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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1-25

《三剑客》读后感系列7篇。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能够运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范文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三剑客》读后感系列7篇”,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三剑客》读后感 篇1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学生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来自师生的绿色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里的三个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的。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队是有超能力的杨大哥。他们经常带领团队突破许多障碍。

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狩猎,尼斯湖怪兽,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后感 篇2

前几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就在开学的一个星期后,我们的董老师给我们交了一篇课文,那就是《山洪一样的掌声》。文章描写周不顾余震的危险去看望受灾群众,自己迎风伫立,不管风沙怎样掀起中山装的衣襟,也不能让群众定纷风沙,群众被周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并且报以热烈掌声。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周要去刚发生完地震的邢台地区,他不顾余震危险来看望大家,给大家送来了温暖,所以,大家为了都面对着风坐,他们虽然对着风坐,可是方便,他们知足了。发现了之后,高喊:“向后——转!”就这样,大家发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这欢呼声比任何一次都响亮,它在冀南平原这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上空回荡着,回荡着……

像周这样和蔼可亲的人可不止一个,毛主席也是这样的人,他把心都给了群众,就算是一件小事也不放过。他的警卫员为了不影响他,把群众们请到别处碾米,虽然这对毛主席有好处,可主席想到了群众,所以又命令警卫员把群众们给请了回来,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毛主席的一切以群众为主的精神。而且,毛主席每天喝的是河水,吃的没有多少蔬菜,只有一点土豆下饭,而且还得熬夜,急需茶叶,可就在这种时候,主席都不喝,而是把沏好的茶水都给了群众们,可以看出主席的和蔼可亲。

学完这课,那不顾个人,心系群众,平易近人的高尚品格深深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三剑客》读后感 篇3

在校园中,有三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他们被誉为“校园三剑客”。他们分别是:刘德华、张学友、黎明。这三位学生都拥有非常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质,他们不但在学习上表现出色,还具有超凡的领导能力和社交技巧。他们平时在校园上活跃着,成为了身边同学的楷模和光辉榜样。

刘德华是着名的联合班长,他在学校里很出名,大家都很敬佩他。刘德华的优势在于他领导班级时总是聆听别人的意见,并且能够迅速解决困难,使班级能够顺畅地运转。他擅长与人沟通,有时候会请同学帮忙充分利用每个人的优势,促进学习进程。他通过带头积极参与各种活动,鼓励班级成员们积极参与到集体中来,真正实现全员参与。

张学友是学校里的一匹黑马,他经常在学校里参加各种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张学友在诗歌朗诵方面有出色表现,能用深情的诗歌吸引同学们的关注。在演讲比赛中,他总是能够最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让人深思,让人感动。张学友总能以自己的方式让同学们听到他们想听的,鼓舞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争取美好未来。

黎明是学校里的一位领袖人物,他极其受欢迎。黎明总是展示出非凡的技巧和超凡的领袖魅力,吸引了大批学校里的同学追随他的步伐。黎明非常擅长管理人员的技巧,他很懂得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让他们感到愉悦并挖掘出更大潜力。在校内外各种文艺比赛中,黎明总是给人以迷人的感觉。他所引导的班级活动效果非常出色,使他的班级成为学校里最受瞩目的班级之一。

总之,这三位学生的优秀和成功,都来自于他们的追求和奋斗。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真正的青春和热情。他们的成功,得益于他们积极进取、勇毅坚持,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他们赢得了许多的荣誉和称号,并成为了许多同学心中的模范。因此,让我们一起学习这三位校园三剑客的优秀品质和精神,努力付出,让自己在校园里变得更加优秀,实现自己更高的奋斗目标。

《三剑客》读后感 篇4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

《镜花缘》的写作动机和由此呈现的小说的旨趣是多方面的。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百名花仙在蓬莱的居处称为“薄命岩”、“红颜洞”,刻有她们各人所司花名及降生人间后姓名的石碑放在“泣红亭”内,这些地方都明显受到《红楼梦》的影响,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

但在小说情节的展开过程中,这种意识并未得到有力的表现,百名花仙在人间考取女试后欢聚一堂、热闹非凡的场面,更无一点悲哀的气氛。所以说,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绝不像曹雪芹写《红楼梦》那样严肃。写唐敖等人海外游历的部分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借此揭示的现实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这和《儒林外史》的写实态度也不相同。此外,小说又以极大篇幅来显示作者的广博知识和辞章修养,尤其是百女会聚以后的部分,几乎是脱离了小说情节来作文字游戏,乃至一个酒令竟要占到十几回。综合以上几点来看,《镜花缘》是一部具有社会批判内容的游戏之作;作者既对现实的弊病具有高度的敏感,却又把他的不满化为谐趣,同时在卖弄博学的智力游戏中求得心理平衡。

《三剑客》读后感 篇5

《三剑客》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手。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

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习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 篇6

在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主人公是达达尼昂和三剑客,主要内容是达达尼昂从故乡到巴黎创业,他在火枪队结交了三个好朋友,那就是三剑客.他们四个在一起完成了许多危险而艰巨的任务,最后都各自成了家.

