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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3-12-19

2024收入自查报告九篇。

大部分取得成功的人都不能没有经历辛勤付出的实践才能完成任务或达到目标。编写报告已经成为常态,频繁地进行报告撰写能够提高我们在工作中的组织能力。您可以在下面的资料中找到与所需主题相关的内容:“收入自查报告”。这些信息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使用!

收入自查报告(篇1)

我校通过学习定兴县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对20xx年非税财政收入进行年度稽查的通知》定政财收[20xx]1号文件精神,对我校非税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我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马跃文

副组长:王强

成员:卞春海田立刚孙伟华

其中孙伟华是教师代表。

二、我校根据县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通过学校公开栏等途径向教职工征求意见并付诸实施。

三、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住宿费。

四、我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会计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

六、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帐外帐”等违规行为。

七、我校在信用社开设收支账户,经过了定兴县财政局、定兴县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取得了开户许可证,无重复开户、多头开户的问题。

八、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住宿生的生活补助的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生活补助全额发放给家长。

九、我校各财政核拨款项均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十、我校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用于福利方面支出的问题。

十一、我校不存在收费、罚没项目,没有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让情况。

十二、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特此报告

20xx年5月20日

收入自查报告(篇2)

为全面加快推进全镇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打赢精准帮扶这场攻坚战,镇党委政府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为基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建立队伍,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遗余力做好每一户的帮扶工作,确保完成既定目标。

一、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动态调整,全镇认定低收入农户xxx户、xxx人。截止到xxxx年底,全镇已基本完成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x户因系统核销保险原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越线达标),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速在xx%以上。半年来,继续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机关各科室、各行政村等多方力量,积极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效果,对已脱贫低收入户进行动态监测。截止目前,未发现脱贫农户存在因灾因病返贫现象。

xxxx年完成低收入项目一个:神山果树补植(补植核桃树、农药化肥发放),目前项目已完工通过验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尽管在低收入农户增收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细细分析,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农户自身素质的限制。

全镇低收入农户自身素质普遍不高,且低保、五保户所占比例较大,绝大部分为老弱病残、孤寡救助群体,仅有少部分可通过就业进行帮扶,剩余部分均需通过社会救助方式予以解决,因此仅凭镇级自身财力实现脱贫难度较大。

二是技能、资金等要素缺失,帮扶渠道单一。

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低收入农户缺乏农业科技知识和转移就业技能,创业帮扶渠道严重缺乏。部分农户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文化水平较低,学习能力较差,劳动技能单一,只能从事农业耕作或者以简单的零工为生,整体收入水平低下。

通过自查,xx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没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没有侵吞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克扣抢占、“小官贪腐”、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总之,低收入增收工作任重而道远,是块“硬骨头”,可越是急难险重任务,越要迎难而上,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各驻村工作队主体责任,深入到村,层层落实责任,动用各方力量,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既定任务。

收入自查报告(篇3)

根据上海市《关于做好本市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20xx﹞118号)的文件精神,和新区国资委4月15日专题会议要求,××××公司就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上级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的情况

1、本企业20xx年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人均工资增幅为;

2、本企业20xx年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人均工资增幅为;

3、本企业20xx年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人均工资增幅为;

4、本企业20xx年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人均工资增幅为;

二、本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执行情况

1、本企业属于:(请在括号内打“√”);

①以经营性为主的企业()

②以功能性为主的企业()

③其他企业(可具体描述)()

2、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水平如下:

3、本企业贯彻执行上级薪酬、考核相关管理制度情况如下:

4、本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相关制度和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5、本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包括持股数量、比例、来源和分红等)的情况如下:

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情况

1、20xx至20xx年本企业工资总额提取、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2、20xx至20xx年工资列支渠道、发放情况和实际水平如下:

3、20xx至20xx年工资外收入组成部分(包括福利性收入、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等由企业缴纳的部分)、列支渠道和实际水平如下:

4、本企业试行股份、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及实施情况如下:

5、本企业派遣制人员和其他劳务人员、临聘返聘人员收入分配情况如下:

6、本企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情况如下:

四、企业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以及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

1、本企业20xx至20xx年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的情况如下:

2、本企业20xx至20xx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

××××公司

20xx年4月日

收入自查报告(篇4)

为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票据(包括其他财政票据,下同)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票据打假工作成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湘财非税1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从8月18日到9月20日,对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有力

