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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1-14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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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西城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8月31日召开区村干部动员会,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建立了由区党委、管委统一领导,区村干部共同参与、劳动保障站全体成员入村指导的工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这项惠民工作。截至9月18日下午6点,应续保人数9552人,已续保人数8997人,续保率已达94%;20XX年度16-59周岁应参保312人,已缴费144人;60岁人上人员全部参保。我们争取利用19、20日两天全面完成任务。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宣传引导,调动群众参保热情。

我们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张贴横幅,办墙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利用村喇叭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热情。

二、健全机制,加大奖罚力度。

建立健全经办规程,在梳理摸底过程中,做到不漏人、不忘项,认认真真做好新农保登记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为督促激励区村各级更好的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村或个人进行奖励补贴,对工作进度慢、工作不得力者给予相应的惩罚。

三、精心组织实施,工作措施到位。

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以村为单位,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天统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新工作进度,劳保站全体到15个村循环督促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同村两委一起研究、解决问题,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区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力量,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强化督查调度,严格兑现奖惩,抢时间赶进度,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2

按照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5号文件精神,我所认真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情况

我所辖区范围内有33个村和一个敬老院共计34个参保单位,20xx年度参保有效总人数为12863人,其中16-59周岁为10213人,市户156人,缴费金额总计26100元,农户10057人,缴费金额总计1428200元;60周岁以上为2650人,市户30人,农户2620人。[实习报告网 SxW9.com]

二、我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

截止到20xx年6月20日,我所通过逐村入村入户及向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60周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查证审核,经认证原有2711名领取人员经审核有2558名符合领取条件继续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另有52人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认证报区农村养老保险中心和区农保科暂停享受养老金待遇,101人因为死亡原因取消养老保险金的领取资格,经审查不存在欺诈冒领等违规问题,对养老金待遇享受人员要求各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三、制度建设情况

20xx年后半年,豆罗镇劳动保障所在接到xx区劳动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各村组进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摸底征缴工作,经过与豆罗镇镇政府沟通,在上级各部门的领导支持下,我所积极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建设:

1、领导到位,经过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协调,劳动保障所所长的努力,建立了由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豆罗镇镇政府牵头,实行镇长总负责,主管副镇长领导,保障所具体承办业务,各村负责人辅助配合,各村协管员协办的工作制度,镇长带头签订责任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内容并确定了人员配备,保障所现有工作人员2名,()每个村确定协办员一名;

2、公布业务流程,制作业务流程图,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手册,发放宣传资料及入村宣传,培训_业务知识明白人_,使参保人员及协办人员办事明明白白,参保清清楚楚;

3、完善参保登记及待遇领取审查手续,对参保人员及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由各村协办员进行初审后保障所进行复审,杜绝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的参保人和待遇领取人违规参保和欺诈冒领现象的发生;

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及各种问题的查询;

5、保费征缴的互相监督制度,对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由各村协办员统一收齐出具收据,并于当日内存入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交回劳动保障所,由劳动保障所向区农保中心换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收据,并接受参保人的监督。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开展情

一)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截止区)的资金压力,为资金筹措到位打下了基础。三是坚持并完善养老金发放监控制度,实行养老金发放情况按月内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按照要求统计发放情况并认真核实数据,及时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确保发放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巩固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支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促,并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重点督办,力求消除工作死角,实现了全市当期无拖欠。

(二)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跑银行催缴养老保险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全处自上而下层层联动,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基金征缴的可喜局面。通过努力,大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也非常重视,想方设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对欠费大户进行通报、商讨资产抵押等,并且进行了落实,有重点、有目的对欠费大户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与法人代表进行面对面磋商,督促其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已清欠2965万元。

学、赶、超新局面

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局(委)进行通报,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加强配合,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清欠合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已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收缴。

6、做好收入申报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保险处于3月开始开展了市直参保企业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以此切入点,全面检查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对违规企业实施重点稽核。

由于措施得力,征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市的确保完成基金数为28500万元,全市上半年实征养老保险费1348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7.3%。

(三)扩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今年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新开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各种性质的临时用工,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缺乏参保的自愿性,针对这种这种状况,市保险处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全面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对参保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扩面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积极实行上门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经济性裁员等企业分流职工的养老保险续接工作。对于失业人员、出再就业中心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1643(其中市直410人)。

4、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办事。1-6月,我们共向31家企业下达了《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书》,对于拒不参保企业,配合劳动监察支队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确实有效地利用和发挥现有法规的效能。

