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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10

安全通知。

在真正的工作场景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公告通知这种文体。公告通知在协调行动和工作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我想向大家推荐一篇关于“安全通知”的杰出文章,请阅读后将本网页的链接收藏起来,以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服务。

安全通知(篇1)

尊敬的各位业户:

目前正进入天气干燥、风高物燥季节,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灾事故。20xx年8月26日凌晨佛山张槎大富村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死亡2人;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本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小区有关消防安全防范事宜提示如下:

一、业户出门前,请仔细检查屋内电、气总阀是否关闭,特别是明火烹食,务必要关闭总阀后,方可离开;

二、定期检查用电线路,防止老化、短路;电动车、手机等设备充电完成后,及时拔掉电源;出门前,关掉不必要电器设备的电源。

三、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恒福新城小区住宅按规定必须使用佛山市管道天然气,住宅严禁使用罐装煤气瓶;

四、小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小区内严禁燃烧废纸、塑料等物品;不得往楼外抛扔烟头或其他火种物;并做好小孩的提示、教育工作;

六、楼道、走火梯等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住户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消防通道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

七、小区出租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必须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佛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确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八、小区装修单元必须按要求配备适当数量灭火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装修单元内禁止吸烟;

九、发现有火情、火苗的,应及时拨打119或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请熟悉楼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如有紧急情况,切勿惊慌,请听从指挥,有序撤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好我们美好的恒福家园。感谢各位业户长期以来对我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恒福新城管理处联系电话:820xx008(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xx物业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通知(篇2)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针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公告如下:

人员进入校园。如确因办公事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先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经登记,查验后,方可入校。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孩子的,经学校门卫和保卫人员验明身份后方可在接待室等候,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在课余时间与孩子见面。

2、通学生必须凭校牌和通学证方可出入校门。

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进出校园。

闲逛、玩耍、打球。强行入校门者,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学校高考前不接洽任何单位或个人来校打球。

购餐。严禁家长进校门,给学生送饭菜和零食。

6、严禁爬墙外出或上网。严禁下河塘水库洗澡。如有违者,学校将派人立即遣送回家。

7、严禁学生不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校牌和经审批的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方可外出,必须按时返校。

8、学校保卫工作人员有权对校园内任何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其携带物品实行盘查。学校保卫工作人员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无理取闹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学校教工和家属的机动车辆必须张贴上隆回二中通行证,并凭通行证出入校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午睡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校园。

自本周起星期日第七、八节课不允许任何学生外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通知(篇3)

校园是读书治学的场所,保持校园安全、文明、和谐,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责任、共同愿望。然而,校园内时有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汽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对此,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

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建设“绿色、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禁止超速,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后通行;应按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道停车。

二、自停放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间,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由所有者立即自行处理。

三、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xxx交通大队

xx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安全通知(篇4)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天津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后)的单位,是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在xx年3月20日前到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领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于xx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填报备案。

三、对应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而未申报备案的,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备案。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x

xxx

安全通知(篇5)

全校教职员工、全校同学:

20xx年新年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和师生安全,切实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处室、各教研组、各班级、学生宿舍要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教室饮水机、投影幕电源要切断,关好门、灯、窗,如有门窗损坏应及时联系总务处。前一阶段有个别办公室发生窃案,多台笔记本电脑被盗,希望各位老师、同学加强财产安全防范,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或教室人员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如钱物、手机、mp。

因冬季天气干燥,请老师、同学在离开办公室和教室时务必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加强消防意识。凡在各办公室备课、办事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于离开办公室,并负责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接待外来人员、补课和辅导学生。

宿舍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请相关人员、学生、教师务必在节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二、元旦放假前也请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假前例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明确告知学生:假期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同时,在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注意财产购物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并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三、请教职员工在假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出时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消防和公共活动安全,谨防各种不法侵害或意外事故,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出行时,车辆、行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注意家庭设施的安全,外出旅行前,请注意检查家中门窗是否上锁关好,水、电、气等开关是否关闭,保证家庭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祝大家新年愉快!

安全通知(篇6)

集团各中心:

近日来,气温连创新高,用电负荷迅速增长,对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6月19日,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宿舍因为使用劣质插线板,导致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频发进一步说明,夏季消防工作,电气火灾隐患的治理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隐患防范于未然,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各中心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以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员工宿舍的电器线路和电器产品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严格值班制度。各中心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节假日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重要防火部位和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地点,要安排人员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集团领导和行政部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特此通知!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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