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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1-10

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十三篇。

我们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需要将其精华吸收为我们自己的知识。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领略作品的深层含义,为了制作这份“雾都孤儿读后感”,我们倾注了很多心血,将自己的创意融入其中,现在很荣幸地邀请您阅读本文,祝您愉快!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的主人公是一个孤儿,名叫奥里弗,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

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最后,随着南西的病情好转,他告诉他们一个他们偶然听到的秘密,说奥里弗同父异母的兄弟想为了财产杀死他,于是他逮捕了小偷的巢穴,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开了他的兄弟。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来的那位老先生收养了。

奥里弗只知道他偷了两次,但被偷的是他父亲的好朋友和姑姑。

整部电影充满了曲折,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人生经历感叹,对坏人说愤怒,对好人说感动,对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感到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得救了,因为他们的善良,世界上没有受苦受难的孩子,未来没有小偷,没有好人。

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想他们一样,我想世界上不会有受苦受难的人,也不会有那么多孤儿。正如一首歌所说:只有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才会变成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也被南西感动了。她是贼窝得一部分,但她没有从贼窝里得到黑心。她知道怎样忏悔,怎样可怜一个孤儿。但她也被那个善良的人感动了。可以看出,如果好人多了,他们也许能在小偷的巢穴里影响一刻,影响一点点人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

南西有很多机会逃离这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只是因为她最后不愿意死。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2】

寒假期间,我们和王心钰一起看了很多中外著名的小说,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们。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中的.主人公奥里弗来到这个世界后不久就成了孤儿。他的童年是在饥饿和侮辱中度过的。他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后,因为受不了虐待和欺和欺凌而逃往伦敦。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绰号聪明的人,把他骗进了小偷的巢穴,在两次盗窃中,他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而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却要杀了他。

幸运的是,天良从小就沦为贼窝。天良未逝的南茜冒着生命危险说出了她偶然听到的秘密。奥里弗的人生经历在世界上大白。他终于和善良正直的人住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而激动人心,充分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荒谬的斗争,让人们不仅叹息奥里弗的生活经历,对坏人非常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快乐。

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美丽的环境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3】

《雾都孤儿》读书感悟分享

《雾都孤儿》的作者狄更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也是一位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作品一贯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贯彻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精神,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

我个人比较喜欢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一书中一大特点即是,《雾都孤儿》中的对窃贼这种反派角色的描写,区别于某些**把黑暗角色的生活外貌描绘成“江湖豪客”“鲁宾汉”式的形象,没有跃马荒原,没有夜夜笙歌,而是把他们画成了一幅幅切切实实的黑暗,他们居身之处也是污泥之中,陋屋挤成一小堆一小堆,烂醉的男男**在污泥中打滚,不时有鬼鬼祟祟的凶恶的彪形大汉出没。在黑暗中,有一颗小而闪亮的心,奥利弗·特维斯。

**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生在教养所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根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

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根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

但当法根试图惩罚奥利弗时,南希站出来保护他。费金试图通过威胁、引诱和灌输的手段迫使奥利弗成为小偷,并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

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

好心的主人梅里夫人及其养女露梓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在梅里夫一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生活的温暖和美丽。

最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见强盗的那一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劳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

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

读完这一章,一种自然的钦佩包围了我的心。奥利弗是一个多么坚强和公正的孩子啊!他宁愿从贼窝里逃出来,继续流浪,也不愿做小偷。

面对生与死,面对死在街上还是当小偷,他坚定地选择了正义。虽然他只有10岁,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无与伦比的!奥利弗正在承受很多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和生活的向往是支撑他进步的力量!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势力的代表——费根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而奥利弗的精神得到了典型的良好回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奥利弗、他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带着对新世纪光明的向往追求自己朴素的生活和理想。

关于这本书,我喜欢的另一个特点是,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预兆或巧合。奥利弗在街上“干活”时碰到的正好是他父亲的老友,而他母亲的画像与他出奇的相似;奥利弗的第二次“偷窃”时去的正是他姨母的家;露梓竟然是奥利弗的亲姐姐,而奥利弗父亲的遗言也解开了为什么蒙克斯这位与奥利弗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千方百计要使奥利弗变坏的谜团。