截止5月底,全市新扩参保职工4573人,完成目标任务(8600人)的53.2%。其中市直新扩1672人,完成目标任务(3550人)的47.1%。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条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逐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规范管理,拓宽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豫劳社险金函[XX]座谈、查看工作方案、制度及相关台帐等方式,于XX年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条件、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许昌县、襄城县根据本县实际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许昌县、魏都区、禹州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了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同时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全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共有社区和企业退管组织实现了资源共享。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4

林业工作站(防火办)、森林公安局、扎赉诺尔区煤业公司等20余家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府副区长臧立东传达了《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回顾总结了自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开展以来,扎赉诺尔区发生的'草原火情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赵建波区长针对草原防火工作提出7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层层落实好防火包片责任制,逐级签订防火责任状。

二是进一步强化防火督查工作。要加大对区内重点工程、火灾多发区、重要防火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的督察巡查力度。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防火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火办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及时向上级防火办报告当日有关火情情况。

六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后勤保障。财政局要加大防火工作资金投入,及时采购防火物资、设备,防火办要定期组织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七是进一步强化防火联防联治工作。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火预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做好各自分工的同时,更要做到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全力打赢今年春季草原防火攻坚战。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5

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民生保障工作。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果为基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现就20xx年度绩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总结,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参续保人数为9.02万人,其中,今年新参保人数为152人,当年缴费人数4.32万人,占省厅下达目标任务4.98万人86.74%,个人缴费收入1551.14万元,人均缴费358.88元。养老金发放人数为3.25万人,人均每月发放养老金138.68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5410.23万元。我县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城乡居保系统来计算,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发放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

我县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的兜底保障作用。为2416人代缴保险费,代缴金额48.32万元。我县已完成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应发尽发任务,应发3156人,实发3156人,每月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实现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待遇100%发放。

20xx年11月,城乡居保提高了省级基础养老金5元,此次调整惠及我县城乡居民3.25万人,涉及1-10月补发金额163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社保基层工作平台建设薄弱,人员配备不足。我县各乡镇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均没有配置副科领导职数,工作人员仅有业务量大等问题,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事业编新招聘人员或是乡镇临时聘用人员,且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不强,与村协办员联系不紧密,工作安排不到位。村级协办员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职,没有工作补贴,对社保业务不熟悉,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工作主动性不高。

(二)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参保对象参保积极性不高,缴纳档次过低。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深度不够。部分群众认为领取待遇低,缴费周期长,参保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表示不愿意参保。还有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过去“老农保”的影响,担心政策变化。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认为参保缴费时间长,持观望态度。

(三)重复参保问题尖锐。我县通过对机关保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比对整理,乡镇经办人员的摸底排查,发现城乡居保正常参保5.85万人中,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51万人。部分参保人员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后会就中断缴纳城乡居保保费,造成城乡居保缴费人数逐年减少。

(四)参保缴费基数变少。今年我县新增领取待遇665人,新参保164人,注销参保1450人,按现在的趋势我县每年减少正常缴费人数为1951人,这势必会影响每年正常缴费的基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城乡居保政策。通过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测算表,积极组织各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深入居民家中,分发宣传材料,重点比照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和参保人员算清明白账。引导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提升参保质量,推动城乡居保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争取财政支持,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真正发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缴费积极性,更有利于提升参保人员收益和保障水平。

(二)部门协调,强化社保稽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计生、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大数据比对来核实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结合乡镇每月报送的死亡信息最大限度的减少待遇多发冒领现象的发生。对现有未追回人员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欺诈冒领的强大合力,坚决制止冒领待遇行为的发生。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6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存在问题

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议: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的投入,提高制度吸引力,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吸引他们多缴费、长缴费,以增加个人帐户养老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缩小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待遇水平差距;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xx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xx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7

我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省社保局具体业务指导下,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实践活动和强化效能建设为保证,以“创一流”活动为载体,以落实社会保险特殊政策为核心,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为重点,紧紧咬定全年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彰显特点,狠抓扩面征缴保发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社会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基金征缴再创历史最好水平,社会保险服务质量和形象得到显著提升,为保民生、保稳定及构建和谐广元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全市20xx年度养老保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基金征缴

截至xx月底,全市征收养老保险费93835万元,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64447万元的145.6%,与去年相比,增加32532万元,增长率为53.07%。扣除超龄人员参保等一次性征收保费38857万元,全年征收养老保险费54978万元,与去年相比少征收6325万元。

(二)扩面参保

截至xx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3xx030人(其中机保参保人数为:80xx4人),完成省下达年末参保覆盖目标任务数304400人的102.17%,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0153人,完成省下达年末参保人数目标任务157800人的102.1%,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参保人数5743人,增长率为4.36%。

(三)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调整

邮政代发。全市全年共发养老金79868万元,发放率一直保持在100%。

青川县。

朝天区,享受艰边地区增发的人数为xx071人,占调待总人数的20%,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84.2元;未享受艰边地区增发的'人数为44026人,占调待总人数的80%,人均调整水平为148.5元.

