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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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类)
发布时间2008-08-13 13:23:07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行政许可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时限:筹备成立审批60个工作日,成立登记审批3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审批20个工作日,注销登记审批20个工作日。
一、筹备成立
(一)受理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
受理标准:发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2、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3、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4、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标准:
(1)可以达到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5)宗旨、业务范围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6)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7)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没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发给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告知书》,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口头陈述和申辩,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4、必要时举行听证;
5、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单位意见。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4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
不符合标准,同受理负责人沟通情况,签署不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员: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批准的审定意见,转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转受理人员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时限:5个工作日。
(六)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二、成立登记
(一)受理 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3)社会团体秘书长基本情况表(4)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5)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6)单位会员备案表(7)个人会员备案表(8)章程(一式三份)(9)社会团体安全责任制度
材料标准:发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处理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标准:
1、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住所;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7、宗旨、业务范围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
8、同一行政区域内没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社会团体;
9、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没有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会员;
10、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1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2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员: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签署同意批准的审定意见,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应同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按原渠道退回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一)受理:
1、名称、业务范围、主管单位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团章程(一式三份)
(3)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附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意见(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3)财务审计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3、住所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住所使用权证明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4、活动资金变更 需要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表(3)验资报告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副本)
受理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员: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
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初审标准:
1.名称、业务范围、主管单位变更
(1)会员、业务范围等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
(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3)业务范围须符合社团宗旨的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4)业务范围不得有经营性质;
(5)业务主管单位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能够承担领导职责。2.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选举过程符合民主、公开、公正原则。3.住所变更
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有效使用期在一年以上。4.活动资金变更
《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证明表》规范、合法、有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初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后,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表上,按原渠道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四、注销登记
(一)受理: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2)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3)清算报告书;
(4)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正、副本;(5)社会团体法人印章。
受理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本岗位责任人员: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并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查。
2.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可以当场更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并让其在修改处确认。3.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须即时受理,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审批表》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签收。
(二)初审 初审标准: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长期没有活动没有存在必要
(2)具备独立社会团体法人条件拟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3)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
(4)分立、合并后不再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和标准 2.按照章程规定的注销程序办理清算手续 3.财产及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4.收缴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齐全 初审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
符合标准的,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批表上签署初审同意意见及时间,然后转入审核程序。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注明理由、时间,转入审核程序。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审核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副局长。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报批的审核意见,转入审定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签署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及理由,转入审定程序。时限:5个工作日。
(七)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本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初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后,转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办理。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将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表上,按原渠道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时限:5个工作日。
(四)制作文书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制作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没有通过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限:5个工作日。
(九)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受理人员。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通过的,送达申请人。
2.没有通过的,将不予许可的理由及申请人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书面告知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3.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通州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通州区陈列馆路537号民政局218室 69544425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2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表(转股类)
(注:房地产类企业需增填承诺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
本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其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国籍:转股变更类型为:□外转中/□中转中/□外转外/□中转外
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号:批准日期:
(请企业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选择a、b、c):
a()本公司外方投资者属于“境内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特殊目的公司)”,并已经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办理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
