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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4-03-05

春运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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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计划【篇1】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平安、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阔旅客平安、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平安有序〞的指导原那么,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响、措施有力〞的原那么。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平安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二、保障措施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平安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平安行车、总公司春运平安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平安责任书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效劳,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三、旅客运输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顶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顶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四、报告制度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顶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方案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平安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平安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方法》立即上报。

五、各单位值班电话

春运工作计划【篇2】

(一)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功能室、后勤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危险源控制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等六个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其职责和单位组成如下:

(一)危险源控制组由实验室、功能室人员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事故单位人员和专业队伍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

(二)现场警戒组由党、政办室组成,由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通道的畅通。

(三)救援排险组由政办室人员组成

1、火灾、爆炸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2、普通事故由政办室的负责人任组长。

(四)医疗抢救组

由教导处、教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

(五)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后勤办公室组成。

(六)善后处理组

由学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扶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由工会、团委组成。

春运工作计划【篇3】

4.1先期处置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

(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及时通过电视、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站内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Www.zf133.CoM 趣祝福】

(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5)根据现场情况拨打电话“119”“110”“120”报警,尽快对受伤乘客进行救治,并通报相关部门获得支援。

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动综合、专业等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研判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响应分级

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运营突发事件,事发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2.2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运营突发事件,事发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2.3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省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部门预案,同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

(4)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或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

4.2.4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组织省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3)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部门预案,同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4)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或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

(5)对需要国家层面协调处置的运营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或由省交通运输厅向交通运输部提出请求。

4.3分类响应

(1)火灾。

运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针对不同车站、列车运行状态以及消防重点部位制定具体的火灾应急响应方案。

处置火灾要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快速反应,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关键时间,把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火灾发生后,运营单位工作人员要立即拨打电话“119”“110”“120”报警,并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事发地市级消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接到火灾报告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地震。

运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专项预案,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在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先救人、后救物,先抢救通信、供电等要害部位设施,后抢救一般设施。

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状态。事发地市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震情发展和工程设施情况,及时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要求运营单位停止运营和维修施工,组织避震疏散;对在建工程和有关设施、设备采取紧急抗震加固等保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及时准确通报地震信息。

地震发生后,事发地市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将震情和灾情报告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运营单位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开展乘客疏散和设施设备保护工作。

(3)爆炸。

运营单位要针对列车、车站、主变电站、控制中心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车站内发现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任何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在发生爆炸后,运营单位要立即组织疏散乘客;立即通报事发地市级公安、消防、卫生健康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有关单位接到发生爆炸的报告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4)大面积停电。

运营单位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做好供电系统和应急电源系统设备维护,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准备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乘客紧急疏散、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事发地供电部门要根据事件性质、特点,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尽快恢复供电。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有关单位接到停电报告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5)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

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实行“迅速反应,先救治伤员、疏散乘客,后恢复运营”的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组织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事发地市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列车相撞、脱轨、踩踏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协调地面公交等有关单位配合运营单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护工作;立即通报事发地市级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运营单位应急机构及有关单位接报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6)恶劣天气。

运营单位要制定热带气旋、暴雨、暴雪、高温、大雾、灰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事发地市级气象部门要及早发布各项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运营单位要及早做好相关应急准备措施。运营单位收到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7)地质灾害。

运营单位要制定专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后,运营单位要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事发地市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由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运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沿线地质灾害巡查。

(8)核、生化、毒气袭击。

核、生化、毒气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贯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核、生化、毒气袭击后,运营单位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事件现场的先期处置,组织做好乘客疏散、抢救伤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治安防护工作。

事发地市级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接报后,要立即报告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公安及消防部门,协调做好现场封锁、乘客疏散、救护工作。必要时,按照程序向军队请求支援。核、生化、毒气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军队等相关专业队伍处置,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置。

4.4响应措施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根据运营突发事件级别,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指挥调度消防、卫生健康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应急沟通联系渠道。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组织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人员搜救。

运营公司、消防、应急管理、公安等单位调派专业队伍、装备和物资,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开展以灭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员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2)疏散转运。

运营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预先制定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迅速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疏散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站点乘客至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口或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无关人员进入。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照预先制定的地铁公交接驳预案,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网客运组织,利用城市轨道交通其余正常运营线路,调配地面公共交通车辆运输,加大发车密度,做好乘客的疏运工作。鼓励建立公安、消防、交通、社区等联动的人员疏散平台,探索高效疏散管理模式。

(3)交通疏导。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设置交通封控区,对事发地点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疏导,防止发生大范围交通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

(4)医学救援。

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的医学救援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相关人员的心理援助。