(一)领导重视。在接到省厅通知后,市非税局领导及时向财政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远莽为组长,非税局、监督局以及财政局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检查队伍,并明确了相关科室对所联系的单位要负责检查落实。

(二)认识到位。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关键。搞好票据检查是抓源头、抓关键,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强硬手段。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转变管理观念和更新思路,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答案,总而言之,通过这次票据检查,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款到票到,票款一致。

(三)组织有力。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我市本次票据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8月18日到9月20日。第一阶段是8月18日至8月27日,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自8月30日至9月10日,是同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阶段;第三阶段是9月10日至9月20日,为全市重点抽查阶段。检查范围:各执收单位20xx年度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及管理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伸)。自查阶段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抽查,抽查面达到了30%以上。从整个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各单位基本上能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的政策规定,全市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把严关口

通过这次自查、重点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关。用票单位按规定领取了《购领证》;购领票据单位出现撤销、改组、合并或非税收入项目取消情形,能及时办理《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审核等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票据专管员按规定由持有会计证的财务人员担任。按规定及时购领、核销票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坚持“限量发放,缴旧领新”原则,严把票据核销关口,确保了“票款一致,票款同步”。

(二)按规定保管非税收入票据和《购领证》。我市票据管理工作从制度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要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配备专用仓库,用票单位设票据专柜。有些执收单位仓储建设甚至达到专业化水平,如市人民医院、交警二大队等。切实做好了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及通风措施,对票据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库存、工本费等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盘库,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票据、票款安全。

(三)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在票据使用上,始终坚持用票单位独立使用和按规定范围使用的原则。都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无转让,出借票据的行为,无私自印制、买卖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严格票据使用范围,按票据规定用途填开并执行票款同步的要求。严格按照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款项,无擅自扩大收入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用票单位按顺序填写票据,未拆本使用。填写按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因填写错误或因缴款义务人未按时缴款而作废的票据,注明“作废”字样,各联次妥善保存。

(四)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非税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今年我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张政发5号),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按照“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依法执收,以票管收,应收尽收,所有非税收入必须先及时足额缴存设立在国库科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按规定及时解缴金库和财政专户。按有关规定办理分成结算划缴。严禁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将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纳入了对该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切实做好了票据年检工作,加强票据监管。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区(县)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用票单位20xx年度非税收入票据认真进行了年检,并对年检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对年检合格的准予按规定继续领用票据,未按时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暂停供应票据,并限期整改和组织复检,对违规的组织专项稽查。收回过期作废空白票据并移交省局统一集中销毁,维护财政票据管理的严肃性。通过年检,各区县各单位的票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填写不够规范,填开要素不齐全。如定额票执收项目、执收人员、执收日期空缺以及大小写填写不规范等。二是往来结算票据超范围使用现象比较多。在此次重点抽查的单位中,有票据不按规定使用,个别单位有代开票据现象,有用往来收据收取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现象。三是区(县)票据管理制度欠完善细化,对于乡镇和村级票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票据管理人员素质不齐。从事票据管理的人员有的具有相关的会计知识,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易导致票据使用不规范。二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缴旧领新”,监督乏力。有的区县不能认真及时清理票据结存量,按时督促执收单位审验非税收入票据,导致执收单位滞留大量票据,出现违规使用票据现象。三是处罚力度太弱。对执收单位违规使用票据,没有强有力的惩罚措施,不能对执收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对票据丢失的也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能引起执收单位的高度重视。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票据专管员业务培训,提高票据管理队伍素质。

(二)对往来结算收据超范围使用情况要加大规范、整改、处罚力度。

(三)票据管理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延伸细化,加强对乡村级的票据管理,督促其收费行为及票据使用规范。

五、意见及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界定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的使用范围。目前我市的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租赁收入在票据使用上还没有统一,政策也没有明确规定,提请省厅与省税务部门衔接,联合下发关于财政票据与税务票据使用范围的文件,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范围模糊的问题进行明确界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按部、省文件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妥善过渡与应对。

(三)进一步完善新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软件,督促湘邮科技公司提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服务质量。

总之,我市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狠抓基础工作,严把各个关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厅要求与兄弟市州相比仍有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完善,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使我市的票据管理工作再创新的佳绩。