b()本公司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但是该外方投资者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所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的过程符合中国和注册地法律规定,不存在逃汇、非法套汇、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等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或相关违规行为已接受外汇管理部门查处)。
c()本公司保证外方投资者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境内居民持股或控制。
如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骗取外汇登记的行为,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特此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变更登记。后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信息表(转股类)》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申请日期: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3
【变更公司注册申请】
项目
原注册项目
申请变更注册项目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p>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股东
(发起人)
备案事项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我们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公司印章:
YYMMDD YYMMDD
注:
1。只需填写申请内容即可变更注册项目。
2.提交的文件和证书应为A4纸。
3.表格或签名应整齐填写或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签名。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4
姓名:包秋娟系别:
会计系专业:会计(投资与管理)
班级:理财2班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应聘与X单位,并与该单位达成就业实习意向,现申请到该单位进行就业实习。经家长同意,特向学院申请于20年7月X日离校前往X单位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公司实习期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及各项安排,认真学习业务,不擅自提前结束实习,否则按有关程序自愿接受惩罚。
二、在实习期间,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工伤或其他各类事故,由自己负责。
三、在外实习期间,如违法、违纪、违规章、不服从管理、无法完成工作,或因身体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按届大专(高职)毕业生派遣(个人原因)等被单位退回,由自己负责。
四、按学院的要求,利用业余时间复习所学功课,按学院规定按时参加考试答辩等,如有成绩不合格,后果由个人负责。
申请人(签字):包秋娟家长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20年5月24日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
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
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所需材料:
(一)户主或者本人申请和户口本;
(二)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 办理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户口主项变更更正的,需上报分局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282号 联系电话:0551-62999795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7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公章);
2.公司签字的《变更登记附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公章);
3.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办理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期限。
4.按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解聘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任命证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大会应当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应当由股东签署。由公司董事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 p>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由公司法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也应提交。7.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董事、监事, 和管理者备案和提交材料规范”,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注: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份材料。
3.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登记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均可通过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企业(公司)注册委托书申请书;
p>3.《更名预核准申请书》和《企业更名预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的预核准登记,请参考《如何办理名称预登记》的相关内容);
4.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公司章程包括:
①决议;
②公司章程的修改;
③股东(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租房时);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或董事签字;包括:①决议; ②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 ③ 股东(自然人)盖章和签名;
3.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地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搬迁通知书》。 ”;
2.企业应将《企业搬迁通知书》上交迁移地登记机关;当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搬迁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如果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住所和经营范围除外),修改后的章程或修改章程的,应当一式两份提交。
公司提交的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收)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提交的变更注册资本文件:
p>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
3、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公司章程。包括:①决议; ②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 ③ 股东(自然人)或董事签名;
4、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必须同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让手续的相关文件。资产为国有资产的,应提交财政部确认报告。评估资产为非国有资产的,公司应经股东大会确认;
5 . 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上市公司还须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提交三份减资公告(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受理您的减资申请)和股东大会决议,说明清算结果和债务处置方案;
8.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须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股东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2.企业(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
3.原股东大会决议;
4、新一届股东大会决议;
6、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7、公司章程的修改;
8.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财产交割说明书》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权利转让》;部门批准文件;
11、因股东变更导致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p>
12、变更后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投资的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的一致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已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变更后股东为限制领域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除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文件外,还应提交省级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经营范围变更: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公司章程包括:
①决议;
②公司章程的修改条款;
③盖章、股东(自然人)签字或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变更后的新业务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变更营业期间提交的文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
3、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公司章程包括:
①决议;
②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事项申请表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授权委托书
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层表
4.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5. 新任董事、监事和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 A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8
受理号:
受理日期:
注册号: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业户名称:(盖章)(签字)
负责人姓名:行业:网址:
咨询电话:96633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__市工商局:
__市工商局:本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本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规定在对应栏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内打钩⒈⒉⒊⒋⒌负责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登记书》场地使用证明,即产权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变更经营地址者提交)名称核准通知书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计生证和暂住证(非__市户口人员)等资料复印件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变更合伙人的提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谨此确认。
经联系电话:营者:(签字)通讯地址:年月日填写须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书每页注解说明;书每页注解说明;提交的文件、纸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负责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负责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注意事项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对应”栏中打钩。该栏还应填写负责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该栏还应填写负责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人签字确认:年月日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负责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9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团名称