狄更斯对当时英国的贫民教养所进行了充分的描绘“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的还要坏,而工作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而实际上教养所也就是监狱。不做完分内的工作就不能吃饭,孩子冬天还赤着脚”人们看清**的意图便纷纷逃避,不愿进教养所,于是**光明正大的宣称“人们不愿接受我们的救济”当上层人喝着新酿的刚刚出桶透明纯净没有半点沉渣的纯葡萄酒时,下层人却死在街上,对穷人生活的真实感受,**于狄更斯小时贫困的生活。于是狄更斯拿起笔,斥责他不作为。

狄更斯用儿童天真纯洁的眼光,用现实生活的镜头层层撕开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阴霾,展现贫富差距。生活贫穷、物欲横流、黑暗力量旁盖四野。但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时代温暖而充满希望的一面。

奥立弗天真乐观,从未受到周围世界的影响;无论对任何人,他都表现出善良的品质;无论对任何事,他都勇敢地去面对。虽然奥立弗生活在一个肮脏、罪恶和自私的社会,但他仍然生活在泥泞中,爱着身边的所有人。这正是奥立弗最终过上幸福生活的原因。

他天真、善良、勇敢的品质给观众洗礼,鼓励被剥削的穷人勇敢乐观地与权力作斗争。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窃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经过种种磨难,奥利弗终于找到了姑妈,拿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向他倾斜。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孤儿雾都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生活的道路不再艰难,阳光灿烂,生活只是幸福。我们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

生活是美好的,花草树木,亲朋好友,都是值得我们珍惜的,要感恩,人们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找到它,原来的爱是那么的伟大。

总是埋怨别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因为你可以用行动帮助别人。像奥利弗一样,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了你,即使他抛弃了你,只要心里感恩,伤害就成了纪律,抛弃就成了独立。

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人生路上有花有刺。只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切都是美好的。无论前方道路多么艰难,总会有阳光和微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我们也要像小奥利弗一样,面对周围的黑暗,坚定自己的信心,划亮自己的心灵之火,无所畏惧的向前,迎接光明的未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是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这本书,细细的品味着......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利弗.退斯特小男孩的悲惨童年。他出生在寄养所,是一个可怜的弃婴,妈妈在他一出生就死了。他从小生活在寄养院,九岁时,他像包袱一样塞给了寄贫院,,在哪里他每天吃不饱也穿不暖,还要干许多活,瘦得像麻杆一样。后来又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他便更加辛苦,被诺亚和夏洛蒂欺负,被苏尔伯雷太太辱骂,整天以泪洗面。就这样,他一天天坚强起来,他逃离了这里,却不幸落入贼窝,但他十分善良,没有成为扒手,期间,被好心的布朗劳先生收养,但不久,又被那一伙贼骗走了,再一次陷入不幸的深渊。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不顾自己的安危,冒死跑出去报信给布朗劳先生,告诉他奥利弗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南希被贼伙头目打死,pol.ice也很快找到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和家人团聚在一起!

看着这本书,泪水曾多少次打湿我的眼眶:奥利弗真是太勇敢,坚强了。他吃不饱穿不暖,而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们坐在温暖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他却四处逃难,我们和他的生活有多大的差别呀!

我们应该学习他勇敢,坚强的精神,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总有一次会成功的。总之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5】

我欣喜地捧起一本世界名著——《雾都孤儿》,封面上的图案立马吸引了我:有三个影子,两个大人的影子正拉扯着一个孩子的影子不放,像是在威逼他。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好奇心促使我迫不及待地阅读起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心潮澎湃。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威斯特是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

母亲就去世了,他就像是个没人要的破皮球一样被人踢来送去,最后他逃亡伦敦,却又误入贼窝,几经周折,历尽磨难,在善良的老绅士布朗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与亲人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那个世界的冷酷和残酷——从济贫院到棺材铺,再到小偷的窝,哪一步不曲折,屡屡受挫?哪一天不是忍饥挨饿,提心吊胆?到**不是拳打脚踢,受尽**?

奥利弗,我的同龄人,我对他有强烈的同情和不容忍。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世界,

爷爷奶奶

宠我,爸爸

妈妈关心我,

老师们尽心教育我,

同学之间互助友爱,我想象不出只有一个人生活的样子!更想象不出还要遭受**的他会怎么生活!我害怕,害怕他永远生活在黑暗中,与痛苦为伴;我更担心,担心他从此沦落,成为不折不扣的坏人……我的心很痛,那种痛就像在胃里放了颗刺球,来回翻滚……嗨,我可怜的同龄人哪!