收入自查报告(篇5)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情况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设置数236人,其中,管理岗38人、专业技术人员198人。目前,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紧缺,大多数单位空编较多,全县13家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仅有157人,多数单位聘用多名在岗不在编的卫生工作人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的缺乏,严重影响基层医疗单位医疗业务的开展。我县在加紧招聘人员的同时,正筹划调整编制增加基层医疗编制,保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情况

我县共有13家乡镇卫生院,按照功能分划分,其中,有两家中心卫生院,11家一般乡镇卫生院,均为股级单位。领导岗位一般设有院长和副院长2个。

卫生院现在还存在较多空编,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县卫生局草拟了《县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机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待县政府讨论通过后:一是要按县编办核定下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编制数,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公开招聘,力争1到2年内招满编制人员,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护理等专业人员,以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二是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补充,可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在编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缺口和在聘编外人员执业资格等因素综合考虑,设定招聘条件,制定切合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方案。三是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考虑降低开考比例、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国家有关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规定实行竞聘上岗的方式入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教育系统特岗教师采取考核招聘,在现岗位上为骨干且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职业医师资格人员通过考核直接入编。三是在编制人员基本到位的基础上,按需设岗,编制岗位说明书,按岗聘用,根据岗位说明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配情况

县卫生局草拟了《县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机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待县政府讨论通过后:

1、财政补偿经费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人员基本工资、80%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财政纳入当年预算统筹并全额安排。二是按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27号)和《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在编的医务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按照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的标准安排;国家和省规定的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妇女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也予以保留并由县财政纳入当年预算统筹并安排。三是由于客观因素导致人员招聘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低于编制数90%的按编办核定编制数的90%的人数,追加拨付空编人数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按事业单位新进初级职称卫生人员工资定级标准核拨不足人员的工资总量,当实际在编在岗人数高于编制数90%时,按实际在编在岗人数核定工资总量拨付。超出实际在编在岗人数的人员经费部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用于实际在岗人员经费支出。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所减少的收入,由财政每月按使用药品金额的20%划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基层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由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共同负担。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由各单位从医疗服务收入中提取,80%由县财政安排。绩效工资要与技术、工作量和服务质量挂钩,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并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或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分配应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个人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根据我县实际,为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整绩效工资结构比。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为4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为60%。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逐月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后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绩效工资,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县卫生局根据对其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与技术、工作量和服务质量挂钩

县卫生局草拟了《县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机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待县政府讨论通过后:

一是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等因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30%-50%(视本单位收支结余情况确定)作为奖励基金,列入绩效工资增量。奖励基金的分配参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20%以内的结余资金设立职工福利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有关规定使用。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节假日值班、急救出诊、抢救危重病人误时等劳务补助可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列为业务开支。法定节日值班的医务人员,按个人日平均基本工资3倍的标准补助;值双休日班的医务人员,按个人日平均基本工资2倍的标准补助,不再安排补休假。8个小时工作外急救出诊、抢救危重病人误时超时加班的医务人员,按20元/人/小时的标准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超时值夜班,可在发放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按30元/人/夜班的标准补助超时值夜班的医务人员,所需经费从相应的医疗业务经费中列支。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村干部、乡村医生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外人员下村入户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按50元/人/天标准发放下村入户差旅费和误工补助,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列支。

收入自查报告(篇6)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财政工作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服务发展大局,取得了新的突破。近五年,财政总收入均保持在20%以上的增长速度。,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8.6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57%。公共财政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财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财政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局机关荣获“湖南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一)20xx—20xx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我市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三年累计完成非税收入618482万元,其中市本级完成285480万元,占全市的46%;县市区完成333002万元,占全市的 54%。其中:20xx年完成165608万元;20完成08万元,同比增长21.62%;20完成251466万元,同比增长 24.85%。(详见后附表三、附表四)

(二)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的构成情况。

通过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基本稳定在20%和35%左右,对发挥非税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支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详见表一)。非税收入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县市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将近一半。(详见表二)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4.50 33.89 35.03

