对物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加强了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通过提高立法规格,更好地指导物业管理工作,强化住宅区的管理。按照市政府的立法计划,起草完成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重点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物业服务交接以及培育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等问题;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北京市物业服务动态监管暂行办法》;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印发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使用程序、续交补建和应急支用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三)努力规范主体行为。狠抓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与市社建办、市民政局、市规划委联合召开了宣贯大会,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并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印发了《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三个配套示范文本,对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委员选举程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西城区专门召开全区各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会议,积极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丰台区两次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动员会和培训会,并就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对街道、乡镇进行指导,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街道专门进行“上门服务”。平谷区政府高度重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推动工作,在三个街道各选三个住宅小区做试点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西城、大兴、通州等区还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物业管理基本政策,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为确保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坚持不断对市场进行规范,积极营造“公开平等,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环境,有效地促进了物业管理市场的良性发展。围绕企业接受行政监管、经营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全市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检查。结合20xx年物业服务标准化专项活动的实际情况,将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的期限延长至20xx年8 月。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xx年8月底,各区县共对1536个,1.6亿平方米的住宅物业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覆盖率达49%。其中,崇文、宣武区、通州区、平谷、密云县、怀柔、顺义、延庆县和开发区住宅项目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顺义区还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一级标准对全区106个物业居住小区进行了巡查。全市检查活动共发出9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被责令整改项目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通过检查,增强了物业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了物业服务工作,排查治理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为净化物业服务市场,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20xx年5月和7月,分两批次共注销了54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

(五)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导作用。物业项目的创优达标是行业发展的标志性活动,社会关注、企业关注、业主关注。20xx年,我们全面改革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活动的组织方式,把服务型企业的服务水平交给业主和专家来评判,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改为物业协会组织评定,同时邀请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另一方面强调了业主的最终评判权,要求参评的项目在申报前,必须经过过半数业主的同意,其中五星级住宅项目还引入了公开答辩机制,由参评物业项目负责人接受随机抽取的业主代表和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不仅通过增加透明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对考评活动的认知度,还通过严格标准,大幅提高了考评质量。155个项目获得市优称号,其中推荐11个项目参加国优评比,一次全部通过,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物协及外地专家的好评。

(六)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去年,在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上,我们坚持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目标,扎实细致地做工作。“发现得早”:在加强对区县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的同时,及时监测媒体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反映,编制《今日物业舆情》164期,发布“物业服务动态快报”48期,“物业服务指导工作简报”48期;“控制得住”:通过艰苦细致地工作,全年及时化解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52起;“处置得好”:继续完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截至20xx年底,共受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7823件,成功调解6348件,调解成功率81%。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结合物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迎国庆物业服务大检查,加大了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防控力度,实现了“三无”工作目标。东城、房山、门头沟等区在加强日常物业管理矛盾排查的同时,认真完善物业纠纷应急工作预案,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化解、跟踪解决矛盾。朝阳房管局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共同研究建立了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和司法诉讼联动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司法诉讼的有效衔接,减少了纠纷化解的成本。此外,崇文、海淀、石景山、昌平、密云等区都高度重视物业矛盾纠纷的解决,采取多种措施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七)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国庆平安行动”总体工作部署,开展了全市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北京市普通地下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会同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了国庆60周年期间普通地下室的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中,各区县共排查普通地下室7037处次,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174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24份;整改隐患714处,对整改不达标的普通地下室关闭或暂停使用221处。在普通地下室管理面临众多矛盾和困难的情况下,各区县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创造了许多好的管理经验,特别是石景山区从改革管理流程入手,建立了长效机制,分类推出普通地下室样板工程,建立了普通地下室使用的七项制度,设立了样板单位的“两图五板”,制定细化了107项检查内容,有效推动了管理工作的落实。通州7月3日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整个整治活动紧紧抓住六个方面风险点,采取过项目的方法,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3501个项目的基础上,各区县建委(房管局)配合安监和公安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又对1049个物业项目进行了督查,增强了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首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确立,我市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在逐步显现出来。这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

