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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习心得

发表时间:2023-04-07

教育法学习心得(精选5篇)。

感言分为很多种,比如获奖感言、生日感言、军训感言等,感言就是指那些能够表达自己感想感受的文章话语,优秀的感言要怎么写才能写出来呢?有请阅读“教育法学习心得 ”相关内容,敬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以免遗忘!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1

工作这些年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也有一些心得体会,现总结如下:

一、以身作则,树立威信

教师要与学生平等对待,建立一个平等的师生关系。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己首先做到。这样,学生才能信服,才能树立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威信,才能给学生以榜样的示范作用。

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教育学认为:“教学活动既是以传授知识和吸收人类间接经验为主的实践活动,也是特定的情绪中的人际交往活动。”因此,每一节课都是师生双方情感体验的过程。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尊重学生,和-谐的师生关系,是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情感基础。在工作中,我以真诚、平等的心态与学生相处,我的真心换得了学生对我的诚意。在孩子心中,我不仅仅是老师,更是一位能够信赖的大朋友。他们愿意把心里话对我讲,学习和生活上有了困难愿意向我寻求帮忙,课堂上,在对联知识的探索中,课堂气氛既严肃又简单,大家用心思考,踊跃发言。甚至已经下课了他们也经常围着我问这问那,从孩子们的神情和言谈中流露出他们对知识的喜爱与渴求。在实践中我也体会到,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转化成学生学习的动力,使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可激发学生产生自信、自强、奋进向上的决心。

三、教学形式要多样,激发学生兴趣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能老采用一种教学形式,这样可能会使学生感到没有新鲜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容易在课堂上开小差。教师在设计课堂教学时,应利用各种教学方式方法,使教学过程形象、生动。除了利用多媒体教学外,在上课时,为了激发学生兴趣,我会将全班分为若干组,每组有小组长,进行比赛,比速度,比成功率,比美观,这样,学生们在“玩”中就自然学到了东西。教学经验证明,经常变换教学形式,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用心性和学习效率。

四、教师要学会倾听

教师要学会倾听,善于倾听。倾听本身就是褒奖对方谈话的一种方式,是接纳对方、尊重、理解对方的具体体现。你能耐心听别人倾诉,就等于告诉对方你的态度,无形之中会提高对方的自尊心、自信心,加深彼此的情感交流。因为倾听能使教师走进学生心灵、了解学生内心需要;倾听,将使我们教师更虚怀若谷,博采众长,锐意进取,

内涵深厚。在倾听中师生理解沟通,最终实现教学相长,课堂教学就有了灵性。

以上就是我参加教学工作以来的心得和体会,在教育教学上仍然存在着众多的不足,但是我会继续努力,不断迎接新的挑战。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2

我有幸参加了教师法制教育的培训。通过这次培训,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教师法律知识的缺失。以下是我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因为这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最高宗旨。教师应无私地奉献自己的精力、才智,才能够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培养出新世纪、新时期的新一代。

二、教师要尊重学生学生学习的兴趣

教书育人是塑造灵魂的综合性艺术。在课程改革推进的今天,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立足实际,培养有素的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教师。

三、教师要严以律己,注重身教

在教育教学中要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身正为范”,要做到为人师表,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要做学生的楷模。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要遵守教师纪律,要做到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四、教师要尊重家长,做学生的朋友

家长是孩子们心中最亲近的人,他们对子女都有很好的关心和信任。因此教师要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建立起家校联系网络,互相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才能更好地教育好学生。

五、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与修养

教师应当热爱学生,主动经常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提出正确的要求,同时希望家长配合教师;而对于个别无视学生人格的家长,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教育或引导,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缺点、发展进步。

六、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主动经常与家长联系,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表现,提出正确的要求,同时希望家长和教师能够对学生严格要求。这样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无论是学习上、品德上还是纪律上都要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3

教育法是中国特色的教育发展法,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在教育法实施过程中,教育者必须遵守的一系列法律,这是我国的根本教育法,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版中,修订了教育法的各个部分,这是中国的教育法,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了教育法的各项条款,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特色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纲领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特色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教育法的各个部分,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我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基础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了中国的基础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

修订后的教育法,修订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纲领文件,在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在修订后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后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纲领文件,在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在修订后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纲领文件,在修订中,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修订后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修订后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中,修订后的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后的教育法,在修改中,修订后的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纲领文件,在修订中,修订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修订后的教育法,这是中国的根本教育法,在修订中,修订后的教育法.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4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_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5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使我感受到新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因为它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利国利民。

所以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新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明确了:“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从这点看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必将惠及全国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在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当然对于国民基本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件益事。我想这些内容也必然影响到学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常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该享受到同样的教育。

再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新法规定了学生家长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如果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或者在家里自我教学、送个人私塾等,都属于违法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法律的不是政府和学校的事,而是学校、学生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相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