(5)抢修抢险。

运营公司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开展抢修抢险作业,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必要时可以调动军队、武警部队等开展以下作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开展设施设备等抢修作业,及时排除故障;组织土建线路抢险队伍,开展土建设施、轨道线路等抢险作业;组织车辆抢险队伍,开展列车抢险作业;对于发生淹水倒灌的线路,组织开展积水抽排作业;组织机电设备抢险队伍,开展供电、通信、信号等抢险作业;组织供水、供电、燃气、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线抢险队伍,开展受损城市生命线的抢险保通作业。

(6)维护社会稳定。

由公安部门牵头开展,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环境的保护和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对事发地点周边交通秩序进行维护疏导,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施分区封控、警戒,防止发生大范围交通瘫痪;开通绿色通道,为应急车辆提供通行保障。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及时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权威发布、发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APP(手机应用程序)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运营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伤亡情况、应对措施、救援进展、公众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和临时交通措施、信息发布机关和联系方式等。一般或较大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重大或特别重大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4.5应急响应的终止

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时组织评估,按照响应分级,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响应终止命令。当确认具备运营条件后,运营单位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对于Ⅰ、Ⅱ级应急响应,由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省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后,向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后,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对于Ⅲ、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后,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由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春运工作计划【篇4】

20xx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止,为期40天。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xx区交通局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管理,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圆满完成20xx年xx区交通局春运工作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文件要求,从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实、便民服务、运输市场监管、运输组织调度、公路水路保通、应急运输组织等六个方面情况内容,统筹组织开展找问题、促整改为目标,通过自检自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持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推动春运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交通局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时成立3个工作小组:

(一)公路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县乡公路安全保通工作,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

组长:

副组长:(成员为公路管理所干部职工)

(二)路政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县乡公路路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成员为路政执法大队干部职工)

(三)水上交通组:

负责春运期间辖区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维护水路春运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组长:

副组长:(成员为综合股干部职工)

各工作小组对所分项的春运安全工作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工作管理办公室(局办,庞考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新年的首要任务。因此,各股室要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20xx年交通运输工作的第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安全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春运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横幅标语、短信、微信等广泛宣传春运组织工作、春运信息知识,春运进展情况,方便群众及时便捷的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

(三)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1、在我局辖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公路组要做好春运期间县乡公路的冬季养护和巡查工作,加大对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危桥险路、急弯陡坡、临崖路段的检查。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险道、桥梁、涵洞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对陡坡、弯道要备好砂石、草包等防滑物料;在公路交叉路口、陡坡、弯道、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路牌标志;特别是在建的改建工程,要加强安全监管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各标段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畅通;对“马路市场”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二是水上交通组要把好水上安全关,加大对渡口码头和渡船的检查监督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圩渡船的管理和检查,严禁“三无”船舶参运,强化乡镇船舶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排查水路运输安全隐患,维护水路春运秩序,确保水路运输安全通畅。

三是路政组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况的巡查监管工作,对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与桥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威胁行车安全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修建建筑、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取缔。满足广大农村群众走亲访友出行需求。

四是春运期间从局综合股和路政大队抽调执法人员,配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春运期间客货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货水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检查。

五是各股室要组织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触电、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快食面、热粥姜茶,及时提供天气查询服务和摩托车维修服务,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设施、设备,确保春运顺利。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有效组织救援。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要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春运工作进度和动态,反映春运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有恶劣天气道路状况不宜通行时,应及时通知改道绕行,不能通行的要暂停通行,决不能盲目行车,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春运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春运工作总结,并在2月26日前书面报送局办。

春运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x交综运发[20xx]x号)、《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x交综运[20xx]x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号),切实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国家、省、市、县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春运总体要求;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今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

三、春运工作职责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守春运“红线”和“底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的管理,严防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春运领导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并进行安排部署。

2、负责组织对各部门春运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3、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春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春运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

(二)安全股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各单位春运安全工作

2、负责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3、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

4、负责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和协调、处理工作。

5、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负责与公安部门协调联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反恐防范及安保工作。

7、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和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信息中心。

8、xx月22前将《20xx年春运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上报市局综合运输科。

(三)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作职责

1、负责提前调查了解春运旅客流时、流向和流量,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应急车辆,及时调整班次,妥善应对“民工、学生、探亲”流的高峰输送和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带来的不良影响,确保运力充足,避免旅客滞留,确保春运旅客输送安全顺利进行。

2、建立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备用运力,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3、负责全县每日《20xx年道路春运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3)收集报送工作。

4、负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对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保障运行安全。

5、负责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杜绝超载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按规定对长途客车配备驾驶员。

6、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为客车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和技术过硬的驾驶人员。

7、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发放《春运证》。

8、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全县道路运输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和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春运领导组办公室并按规定报市运管处。

9、每日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20xx年道路春运旅客运输情况表》(附件4)上报市运管处旅客运输管理科(传真:)