近几年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相当数量的纠纷是由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主要表现在,规划变更引起居住环境的改变、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设施、有些小区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权属不明、房屋及附属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等。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建管不分、责任不清也是造成矛盾和纠纷的根源。物业管理从属并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开发企业对后期物业管理做出的不切实际承诺的问题,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等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不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经营活动中随意损害业主权益、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巧立名目多收费,乱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或降低标准服务;有些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没有按规定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些企业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树立以业主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管理者自居,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生硬,使矛盾激化;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还超越权限,擅自处分应由业主处分的事项,侵犯了业主的权益。

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和对物业服务行为认同度的差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间的纠纷日益增多。有些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由于维权手段简单粗暴,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对立日趋尖锐,甚至个别小区业主的所谓维权活动已扰乱了社区、甚至社会的安宁。一些业委会成员业务素质不高,对自身的责、权、利认识存在偏差,把个人利益置于业主共同利益之上,使得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不能得以维护。此外,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还存在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滞后行业发展以及业主委员会缺乏制约和监督等问题。这些问题充分反映了规范发展物业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发育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法规不完善的因素。协调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面对建设世界城市对城市管理的新要求,20xx年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着眼行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按照“紧紧抓住一个矛盾、突出规范两个主体、注重依靠三方力量”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深入研究解决矛盾问题,积极营造行业发展氛围,不断提升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开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在构建业主与物业企业和谐互信关系方面实现新突破构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和谐互信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行业发展进步的迫切需要。今年,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深入研究市场,切实找准问题,着重在理清责任、透明价格、细化标准和解决纷争等方面加快探索。一是要加快制定物业项目交接技术导则。以共用部位的交接查验为重点,明确划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在交接查验中解决好前期开发遗留问题,避免物业企业代人受过,影响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去年,我们已组织专家对物业项目交接从标准上进行了细化,目前,这个标准已经在部分物业项目中进行试用,通过了专家论证,今年将以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实施。希望各区县和各物业企业都要按照这个规范进行物业项目交接工作。二是要尽快完善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体系,制订技术标准。目前,我市已制订下发了一、二、三级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今年,还要制订四级、五级服务规范。在服务规范形成体系的基础上,将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成为技术标准,用定时定量标注的方式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减少理解上的歧义和实施中的偏差。三是要改革价格形成机制。为了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物业收费的透明度,促进“质价相符”的市场风气形成,今年将从新项目开始,引入第三方机构测算物业费初始价格,并将价格形成机制在售楼处公示。目前,这个机制已经进入实操模拟阶段,一旦成熟将择机推开。四是要定期公布物业成本定额造价。物业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成本造价不公开,是业主对物业费产生疑议的重要原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将从今年适当时候开始,组织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定额造价,把物业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物料和能耗等成本细目和价格标准定期公布。这项工作从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探索,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初步方案,并进行了试采集。今年,将由市物业协会每季度公布一次成本造价。五是要引入物业服务第三方监理机制。长期以来,物业市场中只有买卖双方,缺乏客观公正的独立第三方,使政府行政部门被事实上拖进了第三方位置,这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也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客观公正化解。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推行第三方监理机制。在物业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行为技术评估、物业项目交接等容易产生矛盾纠纷的时机,鼓励第三方进入监理评估,促使物业服务市场更加透明,行为更加规范。去年下半年,已经完成了这个制度的论证工作,今年,将出台第三方监理机构管理办法,对监理机构的设立、监理范围、监理行为等方面,做出规定。