(全称)
慈善组织○是
○否
登记类型○双重管理
○直接登记
社团类别○学术性
○行业性
○专业性
○联合性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 安徽省民政厅:
现申请办理
(社会团体名称)成立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自治原则,承诺如下:
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5、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6、主动公开本会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月**日
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表
社团名称 中文
英文
缩写
社会组织 类型(默认:社会团体)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社团职务 {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中选择
住所
固定电话(非必填)
行业分类
手机号码(必填)
活动资金 万元 活动地域
会员数量 单位
工作人员数 专职
个人
兼职
理事数
常务理事数
监事数
负责人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宗
旨(请按章程填写)
业务范围(请按章程填写)
业务
主管单位
相关行业
管理部门
说明:【行业分类】从(工商服务业、农业及农村发展、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社会服务、法律、宗教、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中选择。
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简介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注:本页可复制。
发起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国籍
曾用名
文化程度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固定电话(非必填)
手机号码(必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其他社会职务
本
人
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页可复制。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社团名称
一寸 照片 姓名
性别
国籍
曾用名
文化程度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
所在地
固定电话(非必填)
兼职 专职
手机号码(必填)
是否现职公务员兼职 是○否○ 任职会议届次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其他社会职务
是否担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是 ○
否 ○ 本
人
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兼职审批表粘贴处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月**日 社会团体 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备 注
说明:【任职会议届次】如 X 届 X 次理事会。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社团名称
一寸 照片 姓名
性别
国籍
曾用名
文化程度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社团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
所在地
固定电话(非必填)
兼职 专职
手机号码(必填)
是否现职公务员兼职 是○否○ 任职会议届次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其他社会职务
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 是○否○ 是否担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是○否○ 本
人
简历 自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职务
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兼职审批表粘贴处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月**日 社会团体 意见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备注
说明:【任职会议届次】如 X 届 X 次理事会。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社团名称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届
次
○会员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
表决形式
时 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赞同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需要 说明 的 情况(可另附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审核意见 审查意见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表决形式】从(举手、无记名投票)中选择。
注:直接登记社会团体不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筹备会议纪要
会议名称
时
间
地
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决 议 内 容(可另附页)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 情况(可另附页)
资金情况表
注册(活动)资金 万元 注册资金币种
验资单位
注册(活动)资金 来源
注:附验资报告。
住所证明
地址
邮政编码
住所来源(无偿提供、自有、租赁)
用房面积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产权人
注:附住所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
社团名称
办事机构名称
电话/邮箱
住所
邮编
工作职责
履行内部程序 经
****年**月**日第 届第次
会表决通过 办事机构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其他社会职务
政治面貌
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备案表
社团名称
编制专职工作 人员职数情况 确定职数程序 第 届
次
○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
○其它 职数(个)
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用工形式
工资福利
元/月
元/月
元/月 职务(职称)
参保情况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备案依据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管字[2006]148 号)
注:请将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处
备
注
1、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从业)人员,岗位数由社会根据业务需要和经费支付能力,按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确定;2、用工形式是指聘用或借(调)用等;3、职务(职称)填写原单位职务或取得的相关职称;4、参保情况需填写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情况。
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务 职级 是否
退休 社团职务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单位性质】从(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高校、私营企业、其他)中选择;【职级】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及以下)中选择;【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说明审批单位、审批文号;【社团职务】从{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中选择。
注:本页可复制。
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册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会员类别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从业 人员 产值或营业额(万元)
纳税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说明:【会员类别】从{会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副会长(副理事长)单位、监事长单位、监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中选择。
注:本页可复制。
理事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务 职级 是否
退休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中带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只带出(是或否)。
注:本页可复制。
理事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从业 人员 产值或营业额(万元)
纳税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册】中带出。
注:本页可复制。
常务理事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务 职级 是否
退休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中带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只带出(是或否)。
注:本页可复制。
常务理事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从业 人员 产值或营业额(万元)
纳税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册】中带出。
注:本页可复制。
负责人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职务 职级 是否
退休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中带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只带出(是或否)。
注:本页可复制。
负责人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会员类别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万元)
从业 人员 产值或营业额(万元)
纳税额(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系统自动从【社会团体单位会员名册】中带出,负责人单位主要包括(会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
注:本页可复制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住所
联系人及职务
手机号码
法定
代表人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党员基本情况 工作人员总数
党员总数
其中:1、专职
党员人数
2、兼职
党员人数
3、其他
党员人数
党建指导员(联络员)
联系电话
是否已建立党组织 是 ○
否 ○ 党组织组建时间
****年**月**日 支部委员数
党组织类型
党组织名称
上级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组建形式 单独组建
○ 联合组建
○ 联合单位名称(联合组建不超过 6 家社会组织)
党支部书记 社会组织名称 职务 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党组织类型】从(支部、总支、党委)中选择。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安徽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经商全体发起人,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支持配合在
(社会团体名称)内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支持配合在
(社会团体名称)内发展党员,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
(社会团体名称)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
(社会团体名称)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六、
(社会团体名称)承诺自成立大会召开之日起 6 个月内建立党组织。如未按期建立,将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机关的处理。
特此承诺。
(社会团体名称)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设立慈善组织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非必填)