扶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待遇审核报批。我市代管省管森工退休人员白水煤矿退休、扶救人员养老金发放、待遇调整审核报批、死亡待遇支付工作。截止xx月底,全市全年拨付省管森工养老金扶救人员养老金、死亡待遇9761.41万元;办理待遇调整576人,调待核对7435人。

(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全面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推进社区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有关县区到外地市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开。按照省社保局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管理工作自查评估工作,有力地推进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截至今年xx月底,全市70753名退休人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社区管理覆盖率达100%,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00%,有70448名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社区管理覆盖为99%,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目标任务85%的xx6%。

为做好养老金防冒领工作,完全彻底的开展了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通过集中时段、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和协助认证,有效防止了冒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全市全年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70753人,占全市退休人员总数的100%,完成省社保局下达全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目标任务90%的xx1%。

(五)养老保险审计稽核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养老保险审计稽核工作力度。一是在组织上、人力上、物力上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由市劳动保障局基金监督科牵头,社保局审计稽核科参与,对全市参保企业和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了养老保险审计稽核;二是在方式上,采取了书面稽核、实地稽核和重点稽核,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全年稽核参保人数达1xx807人,稽核面达70%。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8

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程序

现行的征地制度具有三个立法缺陷:1、征地范围太宽,难以约束政府滥用征地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3、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该用法律1、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2、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3、明确被侵权的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司法救济程序。以防止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给予补偿的活动。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中国土地征用量逐年攀升,因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每年征用土地将近20万公顷,由此产生的农民失地问题日益严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征用农民土地引出的一些矛盾,是当前某些地方不稳定的因素。如何改革和完善现有征地制度,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现行征地制度具有国家强制力,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依法只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获得赔偿权和要求批准征地的政府进行裁决的权利。但由于征地范围太宽、集体土地所有权产权模糊以及对于违法征地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补偿措施,导致征地权被滥用的现象大量存在,征地权的滥用则导致国家公权侵犯农民的私权,政府行政权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其结果是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所以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征地制度,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主要立法缺陷简要分述如下:

依据现行宪法和土地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土地,但由于法律对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的界定,加上现行一级建设用地市场的供应由国家垄断,用地单位采用与政府签约的方式委托政府出面征地,政府再将征后变为国有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导致各级政府在政绩工程或财政利益的驱动下,以建开发区、大学城、大广场、大项目的名义广泛征用土地。若农地进一步大量减少,将可能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同时还将导致部分农民可能陷入“种地无田、就业无门、社保无份”的三无困境。

缺陷之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产权模糊,影响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财产权

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单一个体农民并不享有独立的农地所有权。所以尽管农民享有相关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却不能依此对抗国家的行政强制征地权。在被征地及相关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的制定方面,尽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农民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但因农民没有议价权及相关补偿标准的最终决定权,因此在是否征地以及给予多少补偿方面农民都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由于农民没有行使权利的组织形式和程序,行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特别是行使出让土地的权利的,往往是乡和村的干部,依赖土地为生和最珍惜土地的农民,往往在出让土地问题上没有发言权”。

缺陷之三、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有权批准征地的是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具体实施征地行为是由市、县级政府组织负责的,在具体征地的过程中,先征地后办手续、征地过程中不进行公告、不及时给付征地补偿款,以种种手段强迫被征地农民拆迁的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被征地农民没有拒绝征地权、没有议价权和征地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产生争议后又没有公开、透明的可以诉诸的法律救济手段和司法评价标准,导致农民只能通过上访的方式解决征地过程中的相关冲突和矛盾。

如上所述,现有征地制度的弊端不是政府的征地行为无法推进,而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如何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是当务之急,只有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办法,才能从法律的角度限制和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并充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重新明确构建被征地农民的权利体系及被侵权时的救济方法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是与政府实施征地具体行政行为中应履行的义务相对应的。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才能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才能有效地限制政府征地权的滥用。同时,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不能仅停留在政策和部门规章、不统一的地方性法规的层面上,应当制度全国统一适用的规范征地行为的法律、法规中,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和统一。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体系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该权利是指在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目的、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未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情况下,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交出相关土地,有权拒绝拆除或清除地上附着物或者青苗,有权提起要求停止非法征地的侵权之诉。