(二)着力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在提高人员素质,提升行业发展层次方面迈出新步伐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业主、为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和行业发展层次的提升。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还参差不齐,继续教育工作没有得到落实。一是要大规模培训从业人员。今年将从加强行业自身建设入手,启动全行业的培训工作,通过建立岗前、岗中,管理、技术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物业管理行业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尽快发展成为现代服务业。目前,市物业协会已经完成了教材的编写和培训组织准备工作,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二是要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今年下半年,将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从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管理和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管理两个层次,建立职业资格制度,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为物业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这项工作还将启动与深圳、上海、香港等城市资格互认的探索,以促进专业人员队伍素质的上水平、上台阶。三是要进一步提升达标考评活动层次。继续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达标考评活动,以开展评选优秀物业管理项目活动为载体,以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为中心,狠抓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在去年改革达标考评活动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细化内容,提高标准,今年的达标考核将引入国际规范,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和国际专家参与考评。四是要建立物业示范项目基地。要着力在市场中培育一批高标准、上水平的物业管理样板,今年,将挑选一些主体关系和谐,服务到位的项目作为市级培训示范基地,通过组织物业企业参观学习、管理手段推广等活动发挥基地的育才示范作用,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区也要在属地选择一两个好项目,作为区级样板,通过各种措施把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五是要大力推进精细管理。今年要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全市物业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各区县要围绕精品创建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等创优评比活动,推动物业企业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六是要启动物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将围绕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层次,启动物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希望各物业企业能够从产业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

(三)积极推进管理方式转变,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两个主体行为方面取得新进步企业和业主是物业市场的两个主体,只有把两个主体的行为规范到同一个层次上,才能减少矛盾、促进发展、建立和谐。今年,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在规范两个主体上下更大的功夫。一是要进一步推动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在社会管理部门站到位的基础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对物业企业的监管上。在监管方式上要遵循服务企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从静态的资质管理向动态信用管理转变。今年,要试行资质管理能上能下,有升有降;要探索将业主评价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内容,要让服务对象逐步成为最终评价主体。二是要把行业监管的重心转移到项目上来。今年开始,各区县要把对企业的监管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项目负责人上;把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分解细化到对物业项目以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上。要将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向社会公众开放,方便公众查阅,并完善公众投诉系统和公开企业投诉处理情况,并加快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将日常的监管与企业资质审批、执业人员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理念。三是要继续开展积极的市场监管。要继续通过对物业企业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通过群众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渠道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要高度重视,重点督促检查。对于那些服务水平低、服务态度差、乱收费、侵占和损害业主利益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加大处罚力度,社会影响恶劣的要进行公开曝光。从今年开始,行业协会将成立自律督查委员会,对企业的违规行为采取约谈、告诫和公开谴责的办法,来加强行业管理。四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监督、考评制度。在继续加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加强对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形成的同时,要强化对业委会成员的监督管理。今年,将联合民政、社会建设等部门,就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员行为,从制度上进行探索。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业主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五是要下决心解决业主大会成立启动难的问题。长期以来,居住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已经从根本上影响到了业主权益的合法维护,今年,将以物业管理办法的施行为契机,将业主大会成立的启动时机前置,进一步从法律层面上赋予开发单位的启动责任。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组织起草相关政策制度,待办法施行时将一并下发执行。

同志们,在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世界城市这一战略目标的新形势下,我们物业管理行业肩负着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使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物业会议总结【篇3】

3月3日下午,市住房局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宜城街道、环科园、丁蜀镇物管办主任、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基层住房所所长以及物业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朱俊科主持,市住房局副局长王朝霞、市行政执法局、物价局、消防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到会,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会上,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徐鹏君队长通报了20xx年度小区违章建设考核得分,并提出了度工作要求;物价局科长储阿强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与实际服务等级挂钩、收支及服务标准进行公示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消防大队卞金培参谋通报了近期我市2场火灾情况,同时根据《消防法》,强调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职责。物业管理中心朱俊科主任对《20物业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作了详细解读。最后,王朝霞副局长对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争创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规范工作流程、承诺办件期限、创建文明城市等20物业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物业会议总结【篇4】

昨天下午,市区物业管理工作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总结了20xx年度市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全面部署今年物业行业重点工作。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截至20xx年年底,我市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已达179家,实施企业化管理的项目达522个,管理面积近3000万平方米,物业从业人员增至7000余人,市区物业覆盖率高达97.9%。为全面促进我市市区物业服务提质升级,推进市区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房管局于去年成立了18个督查组,对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xx8个小区和159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整治,共排查出涉及17个单位的78个问题。截至目前,仍有14个单位72个问题尚在解决当中或没有解决。