手机号码(必填)
住所
慈善 活动 领域 □扶贫、济困; □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慈善 组织 条件 □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
财产及其孳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
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有明确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章程 载明 事项 □名称和住所; □组织形式; □宗旨和活动范围; □财产来源及构成; □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内部监督机制; □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其他重要事项。具体描述为:。
资金情况 验资单位名称
活动资金
万元
申请设立慈善组织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 经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____届第____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附相关会议决议)
其他 承诺 事项 □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
本组织承诺《设立慈善组织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注: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填写此表,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不填写此表。
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确认书
声明
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已知晓关于设立慈善组织的相关规定,并确认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
全体发起人 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月**日 注:不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填写此表,申请设立慈善组织的不填写此表。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表
注:直接登记基金会不填“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印章)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承办意见
审核意见
批准意见
承办人:
审查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成立登记行政审批表
社会团体名称
承办 意见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年**月**日
审查意见
****年**月**日
决定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0
1、公司名称(公司字号,所在行业类别);
2、公司地址(同个行政区域和不同行政区域);
3、公司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
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等项目的变更。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1
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组织形式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后需要办理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1.只需填写申请内容即可变更注册项目。
2.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应使用A4纸。
3.表格或签名应整齐填写或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签名。
公司注册申请表样本
注册号:
项目原注册项目名称变更申请×××市××电脑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 ×××市××区××街道××××市×××区×××路××邮政编码×××050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万元)实收资本金30(万元)(万元)公司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的批发和零售;互联网接入服务(分支机构运营)。经营期间股东
(发起人)李××、许××。张××、许××、林××。公司章程的修改、执行董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们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公司印章:
徐××张××
20年、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不同类型的企业变更所需材料不同,不同变更项目所需材料也不同。
1.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印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公司印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委托人
3.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邮票。
6.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按要求提交经批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
如以上各项均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自然人)盖章或签名,签名与原件一致。 (下同)
二.公司住所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搬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到,加盖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委托人的权限;
公司章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由投资人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审批机关对经营范围内的许可经营项目规定经营期限的,登记机关应当登记经营期限。
八。公司股东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收藏,公司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公司加盖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委托人的权限;
3 .原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1)转让各方、转让标的、金额、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情况等。(2)公司的股权转让结构后的股本。
4.股权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姓名(姓名); (二)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三)受让股权的交割日; (四)股权转让款的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 (5) 订立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6) 双方认为有必要明确责任、争议解决等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
5.新一届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一)新一届股东大会的设立; (二)修改章程; (三)决定是否调整管理机构。
6.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章程由投资者加盖公章。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8.其他视受让方资格而定应提交的材料(同“设立登记”);
9.其他视受让方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9. strong>
(1)转让方为合伙企业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2)转让方为独资企业的,提交应提交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10.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国有或集体产权发生变更的,经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股东变更手续参照《公司章程》办理。评估后批准的价格。
九。变更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受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
5.股东姓名或职务变更证明;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10.企业类型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回执,公司加盖公章);
2. 《企业(公司)登记申请委托书》(收藏,加盖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标的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大会(投资人)决议;
主要内容:(1)决定变更公司(2)其他根据变更情况应决定的事项。
4.根据拟变更公司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公司若变更任何项目,必须先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再申请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若有行业批准的项目,需先办理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共16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2
社会团体登记、年检须知
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先到登记机关进行核准名称
2、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3、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表1,编号:1201);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4、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
5、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表2,编号1205);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样式起草);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编号:1203);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 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社会团体办事机构登记表(表6,编号1207);
7、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花名册(包括名称、地址、电话)。
(五)有哪些情形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只要有下列情形中的一种,登记管理机关即不能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再成立势必造成业务交叉、过多过滥,乃至不良的国际影响。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身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已经获准恢复的人,可以成为某个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享有结社权。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
5、国家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有禁止性规定。
(六)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规范的社会团体名称,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与其相悖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有封建迷信、不健康习俗以及与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具体地说,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1、明确行政区域,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2、反映业务范围,与社会规范提法一致。
3、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基金会、商会等。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否可以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正式任命的副县(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包括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也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