10、于xx月xx日前将全县《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驳运力调查安排表》(附件6)填表后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四)海事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掌握全县水上运营动态,确保水上安全。

2、负责春运期间运输船舶的安全技术检验及船员持证上岗的.督促检查。

3、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三无”船舶,保障运输安全。

4、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和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春运领导组办公室。

(五)公路管理股的工作职责

1、负责督查全县春运期间农村公路的巡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加大对危桥危路、急弯陡坡、临崖路段的检查,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负责督查全县农村道路冬季养护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一旦发生雨雪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除雪打冰、布撒防滑材料,保障公路安全通畅。如果路况不具备通行条件要立即封闭。

(六)法制股工作职责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纪律,杜绝公路“三乱”现象。

2、负责组织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营运。

(七)路政大队工作职责

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及时查处县乡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八)城市客运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和监管公交企业和出租车汽车公司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2、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黑车与非法营运车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监督,春运期间严查出租车驾驶员酒后出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拒载、宰客等违法行为。

4、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的运营调度和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运力保障措施,提升集疏能力。

5、负责春运期间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稳定,随时掌握动态,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春运安全、稳定。

6、负责全县每日《20xx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统计表》(附件4)收集报送工作。

7、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全县城市公共客运的重要春运工作情况和新闻素材特别是春运的主要特点和亮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信息中心,并按规定报市客运处。

8、于xx月xx日前将全县《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旅客运输接续接驳运力调查安排表》(附件6)汇总填表后上报局春运领导组办公室并按规定报市客运管理处。

9、每日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20xx年春运城市客运情况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传真:)

(九)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春运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对交警部门违章抄告的驾驶员要严格把关。

2、对参与春运的车船及消防设施全面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维修,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船参与春运。运输企业参加春运的车辆要配备三角木、防滑链等应急安全设备。

3、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乘务员、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企业要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安全告知制度、安全嘱咐制度、安全例检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杜绝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等违章行为。

4、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俩行驶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如遇雨、雪、冰冻或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驾驶人员做好安全应急工作防止发生道路运输事故。

5、保障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旅客了解、监督。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向投诉人反馈,加大投诉信息公布力度,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6、对本企业春运期间的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车(船)责任事故的发生。

7、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为民工、学生提供服务,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

8、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

9、设立服务旅客投诉台,及时处理旅(乘)客投诉。

10、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春运期间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十)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抓好汽车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旅客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不出站。

2、负责做好车辆调度派遣,及时疏散旅客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旅客候车文明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时提供便民服务。

4、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有水喝;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主动为旅客介绍出行信息,并为旅客提供退票等服务。

5、要重点保障农村客运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庙会、集市等大型x活动的运力投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出行需求。为广大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并对老、弱、病、残、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重点的服务和照顾。

6、负责做好春运售票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售票时间,组织人员进学校、进工地,方便旅客购票。

7、强化反恐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制度,保证责任到人,并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和基础设施监管巡查,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保障旅客出行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相关股、所、办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股、所、办要结合本县实际,科学分析今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春运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三)切实强化安全源头监管。运管、客运办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完善发车前安全提醒制度、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和客运驾驶员向乘客进行“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在4小时之内、夜间连续驾驶时间在2小时之内),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驾驶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承诺制度;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环节;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在源头上斩断安全隐患。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地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各地要组织运输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车辆状况、场站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运输设备、应急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加强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发现、提醒、纠正、查处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长途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2-5小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不能实施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要逐车制定途中休息方案,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

(五)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春运期间,农村地区探亲访友活动增加,出行需求旺盛,超员、超速问题突出,安全性能较差的面包车非法从事营运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管、客运办要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运企业;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六)加强水上安全管理。运管、海事机构要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大对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已经封航的水域要落实封航措施,允许通航的水域要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不上船”、“六不出航”和旅客安全告知等要求。

(七)加强应急运输安全管理。要在认真总结往年应急运输经验基础上,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安全股、运管所要修订完善春运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措施的针对性,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情况,并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需启动省际客运应急预案,由省厅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经部批准后启动省际客运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运力,疏运旅客。

(八)道路运输管理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协调本辖区内的铁路客运站,及时了解掌握列车特别是新开临时旅客列车的运行班次、时刻、客流等信息,统筹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做好运力储备,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运行时刻的协同衔接,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特别要安排好火车站的夜间公交运力,将接续接驳运输组织工作落实到企业、车辆、班次和人员等各环节,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满足旅客接续接驳需求。

(九)相关股、所、办、运输企业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努力为广大旅客创造出行舒心、购票省心、候乘暖心、回家安心、自驾顺心、返乡放心、服务贴心的春运出行环境,让春运更有爱、更温暖。