唐献泰在讲话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都要站在服务民生、服务大局的'高度,切实推进解决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各项遗留问题。要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确保到今年年底前80%的遗留问题得到解决。要抓好“星级”评定中未达标物业小区、企业的整治工作,对未达标的物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对限时未达标企业原则上要求不再承接新项目,要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让没有获得星级的物业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会议还对20xx年市区物业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和优秀住宅小区进行表彰。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华强城和博书苑小区。

物业会议总结【篇5】

3月27日上午,区建住局召开碑林区物业管理工作会暨《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会,部署近期物业行业管理重点工作,学习贯彻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区建住局领导班子,各街道、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各物业企业负责人等4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建住局局长王从兵就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物业行业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是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在社区、住宅小区开辟宣传阵地,加深广大居民群众对《条例》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三是要按照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开展小区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做到小区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随后,西安亿泰法律咨询公司首席物业律师马小方就《条例》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全面详实的培训。

物业会议总结【篇6】

5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xx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民政局、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人防办、环保局、水务局,各区政府,各区房产(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本市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专业经营单位代表和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市房产局郭宏定局长主持会议。

市房产局郭宏定总结了近期工作,并对20xx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做了部署。市人大法治委夏公喜主任在会上解读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对《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市质监局、栖霞区住建局、浦口区房产局、南京苏宁物业,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郭宏定局长在部署讲话中首先肯定物业管理行业在20xx年所做的努力,认为主要成绩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全程参与,全力保障,创新开展物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二是周密谋划,深入推进,不断优化行政监管工作机制。三是立足现实,求新求变,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指出物业管理行业面临三大机遇:一是《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行业发展奠定了法规基础,二是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宏观部署为行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三是移动互联网社区o2o等技术革新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核心动力。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形势下,对于如何做好下一步的物业管理条例,郭宏定局长强调要全面宣传贯彻条例,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要深入聚焦难点问题,提升行政监管效能;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要精心组织民生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南京市人大20xx年度重要的立法项目之一,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夏公喜主任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住宅管理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他强调本次条例立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坚持开门立法,体现公开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针对性;三是平衡各方关系,注重公平性;四是强化制度设计,突出可操作性。此外条例还创设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物业保修金制度、独立建账制度、业委会换届交接制度、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征信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制度来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难题。在谈到条例的下一步实施时,夏主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紧制定条例有关配套办法;二是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三是加强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大力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刘市长在会上要求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全面开展重要创社制度的`宣贯,按时完成条例有关配套办法的制定,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他还指出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趁势而上加快培育两大市场主体,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引导业主组织有序开展自治。要从研究优化行业发展意见、建立完善物业收费动态机制、积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氛围三方面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住宅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社会和谐和人民群众幸福安居,本次大会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协同合作,以贯彻落实《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规划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行为,增强市民幸福感,努力推进和谐南京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物业会议总结【篇7】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物业处、物业事务服务中心、维修资金中心、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物业管理协会主要负责人,各区房管局主管物业管理的负责同志、物业办主任,本市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国土房管局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从七个方面明确了2017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推行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考评,促进企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是大力加强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对失信企业综合惩治的新常态。三是强力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全面营造企业自律、行业监管、社会监督新局面。四是着力优化智慧物业服务平台综合集成功能,积极开辟物业企业转型升级新途径。五是合力推动物业企业做优做强,取得物业服务供给侧改革新成效。六是借力主流媒体及社会化宣传新手段,不断拓展普法教育与传导正能量的新阵地。七是聚力研制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引领全市物业管理整体再上新水平。会议强调,2017年要在巩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制定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健全督察督办制度,确保全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物业会议总结【篇8】