在这篇小说里,达达尼昂和三剑客都表现的非常坚强果断,都有个人内心的秘密!! 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人生是不平坦的.在生命中,往往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波折.在遇到困难时,坚强不屈的人已在勇气上胜了一战.记住: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鼓起勇气大步向前走,美好的未来在等着你!!

桌上那本厚厚的三剑客,我早已读完了。但似乎思绪还停留在那惊险的故事情节中。 先来谈谈这部小说的作者——法国作家大仲马。大仲马18出生于法国的北部小镇—比列各列。他的父亲便是有名的军事家拿破仑的部下,在大仲马4岁时就与世长辞了。所以,大仲马一家生活很苦。不过,年轻的大仲马不以贫穷为苦,在逆境中开拓了自己的命运。 当大仲马自修苦学的时候,已把法国的历史研究得相当透彻,后来就拿研究所得,作为写历史小说的材料。他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善长运用一些写实的手法来抨击社会的黑暗。大仲马不但小说写得好,他的剧作也非常脍炙人口。他的处女作《亨利三世及其宫廷》在巴黎的一流戏院一经公演,立即轰动。这也给他的剧本创造了极大的价值。

《三剑客》这本书,实际上属于一本分册,因为作者最初的构思是想把《三剑客》这本书里的主角达太安写完整,所以便有了“达太安三步曲”。而《三剑客》则是中间的一部。书中主角达太安,性格正直、刚毅,由一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一跃成为法国禁卫长枪队队长。这中间的岁月,则要感谢三剑客的帮助。

亚多士是三剑客中最勇敢的。他在大仲马的笔下非常地沉着冷静。每当自己受伤时,就会化痛为力,强忍着剧痛把对手干掉。而亚勒弥士这个人,则与他不同。他最善长于研究对方的心理,然后再“因材施教”,对敌人下手。另一个剑客就是波尔多士,经常披着红色大衣的巨人。勇猛,好斗,喜欢冒险犯难,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是个讲义气的好汉。这三个人与达太安之所以能成为同生共死的朋友,说来说去还是归于一个“缘”字——不打不相识。原文中的情节是这样的:达太安因为不小心而接二连三地与三剑客产生误会,便做下了与他们三人分别进行决斗的约定。可正当决斗将要开始的时候,与三剑客素来不合的卫士队冒出来挑衅了。没办法,这四个优秀的剑客只好先放下自身恩怨,以保住禁卫长枪队的荣誉。在这儿需要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背景。那时候的法国国王是路易十三,辅佐他的便是首相卡基纳。因为国王手下的爱将特列比鲁拥有一支高手云集的禁卫长枪队,故卡基纳便也组建了一支卡基纳卫士队。从此这两支高手如云的团队就私下斗起来。虽然特列比鲁与卡基纳表面上都说禁止打架,但双方手下的队员还是经常私底下进行决斗。因此,现在三剑客又遇到卡基纳卫士队的队员,便如家常饭一样平常。而达太安却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因为他才刚刚来到巴黎这个陌生的城市。在这次打斗中,达太安表现出了对禁卫长枪队队长特列比鲁绝对的忠诚,与三剑客一道,刺伤了卫士队十几名队员。从此以后,三剑客便与达太安成了生死之交,并使特列比鲁队长破例让他加入禁卫长枪队,还因为有显著的战功被提升为副队长。

虽然这本书名叫“三剑客”,但书中一号主角却是达太安。不少人问,那为什么书名不改为“达太安”或“剑客达太安”呢?归根到底,还要谈到大仲马最初的小说中心思想。他写这篇小说,无非是赞扬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所以三剑客就更像一个整体,每当人们一提到他们,是三个一起问,这就显得关系非常紧密,融洽。这也就是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动不动就把自己与好友称作三剑客的缘故了。

是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光辉,用自己的精神升华着每一个人。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三剑客》这部大仲马的代表作,就像怎样恰如其分地去评价大仲马本人一样,很难绝对公允的。一百多年来,世人对这部作品贬褒不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但正如大仲马本人一生多彩多姿、逸趣横生一样,他的这部代表作也是多彩多姿,逸趣横生。这一评价是举世公认的。

有人说,大仲马的作品是小说化的历史,也有人说是历史化的小说。还有些评论家说大仲马不过是将史实化为衬底的色布,要把他的幻想绣上去,于是有时漏了光,就映出了历史底色的纹痕来。其实,不管是小说化的历史,还是历史化的小说,也不管绣上幻想的衬布是否漏光,这都不是评论这部作品的本质,就如文人墨客中,有的专长言情小说,有的谙熟人物传记,有的精于随笔散文一样,大仲马则拿手通俗历史小说,并且在通俗历史小说这块园地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在法国还是在全世界,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质量上,他无疑是首屈一指且又无人与之匹敌的高手。这一评价也是举世公认的。

《三剑客》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