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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3-12-26

公正观后感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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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观后感 篇1

看了哈佛大学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事好》之后,让我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有了一些理解和领悟,以前对于身边的一些事只是随心而做,并没有想到深处会产生什么结果,而且也没有想到其中蕴含的一些哲学的道理,看了公开课之后让我感觉到一些事还可以有这样的哲学道理。

就第一节课来说,是关于怎么对待5个人的生命和1个人的生命,给我们设置了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其中站在机车司机的角度来看,大多数人选择了牺牲一个人的性命换取5个人的性命,而站在旁观者的态度来看,我们没有权利去干涉一个人的性命去解救其他的5个人,这里就引出了结果主义和人道主义,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取决于道德行为的结果,在结果主义看来,就应该舍弃一个人的生命来解救5个人,这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人道主义却不这样认为,我们不应该将一个人的这样轻视,不能将一个没有危机的人推向危机之中,这样是一种犯罪,我个人认为,人道主义比结果主义好,因为如果全部都是结果主义之后我们会变成怎样的社会,也许会倒退到原始社会吧。假如我处于其中选择,在第一个里面我也会选择转向一个人,虽然这是比较让人难以选择,但是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但是在第二之中,我们无法干涉其他的生命的权力,不能为了其他好的结果而伤害另一个无关的人,这就是变相的杀人,结果主义在这里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所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主义,要看其所处的环境,不能片面的去崇拜一个主义。

其中挺感兴趣的还有第四集中谈到的关于政府征税来重新分配的例子,举出了比尔盖茨和乔丹两个人资产有三分之一都给国家用来重新分配,引发的大家的讨论,其中关系到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功利主义的支持者中有名的就是边沁,就关于海上四个人遇难的故事,功利主义觉得就应该利益最大化,吃了一个人救活其他三个人。自由主义主要有三个关于税收的问题:1。废除家长式立法。2、废除道德立法。

3、废除税收等政策。他们主要的是认为不能强迫人民纳税。洛克对于自由主义有个很经典的解释“我们有这些不可分割的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那意味着即使我们自己也没用放弃它的权利。

而正是这些权利限制了合法政府。我们自己也不能放弃这些用来限制政府的权利。”我觉得关于分配这个问题,要从哪些地方来看,对于我国的政策,纳税是必须的,因为一个国家要运作,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一些最基本的公共基础也是需要资金的,我们每个人在社会中享受到了这些利益,所以我们就有义务纳税。

而且一个国家要发展,必须要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下发展,要想稳定就必须要有好的军事能力来保全自己,我们不需要和什么国家进行军备竞赛,但是我们要起码有自保的能力,而这些能力也需要资金,当一个人有再多的钱,却没有命去花,这是多么的悲惨啊!至于自由主义,我认为我们不应该过度自由。至于第二个道德立法,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废除它。我们不能放弃哪怕是最基本的道德,盲目崇拜自由,良好的社会环境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总之看了这次的公开课,让我了解了很多关于哲学的思想,当然以我现在的人生经历很难理解其中的深刻道理,但是能初步的了解这些也是很好的让我受益匪浅。

公正观后感 篇2

公正观后感

在人类社会中,公正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公正意味着执法和裁判是无私的、公正的、甚至是非常谨慎的。公正的环境需要一个良好的立法和司法体系。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以食为天”的谚语,然而,公正是“治国之要”的前提条件。从古代到现代,公正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看完《公正观》这本书之后,我对“公正”这个话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是由邓小平故居管理处编辑的,主要介绍了邓小平对“公正”的看法,并结合了邓小平一生中的具体案例。作为一名中国学生,对邓小平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因此,我非常高兴读到这本书。

邓小平曾经说过:“仅仅法律的讲究是不够的,关键还要有公正。”这是我阅读《公正观》所学到的第一件事。法律是相对静态的,而公正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概念,它可以被解释和改变。公正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的,但它不只局限于此。公正的目标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弱者的利益。所以,公正并不是一种铁板一块的东西,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第二个让我感兴趣的内容是关于法治和德治之间的关系。邓小平曾经说过:“德治是法治的基础。”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如果缺乏道德的陶冶和内部的修养,那么法治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实现。这不难理解,因为法律只是人们为维护社会公正而制定的规则,而没有道德的指导,人们就很容易违反法律规则。因此,一个社会如果缺乏良好的道德和价值观,那么法律的力量将会削弱。