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 36.77 13.85 49.23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我市于20xx年12月成立了专司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副县级事业机构─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xx年更名为XX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下设征收一科、征收二科、票据及核算科、稽查科,编制20人,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研究拟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本级非税收入预算编制;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核算与划解;负责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等。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相应机构。我市在与省本级同步试点的基础上,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以坚持依法理财为目标,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坚持依法征收,规范征收行为;坚持源头控收,实行收缴分离;坚持以票管收,做到应收尽收。近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账户管理,实行源头控收。根据《条例》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的,一律视同“小金库”处理。为了把这一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在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统一设立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并签订了代收协议,其网点均可代收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以就近将非税收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为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在征收管理系统上线和新版票据发放之前,通过严格审核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以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库和单位经过年检的'收费许可证为依据,纠正了一些超标收费和乱收费问题。使用征收管理系统和新版票据后,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只能直接缴入“XX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单位过渡户得以撤销,市本级共撤销执收单位过渡户14个, “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统一票据管理,实现“以票管收”。以财政票据管理为“龙头”,结合“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推广使用,于201月1日在市本级废止了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全面启动了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主的新的财政票据体系。通过认真抓好对执收单位票据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加强票据的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及其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票据购领归属关系和程序,加强对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对旧版收费(基金)票据和罚没票据进行清理核销,对票据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核旧领新、分次限量购领”,做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新旧版票据实现了平稳过渡。从 2014年元月份起,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票据年检,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通过年检,进一步宣传了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要求,促进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票据使用单位票据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以票管收和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规范化。

(三)坚持收缴分离、依法加强征管。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相继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征管模式。

1、改进征收方式,坚持收缴分离。法定征收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构、受委托征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之外,禁止非税收入执收或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

2、严格减免程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正常的缓征、减征、免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减免、越权减免和收“人情费”的行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征或减免非税收入的,由执收单位提出意见,经同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批准。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报建收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严格减免程序,按面积确定征收标准,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收取。2015年,市政务中心收费1.51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这种做法,进一步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该收不收、随意减免等现象,为各种经济主体创造了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

3、明确征收主体,完善委托征收。进一步理顺防洪保安资金、污水处理费、电费附加、水资源费、国土收入等委托征收收入的管理,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加强核算。建立防洪保安资金、国土收入、基本建设联合收费征收台账,国土收入明细核算核算到宗地。此外,对涉及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就地缴款、分级划解,财政部门能够全面控制财政资金的流向和流量,避免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也避免了财政收入重复统计。

(四)落实收支分离,推进综合预算。根据《条例》规定,对非税收入实行更规范的预算管理。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于预算年度开始前,认真核定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测算并扣除政府统筹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与其他财政收入形成的财力,一同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市级执收执罚部门(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及时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各类非税收入都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集后,定期划解市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管理。2015年5月,根据《预算法》和《条例》,市政府出台了《XX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非税收入预算约束监督。

(五)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科学征管。20xx年元月1日起,全市非税收入征管机构推行“金财工程”框架内开发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合法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收范围、对象等信息录入计算机,形成项目库,对非税收入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统一编码,建立非税数据中心,与代理银行和执收单位联网。凡是项目库中没有的项目,执收单位不能开票,银行不能收款,从而从源头控制了乱收费。市本级74家通过政府网或采取e通商务专线方式与财政联网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均可以使用该系统执收非税收入、查询非税收入执收情况,进行票据管理及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账。通过网络信息化管理,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较好地完成了非税收入的归集、记录、结算、划解等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用科技手段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监管力度。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与同级代理银行全部联网,有的县市与部分执收单位联了网,如XX市、XX县。

(一)非税收入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非税收入不具备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造成计划编制准确性不高,特别是罚没收入,更为典型。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费部分具有成本补偿的特点,造成非税超收收入的使用难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后,面临要求和税收收入同步增长的压力,和税收一样增长有困难。

(二)服务性收费管理还不规范。当前,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将一些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管理,仍然凭借行政权力变相强制收取,使用税务票据规避财政管理,增加了群众负担。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的所谓的社会团体(协会),凭借行政权力收取会费或拉赞助,没有纳入财政管理。在这方面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近几年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践看,对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目标原则。从经济社会角度看,非税收入可以作为税收的辅助手段,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夯实公共财政体制的基础,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政治角度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可以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朽。应以“规范管理、应收尽收”为目标。对收费应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对罚没收入,依法行政,惩戒为原则,对其收益,以国家所有为原则。

(二)非税收入项目的设立、标准的制定要设定法定程序。为维护企业和社会公众利益及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基金、收费等项目的设立及其标准,应由相关部门提出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或听证,包括明确要求,听取收费对象的意见,经财政、物价部门审核后,在较高的立法层次上审议设立。