现行的征地制度中缺少关于被征地的农民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被征地的规定,相反,对于征地补偿争议不影响政府强制征地的推进、征地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却规定的很明确,同时,拒绝被征地的'农民还可能被以防碍公务或寻畔滋事等罪名被拘留、逮捕,所以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征地行为的国家强制力表现得非常充分,而如何制约和规范这种国家强制力的行使却规定的不明确,这种立法现状也是造成征地权被滥用的一个原因,所以只有明确被征地农民的法定拒绝被征地权,这样才能从事前防止和限制征地权的滥用。在下列情况下,应赋予被征地农民享有拒绝被征地的权利:

(1)、征地机关的征地行为不符合法定的征地目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国家应尽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合法的征地目的的范围。包括明确现有的“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和征地类型,同时将商用目的的征地从现有的征地制度中分离出来加以区别对待,即在商业目的征地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符合国家的城市规划及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还要赋予被征地农民自行议价的权利。在征地机关的征的目的不符合法定征地目的的情况下,明确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2)、征地机关征地前未履行法定手续的,被征地农民有权拒绝被征地

征地行为法律性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行政行为时除应具备职权依据外,还应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定程序。依现行的征地制度,征地机关在征地之前应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的手续,并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其中“两公告一登记”是指: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自接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在被征用土地所在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权利人持土地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制度是指各地拟定或者修改征地补偿标准、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时,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权利人的意见,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切实可行,符合被征地农民的意愿。

(3)、征地机关未及时足额地支付补偿费时,被征地农民有拒绝征地的权利。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7号)中明确规定:“要依法及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地,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46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地拆迁的各项费用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用地单位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的支付比例全额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按规定支付后,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期限交付土地;如征地拆迁补偿费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依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虽然规定被征地农民享有关于征地补偿价格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是由于决定补偿价格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难以从根本上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正、足额的补偿。建议区分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和因商业目的的征地分别建立不同的价格机制。

2.1对于因公共利益的征地(即公益性用地),应建立完善的价格听证制度,由政府在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制定公开、公正的补偿价格,该补偿价格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划定价格区域;

即推行“区片综合价”,统一制定分片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2)、确定最低保护价;

将地段、地类、人均耕地、农民人均收入、基础设施条件、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确定价格的考虑因素。

(4)、最低保护价与市场价格指数变动而周期性更新;

(5)、明确价格确定机制及公开听证程序;

(6)、明确征地为行政行为并确定对征地补偿价格的异议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2对于出于商业目的的征地(即经营性用地),则按市场规则运作,授予农民自行议价和评估权。同时应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上市协商交易的试点工作。上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辽政党[2004]27号)中已明确规定:“扩大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收益。在明晰产权,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有限期流转,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

在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征地机关因征地补偿产生纠纷时,被征地农民往往面临“要么接受政府所给的补偿额,要么一分钱不给,愿意找谁就找谁”的困境和压力。在被征地农民不享有拒绝被征地权,即无权对征地行为说不的情况下,要么接受征地机关的标准,要么陷入漫长的打官司的选择将进一步剥夺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价格异议权。从公平的角度讲,在争议不影响征地推进的情况下,争议也不应影响被征地农民所享有的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利,即在被征地农民与征地机关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时,征地机关应将依其主张的补偿标准所计算的补偿额先行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然后由征地机关为原告就征地补偿异议提起诉讼以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这种诉讼机制降低了被征地人的诉讼负担,有利于保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该诉讼机制为美国模范公司法中保护少数异议股东的退股权时所采用)。

(二)用法律明确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应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个不同角度完善非法征地及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制裁和补偿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在现行的征地制度中,因征地引发的纠纷,法律意义上的司法救济途径就只有这一点规定,但该规定没有明确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亟待通过全国性的立法加以完善:

1、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依什么程序进行裁决?

目前可供参考的只有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

2、由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自己裁决还是由该政府委托其所属的具体职能部门如国土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安徽省的做法是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由省人民政府裁决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

3、批准用地的政府的裁决是终局的,还是可以因不服该裁决而继续进行行政复议或进行行政诉讼?