最后,我想说的是关于政治的可信度。这在中国社会尤为重要。邓小平强调了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他认为政府需要遵守其承诺并履行其职责,同时需要向公众良心负责。如果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好,公民就会愿意信任政府并尊重它的权威。然而,如果政府无法实现这一点,那么人们就会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和尊重,这对国家发展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在我的看法中,《公正观》是很有启发性的一本书。邓小平关于公正的早期思想对于我们现今的社会依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公正是任何社会都需要的一种素质,它是一个开放的概念,需要持续地交流和实践。公正是相互尊重、信任的基础,是我们公民应有的品质。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各种违法乱纪的情况要严格查处,这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权威。

公正观后感 篇3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这门公开课,我还是在老师的建议下才了解到的,观看之后,哈佛教授的演讲深深地吸引着我,同时也让我在想,什么是公正?道德原则下又应如何体现公正?

哈佛教授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然后让学生们思考和回答。

案例一中电车司机发现前方的铁轨上有5名工人在干活,可是火车刹车突然失灵了,这5名工人就要被撞死,但他又发现铁轨岔路上只有一名工人。这时,你是选择直接开到5个人那里,还是变成叉子,用1个人的生命换5个人的生命?大多数人选择牺牲叉子上的工人,但那个人应该死吗?

在案例2中,有一个胖子在桥边。他很重。只要你轻轻一推,五个人就能活下来。你会怎么做?大多数人不会用胖子的生命来拯救这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不把一个人的生命换成五个人的生命呢?原因是道德不允许我们这样做。道德要求我们尊重个体存在的价值。

在这两个选择题里,五一定大于一吗?公正是如何体现的?

哈佛教授运用两个案例进行道德推理,包括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结果论的道德推理认为,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行为的结果,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责任为,无论结果如何,道德都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明确的责任和权利。

相似的案例有不同的选择结果。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于我们身边,所以在道德原则的驱使下,我们无法避免意外。我们只能选择尽量减少伤害的方法。

在没看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课应该蛮无聊的,但看过这个公开课之后,我深受吸引,引发了很大的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什么是公正?

我认为,正义是公平正义的总称。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

通过这次观看外国的公开课,使我对公正有了新的理解,同时也对如何实现公正有了感悟,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类共同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对国家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公正的现象,例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有司法是否公正等等,这需要人们采取有利的方法、措施消除这些不公正的现象,来实现社会的公正。

公正观后感 篇4

看完电影《公正的心》,仿如一股热血涌入了我的心,让我为法官张越的公平正义而感到作为人民公仆责任之重!他顶着贿赂徇私等莫须有的罪名劈头盖脸而来的压力,用发自肺腑的心声打动了庭长和同事,最终坐上了主审法官的席位,用一颗公正的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用法律捍卫了农民的利益。张越法官一颗公正的心,是来自手中权力的深刻理解人民赋予的权力必然先是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首!

一千万,对价值观、人生观扭曲的不法分子而言,可以是通过法律空子侵占作个人享受的肥肉,或者是用以在资本市场得以利益翻番的工具,但是,对于南原三湘的农民们而言,那是一生节衣缩食积攒下来的血汗钱,这些钱稍有闪失,农民们甚至因此而付出生命为代价!