从这本书中,我也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情——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团伙的那段经历。奥利弗从棺材店逃出来,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地来到伦敦。他遇见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一个贼窝。小偷头子费金致力于把奥利弗训练成小偷。

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做小偷,哪怕会吃枪子,也要想尽办法给户主通风报信。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只有10岁,和我同龄,可他的勇气、正义与坚强却是我远远不能比拟的。他从不因自洁的不幸而失去善良的本性。在这个黑暗而冷漠的世界里,他被困在一个贼窝里,屡遭冤枉。然而,他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让泥土没有污染。

嗨,我可敬的同龄人啊!

无论是冷漠贪婪的邦贝尔,还是阴险狡诈的费金,或者是生性**的赛克斯,他们没有丝毫的同情和怜悯之心,以摧残年幼的孩子为己谋私利,最终都没能落得好下场。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布朗诺先生慈善和蔼、罗茨小姐美丽温柔、蓓特温太太细心热情……他们让生活在冰冷黑暗世界里的奥利弗感受到温暖,看见了光明;他们帮助奥利弗摆脱了苦难,拥有了幸福。

**似乎在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我们都应该永葆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我们的心灵美好,我们的世界才美好!正如梵高所说:

“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合上书本,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幼儿教师教育网 www.Yjs21.Com]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6】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

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7】

(一)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该书薄而轻,窄而小,布局紧凑,字小而无插图,封面颜色简洁庄重,给人手握袖珍书、手握经典的感觉,是那个时代最受欢迎的书籍外观。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他着重描写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诙谐的幽默和细致的精神分析描写了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戚,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总是被欺负。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这样一个悲剧性的、扭曲的环境中,小主人公的前途堪忧。如果他不早死,他可以活下来,结果是无望的。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刚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刻陷入了新的困境。他既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也没有地方过夜。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周密铺垫,悄然铺路。历境重重困难,谜底才得以昭然若揭。奥立弗第一次和小偷出去,被带走的那个人正好是他父亲的好朋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的高潮充满了危险,使读者感到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结构精巧、布局精妙、语言独特的优秀社会小说。狄更斯是一位伟大的语言大师。他善于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晚清著名大臣曾国藩说,读书的唯一捷径就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二)《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奥利弗被认为是这部戏剧式小说的主人公,他的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而是要触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

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

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非常害怕,所以他们决定谁输了谁就给孩子多点食物。

奥立弗输了,所以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让奥立弗在晚饭时多点些是午。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另外两个孩子被派去偷窃。

奥立弗看见他们偷了一位老先生的手帕,吓得跑了。他被抓住了,但侥幸逃脱了指控,没有被判偷窃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

南希的道德复杂性在主要人物中是独一无二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是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隐藏的真实身份才逐渐浮出水面。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人的仆人射杀了。赛克斯抛弃奥立弗逃走了。可怜善良的奥立弗被住在那里的梅里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养了。

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经常和露西和梅莱太太出去散步。有时露西给他读书,他学习很努力。他觉得自己好像总是把困苦和贫穷抛在身后。

在小说中,梅立弗人和露西扮演的母亲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一个正常的家庭中。在母亲般的关怀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一个美丽的夏天。在邮递员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团聚了,他们的误会消除了。后来,布朗罗先生找到了孟可思,询问了奥立弗的真实生活经历。真相终于揭晓了。

原来孟子是奥立弗的同父异母的父亲。他与费金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他声名狼藉。他是个病态的坏兄弟。他还发现露西是奥立弗的生母。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三)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孤儿的孤事,他出生在一个救济院,被羞辱。他离开家乡来到伦敦。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最大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

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

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

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8】

班级:英语0902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奥力弗·切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悲惨地接受了9年的教育,然后被送到棺材主人那里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

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为了营救奥利弗,心地善良的扒手南希不顾窃贼头颅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告说,奥利弗是他长期寻找的孙子。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看了这本书,眼泪好几次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

图斯特的悲剧经历更多是因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助,甚至是老犹太费金。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

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

看到这个,我哭了。眼泪不起作用,但至少它们代表着触动灵魂的感觉。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对南希的描述并不多,但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感受到一点:无助、愤怒、矛盾。

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恶的曼恩太太贪婪地剥削那些可怜的小生命,但从不为她的行为感到羞耻。也许我们不能责怪曼太太太多。生活的残酷使人残酷。只有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那一点点的善良留给了我们一点点的叹息,但最终的命运却逃不掉悲剧性的死亡。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