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应由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征得干部所在单位同意,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干部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兼职的人员,作为推荐人选按所在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再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省委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要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确需由省委管理的干部兼职的社会团体,必须是地区、行业和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有较强行政职能,并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组织。办理程序为:由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事先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经干部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中,省直机关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兼职,还需由干部所在单位事先征求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意见后,再报省委组织部。
(八)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哪些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1、只有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2、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要符合该社会团体的章程,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审议的内容应包括设立哪些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其负责人的人选、办公场所、业务分工等项。
3、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签发批准文件。
4、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5、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发给批准文件,办理相关的手续。
(九)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理由,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等;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纪要,其主要内容是:经过审议,同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决议;
3、办公场所使用权的证明,其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面积等。属于自有产权的,要提供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要提供使用权证明,注明使用期限;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情况,按社会团体负责人申报的内容申报;
6、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表7,编号:1206)。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团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二、变更登记
(一)社会团体的哪些登记事项改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的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要履行哪些的程序?
社会团体将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然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核后,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人代表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整理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团体办理所住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住所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要写清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会团体办理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七)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八)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九)社会团体办理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变更后新机构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所在地址、业务范围、联系电话等情况;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十)社会团体章程修改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社会团体检查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凡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社团不接受年检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社会团体接受检查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上一工作总结。这是主体文件,是包括检查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且要反映自己团体的特点。
2、本的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本的总体目标及措施,重大活动的安排等。
3、上一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要真实地反映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状况。
4、《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样式见表9,编号1301)。要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所列项目要写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年检初审意见的文件。主要填写“初审合格”,或者“初审不合格”。对初审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建议给予何种处罚。
7、其他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65339496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3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4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模板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项目
原始登记项目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姓名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p>注册资本(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股东情况
< p>(保荐人)备案事项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们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公司印章:
YYMMDD YYMMDD
注:
1。只需填写申请内容即可变更注册项目。
2.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应使用A4纸。
3.表格或签名应整齐填写或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签名。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5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数额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第三项仅适用于外国金融保险企业。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单位:万元)
2外国(地区)企业办理在华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经营期限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份批准文件为原件或有效复本。外国金融保险企业毋需提交介绍信。
6第三项适用于在中国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并进入生产期的外国(地区)企业。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三。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项的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本。
6、第3项为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注册机关核发的变更证明原件,如提交复印件需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4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根据《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
等事项变更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注册号外国(地区)企业授权人签字
(企业印章)
年月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
现委托企业**单位/人员**/办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委任/委托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注:委托人为负责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人信息
工商登记联络员信息
领照清单
注:许可证持有人应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归档情况
5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生产经营活动负责人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变更核准后,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负责人登记表
证件号码负责人签字(备案
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份批准文件为原件或有效复本。外国金融保险企业毋需提交介绍信。
6第三条外国(地区)金融保险企业不需提交;从事石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所提供的新增项目合同(摘要)中应明确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阶段期限及费用总额。
7、第4项经营范围中涉及从事石油及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产、承包工程、承包或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外国(地区)企业,项目终止时需提交国、地税及海关的完税证明。
8.变更批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以获得新的营业执照。
7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二项仅适用于设立外资保险分公司市场服务部。
6备案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8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所需的文件、证件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三。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毋需提交审批机关批准件,但需提交介绍单位的介绍函。
6第三项,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原件送审;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变更经批准后,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6
变更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职责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提交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变更住所