案情因万通证券公司总经理高健涉嫌谋杀该公司财务经理刘星而起。万通证券的一千万被莫名划往境外银行的帐户,这是南原三湘农民的集资修路款,张越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又牵出了华融公司老总苏清将其余两千万的修路款投入大盘暴跌的股市,以致项目的开工进度一再拖延。因为是主审法官,张越被不法分子贿赂,一方面,他顶着受贿的压力迫于无耐退出了主审法官的位置,另一方面,面对着南原三湘农民们热切期盼的眼神,他用公正的心诠释了法律正义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真谛,使庭长和同事深受感动,最后坐上了主审官的位置,运用法律的威力,迫使嫌疑人伏法,替农民追回了一千万的集资修路款。

张越法官办案时没有将转移一千万工程款的嫌疑人张磊立即绳之以法,而是最后宣判其无罪,用法律去感化他,从而使其深受教育自动退还农民工程款。面对办案的压力,张越法官心中有一把天平,天平的一边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另一边是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诚然,这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是相一致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把持好两者的平衡。正如张越法官对法律的诠释,与其说法律是用以惩治不法分子而对社会起威慑作用,从而降低犯罪率,不如说法律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正当利益,最终得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公平。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不为人民的利益而斗争,而仅仅作为惩治犯罪的机器,那何以配得上人民的光荣称号?

我们作为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秉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将人民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我们也能用一颗为民服务替民解忧炽热之心,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名称,并用实际行动让这顶光环熠熠生辉!

九象整理感觉观后感

公正观后感 篇5

读《公正:该如何做是好?》有感

桑德尔的这本《公正:该如何做是好?》是基于其在30多年来一直在给哈佛大学的本科生教授的名为“公正”的课程。但就本书的内容比课程的内容更加详实。

在书中,主要是根据帮助、紫心勋章、母亲、同性婚姻、反歧视政策、兵役、ceo工资、或高尔夫球自行车使用权等。

作者主要探索了三种公正进路。第一种认为公正意味着使公里或福利最大化——为了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第二,正意意味着尊中认们的选择自由——或者他们在自由市场上的时机(比如自由主义者的观点)。

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涉及培养德性和推理共善。

首先从福利最大化这一理念开始。为了讨论这一理念,作者转而讨论了功利主义,它对应当如何使幸福最大化,或(如功利主义说的)如何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以及为何如此这些问题做了最有影响力的说明。

在这方面,笔者主要介绍了边沁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功利主义观点及其反驳。。

边沁创立了功利主义理论,主要观点是:道德的最高原则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也就是说幸福一般大于痛苦。对他而言,正当的行为就是任何使功利最大化的行为。

他所说的“功利”,意指任何能够产生快乐或幸福,并阻止痛苦或苦难的东西。但是很多人对边沁的观点提出反驳。对功利主义的第一个反对意见是,许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最明显的缺陷是它不尊重个人权利。

功利主义的第二个反对意见是,我们是否有可能把所有的道德上品变成一种单一的价值货币?表示怀疑。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认为上述反驳是可以回答的。他试图改进功利主义,使之更人性化,少算计。他的著作《论自由》为个体自由所辩护,其中心原则是:

倘若不伤害到他人的话,人们应该可以自由的去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第二种对功利主义的反驳认为,功利主义把所有的价值都纳入了一种衡量标准,米尔对此的回应也有赖于那些独立于功利主义的道德理想。《功利主义》,试图说明,功利主义者能够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评估我们欲望的质量,耳不仅评估其数量和强度。

他还认为,除了效用本身之外,他可以在不依赖任何道德概念的情况下做出这种区分。

接着,作者讨论一系列将公正与自由联系起来的理论。这些理论大多强调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尽管它们对哪些权利最重要有不同的看法。

在这一部分中,笔者主要分析了自由主义者、哈耶克、弗里德曼等人对个人权利的看法。

“自由至上主义者”核心主张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种根本性的自由——用自己拥有的事物去做任何事情的权利,只要我们同样尊重他人这样做的权力。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三种类型的政策和法律:

反对家长主义,反对立法,反对收入或财富的再分配。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中认为,任何企图带来更大的经济平等的常识都注定具有压迫性,并且对一个自由的社会是有害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认为许多被人们广泛接受的**行为都是对个人自由的非法侵犯。

罗伯特·诺齐克的《无**、国家、乌托邦》从这样一种主张开始——个体拥有“如此强大和影响深远的权利”,以至于“他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他总结道:

“只有职责仅限于保证合同执行、保护人们不受压迫、偷盗和欺骗的小**,才是正当的。任何基础更广的**都侵犯了个人不被强迫做某事的权利,因此是不公正的。”根据其观点,经济上的平等没有任何错误;反对模式化的公平论,而支持那些尊重人们在自由市场中所做出的选择的公平论;也承认,判断经济领域各行业的第一桶金是否干净并非易事。

那些支持通过税收来重新分配收入的人,对自由至上的逻辑的反驳:税收并不像强迫劳动力那样糟糕;穷人更需要钱;成功者前那些对他的成功有所帮助的人;对一个人进行征税,并非没有经过他本人的同意,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在制定他所遵从的法律时他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成功的人足够幸运;

最后,笔者转向其他理论,认为正义与美德、美好生活密切相关。

这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康德、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观点

约翰·洛克反对这样一种观点,即:我们可以入自己所愿的任意处置我们的生命和自由。

康德为权力和义务提供了另一个可供选择的论据,它依赖于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尊严和尊重的观念。康德认为功利主义是错误的,反对功利主义,认为正义和道德是幸福的最大化。他认为,由于将权利建立在关于为什么会产生最大幸福的计算的基础之上,功利主义使权利的基础变得脆弱。

此外,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试图从我们碰巧拥有的各种欲望中推断道德原则是一种错误的道德思考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运用他所说的“纯粹实践理性”而达到道德的最高原则。

根据康德的思想,自由的行动就是自律的行动,自律的行动就是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对康德来说,尊重人的尊严意味着把人当做目的本身。根据康德的理论,行动的道德价值不是由以下结果构成的,而是由完成行动的意图构成的。

康德的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理性观念——与道德有关的实践理性——并不是工具理性,而是“纯粹实践理性”,他忽视所有的经验目的而设定了一种先验性。——绝对命令和假言命令。

康德的要求苛刻的自由观念和道德观念是相互联系的。道德行为意味着出于义务的行为——为了道德法则。道德法则由一个绝对命令构成,也即一个要求我们尊敬的将他人当做目的本身而加以对待的原则。

只有当我们在自律中行动——按照我为自己制定的规则行事——我才能摆脱与自然和环境分立的命令。这样一种法则,必须不受到我的特殊期望和欲求所制约。作者还分析了康德道德哲学的三种应用:

性、谎言、政治。康德反对随意性行为、坚决反对撒谎、一种具有误导性,然而却是真实的陈述并没有以那种与直率的谎言同样的方式强迫或操纵了听众。康德的政治理论反对功利主义,支持一种基于社会契约的政义理论。

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主张,思考公正的方式就是要询问,在一种平等的原初状态中,我们会认可什么样的原则。罗尔斯的社会契约概念是在平等的原始状态下达成的一种假设性协议。罗尔斯认为,在这一假设合同中有两种公平原则。

第一项原则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自由,第二项原则涉及社会和经济平等。

契约所具有的到的局限:这一标准从那里获得?在某些情况下,同意不足以产生具有道德约束力的义务,而在另一些情况下,不需要同意。

契约的道德约束力**于两种不同的理念:自由意志和互惠。假设罗尔斯的思考是正确的:

思考正义的方法是,在无知的帷幕后面,我们将在最初的平等中选择什么样的原则。我们不会选择功利主义。选择“差异原则”,即,只有当社会和经济不平等能够有利于社会最不利这里利益时,它们才是可以允许的。

无知帷幕的背后是一种道德论证,后者可以独立于意识形态实验而体现出来;其主要思想是,收入和机会分配不应依赖于那些道德上武断的因素。

罗尔斯支持差异性原则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反驳:激励机制如何?努力又会怎样呢?