3月3日下午,市住房局召开2017年度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宜城街道、环科园、丁蜀镇物管办主任、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基层住房所所长以及物业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朱俊科主持,市住房局副局长王朝霞、市行政执法局、物价局、消防大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到会,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会上,市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徐鹏君队长通报了20xx年度小区违章建设考核得分,并提出了2017年度工作要求;物价局科长储阿强对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与实际服务等级挂钩、收支及服务标准进行公示等作出了具体要求;消防大队卞金培参谋通报了近期我市2场火灾情况,同时根据《消防法》,强调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职责。物业管理中心朱俊科主任对《2017年度物业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相关内容作了详细解读。最后,王朝霞副局长对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争创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规范工作流程、承诺办件期限、创建文明城市等2017年物业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物业会议总结【篇9】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讲四点意见。

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强化党建引领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强化党建引领,推进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会议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这为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会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工作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一支“红色服务队”,共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学习借鉴×市经验做法,在街道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与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督促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履行职责,构建起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镇街社区属地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各镇街要按照两办《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相关科室合署办公,加挂物业办牌子。

建立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管理机制。要深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社区“两委”与业委会、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委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要积极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中,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党员担任党建指导员;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监督员。要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

加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的领导。要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领导,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打造“红色物业”,为物业发展贡献“红色力量”,共同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方面,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暂时还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推荐党员职工、发展党员等方式,强化工作覆盖,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要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有3名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要及时建立党支部;有3名以上党员但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选派党建指导员,或组建联合党支部来开展党的工作。

抓好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今年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和省住建厅确定的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市物业协会编写了《×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成果汇编》,包含住宅、写字楼、商场、学校、医院、工矿等业态,还有客户服务、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红色物业等具体服务类型的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示范意义。住建部门要做好标准宣传和推广工作,面向全县物业企业组织举办大讲堂和人员培训工作,将新标准在全县尽快全面推广实施。

加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目前,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方面,新建开发的住宅小区多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谁开发,谁管理”,“建管不分”管理模式仍然十分普遍,物业管理成了房地产开发的延伸。另一方面,原由村委或居委开发的小区,多是由村里成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多数也未进行招投标竞争,物业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管理人员无证上岗。针对以上问题,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工作,将新建住宅小区面向全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打破开发建设单位既开发又管理的模式,实行“建管分离”,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积极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创造条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设计方案中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配置要求,在审定的总平面图上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面积。现阶段,在打造“红色物业”过程中,各小区要提供足够的活动场所,对挤占挪用物业用房或乱搭乱建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城管执法、街道(乡镇)要及时予以腾退、拆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或部分业主拒不配合的,结合扫黑除恶行动,严厉打击。

打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按照县政府公开的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关于物业管理的承诺,将在全县打造一批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为此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创建示范小区实施方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示范小区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创建和培育,要进一步加强柔性管理和精细服务,在“四位一体”、“红色物业”、业主自治、标准化建设、“智慧物业”、文明创建等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要把一批示范小区打造成全县乃至全市领先的行业标杆,带动物业服务行业整体进步提升。各镇街政府要充分发挥创建主体责任,对标考核标准,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方法和措施,扎实推进,按时完成。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县级奖补资金,并对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

建立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后,国家和省市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新型监管体制,这也是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任务之一,今年必须要完成。目前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凡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都要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参加评级管理。信用系统建成后,企业要按时、定期、准确在系统平台上报送企业的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属地街道、住建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及时、全面、客观地记录企业的人员配置、服务业绩、业主投诉及不良信用等,赋予相应分值,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招标、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方面,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全面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前,全县还有许多老旧小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今年,×市政府在为民办实事中提出,在老旧小区全面推广实施物业管理,要求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覆盖率,经研究决定,对接管老旧小区考核优秀的骨干物业企业给予每月0.2元/平方米的资金奖励。

强化责任落实与综合考评。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已明确,各镇街、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将党建引领“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镇街、住建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镇街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定期督查,综合评定。通过建立定期调度、检查通报、跟踪督办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同志们,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引领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水平,为大美×建设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