(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各级相关股、所、办、各企业要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汽车站、车载电视显示屏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春运工作措施和做法,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获取出行信息。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监督驾驶员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各客运站场及运输企业要将本单位的服务投诉电话公布在显著位置,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各相关股、所、办要规范运输行为,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和暗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十二)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相关股、所、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十三)严格春运统计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相关股、所、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对客运量进行全面分析和统计,确保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春运期间,各单位应在每日上午8:00时前将前一天的各项春运统计数据上报县运管所办公室(联系电话:)、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县运管所及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各单位严禁不报或漏报春运工作信息。

(十四)做好春运工作信息和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春运工作实际,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在贯彻落实省厅、市局春运工作部署要求、改进提升春运服务、保障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开展春运督查、强化应急反应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挖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于每天上午8:00前将前一天的新闻素材稿件和有关工作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局信息中心邮箱{图片为jpeg格式,视频为wmv格式),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xx月xx日至xx日)、节后客流高峰日(xx月xx日至xx日、xx月xx日至xx日)等重点时段,各单位向市局报送稿件原则上不少于1篇/日,其他时段可根据春运工作情况,适时报送有关新闻素材。

(十五)及时报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通知》(运发[20xx]x号)的规定及时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按规定及时上报部应急办公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x应急发[20xx]x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十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x交综运[20xx]x号)的要求的要求贯彻落实。

(十七)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作书面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于xx月xx日之前报局春运办公室。

春运工作计划【篇6】

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建立江苏省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运营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2.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协助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人防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其他有关省级部门和单位。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1.2各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现场记者的采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处置部门及时发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信息。

(2)省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信息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3)省军区:根据省政府或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救援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协调驻苏部队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4)武警江苏省总队:根据省人民政府或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应急救援部署,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所属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安排中央、省级财政投入的重大应急处置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并监督实施。

(6)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监测设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协调相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

(7)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对事发地区实施封锁和道路交通管制;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员,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指挥、协调现场防爆和人员搜救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参与现场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8)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伤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

(9)省财政厅:按照事权划分负责做好省级资金保障。

(10)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与评价,就因运营突发事件衍生环境污染事件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处置运营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协调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抢险队伍,配合运营单位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工程抢险救援;负责组织指导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设施的疏通维护工作,做好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站点等低洼部位的排水防涝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13)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协调应急救援运输保障单位及时运送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14)省水利厅:组织、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周边水利工程设施险情排查、监测、应急抢险和水毁修复重建工作;负责行洪河道洪水监测和预报,发布相关水情信息。

(15)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运营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市卫生健康部门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救治、转运和医院收治工作,统计医疗机构接诊救治伤病员情况;根据需要做好现场防疫和消毒工作,视情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做好伤病员的心理援助;参与事故调查。

(16)省应急厅: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组织、指导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17)省市场监管局:参与轨道交通运营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

(18)省粮食和储备局: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19)省人防办:负责指导人防设施和兼顾人防工程的抢修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和人员防护保障行动。

(20)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指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中现场火灾扑救,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21)省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资料信息并提出城市轨道交通应对地震灾害防范对策,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遭遇地震灾害的紧急救援工作。

(22)省气象局:负责提供事发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为事故现场勘查、分析和案件调查提供气象方面的协助。

(23)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突发事件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恢复受破坏的公用通信网设施;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24)省电力公司:发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电网侧故障时,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及时恢复电网供电电源;发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内部电力故障时,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做好电力应急处置工作。

2.1.3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要求;

(2)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指导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6)按规定及时上报运营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7)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预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

2.2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江苏省处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分管副厅长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和部署,组织、协调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汇总、上报运营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

(4)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运营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事故损失及影响,提出应急处置方案;

(5)办理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文件,承担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事件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项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单位组成。

(2)抢险救援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抢险救援、抢修受损设施设备及清理事件现场等。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军区、武警江苏省总队等单位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协调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等。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单位组成。

(4)新闻报道组:负责媒体接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气象局、省应急厅等单位组成。

(5)社会稳定组:加强事发后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事件;协调化解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由省公安厅牵头组成。

根据需要,还可成立交通疏导组、环保气象组、通信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分别负责协调跨区域交通疏导、环境监测监控和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4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运营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处置等应对工作。要建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运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应做好指导。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对跨省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与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区域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合作机制,明确各种运营突发事件情景下的应急响应责任主体。

2.5现场指挥机构

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收集、汇总事件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并及时报告,落实交办的其他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必要时,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可根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人员搜救、疏散转运、交通疏导、医学救援、抢修抢险、维护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工作。

2.6运营单位

运营单位是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营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与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2.7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运营单位应建立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库,由线路、轨道、结构、车辆、供电、通信、信号、环境与设备监控、运输组织等方面专家组成。发生运营突发事件时,各级组织指挥机构及运营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运营突发事件处置专家组,对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