他可能是因为初生的小牛不怕虎,尽全力反抗。逃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觉得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

哦,请把这些都寄回去,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

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书中流氓、小偷和妓女的语言适合他们的身份。此外,狄更斯的语言充满了讽刺意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带着悲伤的微笑,让人不禁读了一声叹息。

我没有太多的感情来结束这本书,只有一个:只要人们活着,他们就不需要为这个梦想操心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那之前,我看过同名电影。电影中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读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跃入我的脑海。

所以读这本书不再是看简单的文字,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里演绎。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9】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0】

故事讲的是:孤儿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富裕家庭的私生子。她母亲生下她后去世了。小奥利弗自出生以来就没有受到母亲和家人的爱戴。更重要的是,他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过着悲惨的生活,9岁时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

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小奥利弗是个勇敢,公正,善良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帮助他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人。虽然她也是个小偷,但也许奥利弗的悲惨经历触动了她心中的善良之心。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共产党里,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也得到了典型的善感。

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希望毕竟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好人,给我们一个重见光明的机会,但在见面之前,我们应该开始建立自己的。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1】

上周,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这本**,让我回味无穷、故事的大意是:一个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原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因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再加上饱经跋涉、无家可归,在生了他以后就死了。奥利弗来到这个世界,从未感受到母爱和家的温暖,在慈善救济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

9岁时,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亡伦敦,却被小偷所骗,误入贼窟,幸亏遇上了好心人,这样才转危为安,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有两个人令我感动。一个是主人公奥利弗,一个是女扒手南茜。奥利弗心地善良,又冷又饿,拒绝做坏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被南希拉回到贼洞时说的话:

“求求你们,把书送回去,把书和钱都还给他们,你们要我一辈子呆在这里都行,我只求你们把书送回去。”奥利弗的那种为别人着想的品质打动了我。南茜虽然是小偷,但她护着奥利弗,不让他做贼、干坏事,她把一个秘密告诉了以前被他们那伙人行窃过得一个富人家,却没有想到被盯梢的诺亚把事情告诉了贼头子费根,最后死在了自己的爱人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虽然南希不是奥利弗的家人,但她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他逃离了小偷的洞穴。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你多做善事,不做坏事,生活就会幸福,充满乐趣,恶有恶报永远不会来。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2】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他没有被坏人收留,好人还是有好回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很惨,除此之外,结局还不错,所有坏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我发现奥利弗不仅善良,而且非常勇敢。

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的帮助,他才被接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不仅善良勇敢,而且很坚强,不认输,懂得感恩。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磨难,没有父母的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只有对别人的打骂和蔑视。

但他没有屈服于命运。他要去伦敦。他要打架了。他会活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教了他各种偷窃技巧,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成为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不好。

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

整部**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得救了,因为他们的善良,世界上没有受苦受难的孩子,未来没有小偷,没有好人。

如果世界上的人都想他们一样,我想世界上不会有受苦受难的人和这么多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被那个善良的人感动了。可以看出,如果好人多了,他们也许能在小偷的巢穴里影响一刻,影响一点点人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

南西有很多机会逃离这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只是因为她最后不愿意死。

《雾都孤儿》,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3】

一次,费根鼓动大强盗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行盗窃,奥立弗无法相信这是事实,因为上次收留他的就是这户人家,奥立弗被赛克斯抱上窗户叫他开门后,奥立弗快速的跑上楼梯,可是赛克斯冲了进来,一枪枪的子弹全射了出去,刚好射中了奥立弗的手臂,赛克斯抱起奥立弗转身就跑。

赛克斯十分紧张,他跑回家里,费根看了帮奥立弗包好伤口,带他上楼去休息,南茜知道了,向前阵收养奥立弗的爷爷报告,可是费根派人去跟踪南茜,南茜说的一切都被那派去跟踪的人知道了,费根当然也不能少了这几句话,赛克斯知道了转身就回自己的小屋,看见南茜正在床上睡觉,赛克斯故意得跟她说:“今天晚上你去哪了?”可南茜为了奥立弗不说出真相,赛克以忍无可忍把南茜给杀死了……

读了这段我觉得南茜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一个女孩,她为了奥立弗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令人觉得伟大无比,南茜真是天良尚未泯灭啊!奥立弗也是一个纯真的人,奥利弗的哥哥已经成为了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费根过街上了。这使我明白了,一个人没有母爱陪你成长,你将会不知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要有母亲在身边管制你才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