属自有房产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属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属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属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
提交编制部门经费来源变动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
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
七、变更举办单位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变更后的执
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后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7
户口登记辅项变更更正申请表
派出所: 受理时间: 申请人联系电话:
□变更婚姻状况凭结婚证、离婚证、配偶死亡证明书或因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变更文化程度凭毕业证书□地址变更凭房产证,门牌证(同址),市、区地名办新老门牌对照证明□兵役状况凭退伍证,或民政、人武部门兵役状况证明□服务处所凭单位证明变更更正前变更更正后 证件处理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证件类原件同时需带复印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8
工商变革过程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工作许可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 《公司法》“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应当相应修改。
( 1)名称变更:
< p>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公告(2)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批。项目、国家有关部委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
出具具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或国有资产出具的验资证明 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资登记资本需要公告3次;,下面详细介绍减资的具体流程和相关程序增加注册资本。
1.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
(一)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
公司减资,无论剩余资本是否低于法定标准,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有效落实资本确定原则,保障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减资。根据资本不变的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来看,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原公司资本过多,正规资本过剩,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公司资金闲置和浪费,既不利于发挥资本效率,也增加了分红负担。
②公司亏损严重,总资本与实际资产差距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证明公司信用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无法获得因公司连续亏损而应得的回报。
(二)公司减资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①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湾。减资后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C。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事项; d。股东出资额及其比例的变化。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p> ③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收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p>>
④变更登记
(三)具体减资方式:在实践中,以下两种减资方式可以混合使用。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有的出资比例
②在不改变出资比例的前提下,减少各股东的出资额
(4)公司减资登记所需文件
①投资者申请; (原件)
②公司董事会决议; (须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③股东减资协议(独资即减资决定); (原文)
2.公司增资:
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信用,依法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公司被动增资——公司先注册20%,注册后2年内补足剩余80%的注册资本;一些项目有资金要求。 B、公司积极增资——如果公司实际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公司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资流程:
①股东将增资后按原出资比例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②公司开通临时验资账户
③将拟增资以投资资金形式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④收到相关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⑤增资从公司临时验资账户转入公司基本公司账户
< p> ⑥变更相关文件⑦公告原报(公示电话010-)
< p> (2)增资后的相关变更:需提交以下文件及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申请: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②公司的决议股东大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③修改公司章程或新公司章程
④合法合资格资本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验证机构关于技术成果投资协议估值的意见
⑤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原件
(4)住所变更:
住所证明,租房需提交租房协议,以及协议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附产权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
股东会议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聘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指外省市身份证);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证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五、法律法规要求批准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变更申请
工程变更申请
变更索赔申请(用于变更request)
变更注册申请
变更姓名申请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19
变更登记须知
一、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会员、业务范围等发生轻微变化带来名称变化;
2、名称须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三)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修改的章程草案;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业务范围须符合社团宗旨的要求,在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
2、与社会团体的会员构成、活动资金等综合实力相符合;
3、业务范围不得有经营性质。
(三)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修改的章程草案;
7、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业务主管单位应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三)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职能的文件(原件);
7、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的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复印件)。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法定代表人符合《条例》和本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条件,选举过程符合民主、公开、公正原则。
(三)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五、社会团体办公住所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有独立、固定的住所,有效使用期在一年以上。
(三)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新住所使用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社会团体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须知(一)依据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条件
1、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的来源,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三)申请活动资金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申请书(原件);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的会议纪要(原件);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变更的意见(原件);
4、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原件);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6、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注: 所有申报材料中涉及表格的须在本网站“网上办事”一栏中填写并打印。(四)程序、期限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查与批准(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颁发登记证书(自做出准予变更登记之日10日内颁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20
尊敬的第X税务所:
本单位是XXXXX公司,于XXXXX时间成立,公司注册地址XXXX,实际经营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开户银行为XXXX帐号XXXXX公司长期经营XXXXXX等业务,从开业至今,一贯按时申报,照章纳税,无违规行为。现,因XXX原因,需做变更登记,所请项目为XXXX(写你要变更地址还是名称还是什么),原来为XXX,变更为XXX。
xx公司
日期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21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1、公司名称(公司字号,所在行业类别);
2、公司地址(同个行政区域和不同行政区域);
3、公司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
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二、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注意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等项目的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格式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22
受理部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咨询单位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办理相关信息办理时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224号、苏财综90号办理流程更改姓名:18周岁以下公民由其父母双方书面申请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由本人申请办理,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变更民族: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批件、本人书面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日期: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和本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更正出生地: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第一次户籍登记地出具的原始户口登记表),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