(三)应明确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非税收入的具体工作。从我市这几年来的实践看,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设置与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需要是相适应的,运行效果良好。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职责。为了便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实际操作,应在与其他相关法规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政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第一,编制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督促、考核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要防止主观主义,搞硬性增长。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编制与其相适用的非税收入预算。比如:罚没收入、排污费等非税收入,随着管理的加强、治理的深入,其应征额将呈下降趋势,就不能搞硬性增长指标。对于服务性收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收费主体应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其收费管理应象会计师事务所收费一样,由行业协会管理。第二,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有权纠正多征、少征或其他不按规定征收的行为,并依法依规作处处罚。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的单位,有权调查、冻结其银行账号或实行财政扣款,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三、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及非税收入票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指定非税收入收款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并在指定的收款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从我市实践看,这种办法能安全、快捷、有效地满足非税收入的复杂结算需要。2015年,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退付代收费、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性质的资金84645万元。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成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满足了以下方面的需要:一是归集汇缴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凡财政性资金,均可先缴入汇缴结算户,该缴国库的按旬划解国库,该专户管理的实行专户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满足了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需要。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项目远远超过税收。省非税局制定了200个左右的非税收入编码,方便了上下级非税收入的分成划解,防止了执收部门上下级分成结算在财政体制外循环。三是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以自身的结算优势,简化退付手续。如退付代收款、预收款、暂扣款、保证金等。

收入自查报告(篇7)

**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 为,根据《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知》 ( 财非税?20**?** 号)要求,对我局 20**年度财政 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 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通过自查, 我局 20**年度共领有 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本,字号为 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 份, 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 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 共填开 **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 共 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 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 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 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 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 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 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 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 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收入自查报告(篇8)

市中院:

按照你院及省高院陕高法明传(20xx)xx号通知要求,我院对20xx年以来的罚没收入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

统一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陕政法字(20xx)33号通知及上级法院和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同时,通过召开有关庭室负责人会议,分解了自查任务,层层落实了自查责任。

二、自查的基本情况

1、罚没收入收缴情况。20xx年以来,我院共收诉讼费xxxx元(其中20xx年收诉讼费xxx元,20xx年1—6月收诉讼费xxxx元);收缴罚金xxxx元(其中20xx年xxx元,20xx年1一6月xxxx元);没收涉案财物xx件,无罚款。在缴款方式上,我院在银行设有诉讼费和罚没收入专用账户,所缴费用和收入均由缴费人或缴款人到银行缴纳,我院依据银行出具是缴款凭证再开具诉讼费收费票据或处罚收据。对缴至专用账户的罚没收入,我院已全额上缴国库。

2、纪律执行情况。近年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执行诉讼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收的诉讼费和罚没收入均按照规定上交国库,未发现有隐瞒、截留、转移或坐支诉讼费和罚没收入,也没有利用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私设“小金库”问题。

近年来,我院的办案经费和办公经费已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全额拨付,没有出现以诉讼费或罚没收入冲抵公用经费预算的现象,也不存在多收多返、少收少返的现象。我院也没有对个庭室和办案法官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或罚没指标,我院也未将罚没收入完成情况的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中。

通过认真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诉讼费和罚没收入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确保我院诉讼费收费行为和罚没行为的规范、有序、公开、公正。

收入自查报告(篇9)

我行于20xx年xxx月xxx日到xxx年xxx月xxx日对已开办的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入账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开办的代理业务有:代发低保款、代收代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代收代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代发放农民种粮综合补贴、代发放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代发退耕还林资金、代收交警罚没款、通过财税库银系统代收国税、地税税费、代收烟草货款、代发职工工资、代收电费、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代理黄金、代理安贷宝等业务。

(一)代收电费业务

代收电费业务是我行与供电公司合作的业务,手续费支付标准为:每笔0.30元(含税)。

(二)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

目前我行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开办了此项业务,20xx年一季度,共办理各企业委托的代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143笔。

(三)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是我行与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开办的业务,目前主要代理小额贷款意外伤害保险、财产基本保险、车辆保险业务。其中,“安贷保”保费为贷款金额的28%,按保费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二、组织开展情况

为确保此次代理业务自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我行新业务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稽核部各抽调一名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我社涉及的代理业务收入入账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

三、自查结果

通过对我行代理业务收入入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目前开办的代理业务手续费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入账,不存在帐外核算和经营的情况;且均能按规定出具正规发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行将继续严格按照总行的相关制度及规定对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入账的相关工作进行重点监管,严格核算、及时入账,并在每季度终了对代理业务入账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代理业务的审慎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