《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裁决书应写明的事项中包括(五)不服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据此,安徽省的做法是政府裁决并不终局,可继续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上述法条只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情况下的救济方式,那么,对征地行为本身合法性有质疑的话如何救济?

应明确被征地人享有如下诉权:

(1)、要求非法征地机关停止非法征地行为的侵权之诉;

(2)、非法征地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3)、不服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补偿额之诉;

(4)、诉请政府征地机关支付拖欠的征地补偿费之诉;

5、在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不予答复或没有机构或部门加以受理时,被征地农民如何处理?

6、因征地补偿合同产生争议适用何种程序?如何看待征地补偿合同的性质和效力?

综上所述,应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尽快制定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征地办法,或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利及其救济方式,以便通过法律审判的方式解决因征地所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建立一个公正、有序、和谐的新的征地制度。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9

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金政办秘【20xx】13号文件精神,自1月份起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确保城乡居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任务,镇成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组、督查组和工作组,负责组织领导、督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要求在4月20日前缴费完成35049人,缴费率100%;缴费标准三档以上缴费人数占应缴费人数的80%以上;符合条件到龄人员应发尽发,发放率100%;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认证率100%。

三、采取有力措施。

1、明确责任,班子成员联系到村。每个村都有一名党政班子成员联系,负责组织安排城乡居保工作,将任务分解到每位镇村干部身上,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保缴费任务达100%以上。

提前安排布置,充分利用春节等传统节假日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告、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发挥好高档次缴费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标准,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保障水平。

4、严明奖惩,提高工作积极性。20xx年居保缴费工作分为二个阶段进行考评:

档次补助外奖励8000元;

档次补助外奖励4000元。

缴费档次和缴费人数补偿标准:缴驻村镇干、全体村干效能分各1分。

四、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退保手续。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代缴养老保险费完成率和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领取率均达到100%。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创新经办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缴费档次,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努力提升城乡居保工作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市下达我区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为:当年度缴费19.67万人,养老金发放率100%。目前已完成当年度缴费21.16万人,领取养老金8.29万人,缴费任务完成率107.6%,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落实“两个机制”情况。

安徽省“两个机制”文件下发后,区政府及时制定了《颍东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高龄基础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制度,《方案》规定:“自合作银行沟通协调,每月底前及时将养老金发放到参保老人的领取账户中,保证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高质量实施民生工程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年初我区在制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时,将提高人均缴费档次列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值,提高奖励标准,对,人均养老金水平122.55元,当年新增领待人员人均养老金143.81元,三项指标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定期督查调度。今年我区多次召开调度会,通报各地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落后乡镇加快工作进度。截止9月底,全区12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民生工程缴费任务,8各乡镇街道人均缴费水平超过300元。四是创新工作方式。

(领取待遇。领取业务38784人次,交易金额1931.34万元。其中领取待遇19790人次,领取金额572.182万元;

(2)推行微信缴费,解决外地务工人员缴费难题。2月份以来我局联合颍东农商银行推行微信缴费新模式,参保人轻点手机,瞬间完成缴费,深受广大参保群众欢迎。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6915人通过微信缴费469.08万元。

(3)积极宣传线上办理业务方式,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理相关业务,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政策宣传培训情况

(一)政策宣传。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一是积极推行线上宣传。以文字、音频、动漫等形式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政策,通过短信向参保群众群发政策,利用广播、电子屏等设备循环播放政策。村民代表会、文艺表演、大型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政策;结合全区疫情防控、秸秆禁烧、农村改厕、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进村入户宣讲政策,动员群众高档次缴费;在集市、学校、银行、商场、超市、居民小区等地段设立宣传点,面对面答疑解惑,现场办理提档业务。三是开展“三送服务”活动。补缴欠缴保费、二次补缴保费等形式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领取水平。五是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印发调查问卷信息采集、资格认证等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既宣传了政策,又完善了基础信息;既调查了社情民意,又开展了资格认证。截止10月底,全区已调查参保人员17874人,满意度接近100%。

(二)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集中培训。社保协理员进行面对面培训。三是开展逐人培训。8月份,新的城乡居保业务系统上线,为帮助乡镇经办人员尽快掌握新系统,区居保中心对乡镇经办人员逐一进行现场培训,手把手指导,直到彻底学会为止。四是开展线上指导。区居保中心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实时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工作指导意见和业务办理要求,及时提醒乡镇注意事项,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五、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我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颍东区《颍东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分解下达乡镇、村居及时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的统计数据均来源于业务经办系统,确保了数据真实、准确,符合逻辑,不存在漏报、迟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