罗尔斯认为,分配公正与奖励德性或道德应得无关。

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核心是两种思想,这两种思想都体现在关于考利德政论中:第一,正一是目的论。权利的定义要求我们理解所讨论的社会行为的目的。

二是,公正是荣誉性的。为了对一个行为进行推理——或者讨论——至少是推理的一部分,或者讨论它应该尊重或奖励什么美德。

就桑德尔本人而言,他支持第三条理论进路。他的理由在于:

功能主义的进路由两个缺陷:第一,它使公正和权利成为一种算计,而非原则;第二,由于将所有人类善都纳入一个单一的、整齐划的价值衡量标准,它对所有的人类的善等量齐观,并没有考虑它们之间质的区别。

自由理论解决了第一个问题,留下了第二个问题。

作者认为无论我们争论的是**救助、紫心勋章、**母亲、同性婚姻、反歧视政策、军事服务、首席执行官的工资,还是使用高尔夫代步车的权利等等,公正问题都跟不同的关于荣誉和德性、自豪和认可的观念绑定在一起的。公正不仅仅包括正当的分配事物,它还涉及正确的评价事物。

最后作者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共同善的政治会一些可能性的主题:公民身份、牺牲与服务,市场的道德局限,不平等、团结与公民德性,一种道德参与的政治。

桑德尔的书应当引起我们的思考与反思。现在正处在急速转型的中国,出现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诸如:就业困难,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民主法制还不健全,腐败问题严重,贫富差距扩大等等,都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们应该怎样在中国真正的做到公平?

怎样在中国更好地实现民主?

公正观后感 篇6

现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国家的大品牌都冲出自己的国家,将自己的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与此同时,也将连带的许多东西带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之中包括精神、包括文化、包括信息等等许多东西。因此,一个品牌不仅代表了它自己,也代表了它的国家,成为这个国家最直接的明信片。一个好的品牌,可以提升这个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上的地位;反之,如果一个品牌在国际上的名声扫地,那么相应的,这个品牌所属国家的其它所属商品,都将受到不可阻止的冲击和影响。

世界上的一切都在随时更新,如果总是一样的话,就不会有发展。品牌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品牌能否在世界某个角落站稳脚跟的关键。

发展是一个多主题、不同视角、不同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最好的发展方向则指向了海外。

但是,想在国际这个大舞台上建立一个公认的可信的品牌却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在对一个品牌进行国际宣传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宣传重点内容外,更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不同地区,宣传方式和产品本土化的问题。

比如kfc在进入中国后,为此专门成立了“肯德基中国健康食品咨询委员会”,聘请了10位国内相关专业领域的学者和专家作为咨询顾问,长期为肯德基提供营养、健康方面的专业支持。肯德基与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思路和产品开发方向,开发了许多新产品。在肯德基为中国消费者度身定制的多款产品中,“盐酥半翅”是在新鲜鸡翅中加入八角、桂皮、芝麻油等中华传统调料,深得消费者好评;中式风味的“摇摇薯条”可谓中西合璧;“劲爆鸡米花”为消费者带来一份新的休闲选择;根据中国人“均衡饮食”的用餐习惯推出了“芙蓉鲜蔬汤”;“肯德基外带全家餐”在北京先期推广,两个月即卖出40万盒,迅速赢得消费者青睐。

本土化也体现在肯德基餐厅员工在中国的100%本土化。这3万名中国员工实际上是肯德基在中国最大的财富。正是肯德及在口味和员工本地化方面的独到努力和积极努力,赢得了中国消费者的青睐。

由于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同,要求在宣传过程中采取当地群众可以接受的方式和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效果。

总之,作为一个国际品牌,它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带动国家的发展,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品牌大战中,上述关于广告传播的观点或多或少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

公正观后感 篇7

第六章读书笔记 读了罗尔斯,我想起了国人的口头禅“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六名七相八敬神 九交贵人十养生”,这种口头禅的诞生,是有着它的社会条件的,几千年的皇权官僚制度,让国人们已经默认了社会运行的规则,但是从来没有人去考虑过这个规则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而罗尔斯则阐述:“与一种应得的主张不同,只有当已经有了某种游戏规则时,才能产生一种资格,它并不能事先告诉我们如何去确立各种规则。”罗尔斯致力于一种公正的制度的建立,也就是这个公正规则的建立。罗尔斯认为绝大多数达致成果的因素如天赋、后天才能、社会需求、过程逆顺、经济环境,都有偶然性,不能以道德的名义心安理得地占据优势。罗尔斯的这些观点一定不被资本家和明星们所欢迎。我看来,到达公正之路,按照罗尔斯的理念,在当今的环境下,很难实现,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权贵资本主义,都不会轻言放弃现有的游戏规则的。联系到我自身,我是认同一些罗尔斯的观点的。今年有小学同学会和初中同学会,加上看望老师,我回忆起成长道路,我现如今的状况,虽然说不上很好,即使如此,我的个人获得也是所有相关同学和老师,一路的铺垫和帮助有关,和我个人的努力也有关,但我不可能心安理得的说这就是我个人应得应份的。联想起1995年刚上大学,我们班同学基本没有贫困家庭出身的,绝大多数家庭都属于精英家庭。贫困家庭的学生机会真的是平等的吗?很多人常说,我不是巨人,我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才比别人看到更早看到更多,那,为什么是你现在巨人肩膀上而不是别人呢?对应的,人口发展红利,经济发展带来的土地升值红利,是整个社会的红利,那为什么有些人攫取了最大的部分,而有人没有分到呢?按照资本的大小而分配利润,这个规则本身是公正的吗?又想起一个话题,清华当年是庚子赔款建校的,许多清华学长都是庚子赔款的受益者,也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多贡献,我相信,学长们不会把功劳据为己有,也不会只是认为这是个人奋斗的成果,要知道,庚子赔款可是清政府搜刮的民脂民膏啊。我本人心怀感激,对很多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但是我做的还太少。

公正观后感 篇8

公正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从社会分配到荣誉应得,从平等相处到正确行事,无不需要对公正的界定和认识。

探索公正的进路主要有三种,分别关注功利与幸福、自由与同意、目的和德行。

对于生活中的公正,这三条进路从未真正分离。但为了探讨具有独立价值的公正,我们必须更审慎地考虑这三种基础。

尽管我们致力于推进繁荣和自由,我们也不能全然摆脱关于公正的道德评判。那种认为公正涉及德性和选择的信念,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灵。关于公正的考量,似乎不可避免地使我们思考最佳的生活方式。

功利主义衡量的是损益的高下。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无差别地考虑不同事物的幸福与痛苦;密尔则更进一步,从长远的角度认识最大幸福的可能。

对功利主义的主要质疑有二:其一,幸福与痛苦是否有质的差别?当控制了量之后,这是可以探讨的;其二,权利因损益的差别而有偶然性,这是功利主义,特别是不考虑质的差别的情况下必然的。

自由主义坚持同意的价值。自由至上主义者只关注同意的成立;康德则要求同意的基础——尊重无差别的理性能力,也以此构建道德和自由;罗尔斯认为同意和互惠性同样重要,差别而非平等也可能达成公平,反对基于偶然性的道德应得。

对自由主义的主要质疑有二:其一,基本自由的界定、定义并不能被自由本身解释,目的论不可避免;其二,同样的制度选择,可能对不同水平的群体而言,或公正或不公正,从而存在矛盾,也即其忽视了无需同意的特殊义务——团结义务。这里的观点并不同于书中的论断。

目的主义关注道德应得。亚里士多德认为合乎目的是公正的条件,并将目的存在的合理性和遵从本性的正当性作为其内核;叙述性的观念否定自由主义对人与其特定身份、背景的剥离。目的主义使我们能够探讨美德、群体和共同善。

对目的主义的批判主要有二:其一,事物是否真的存在目的?物品的目的由其生产制造而界定,尚且可能改变,更不必说社会存在的目的;其二,我们如何达到目的,如果目的被任意解释,其与罗尔斯的规则就毫无差别了。

所以说,关于公正的论断是如此复杂,其中许多的“事实判断”,其实都是价值选择的表现和形式。

而我选择什么呢?我认为,对义务的区分很重要。

公正的基础是无需同意的无差别的普遍义务,它来自康德或罗尔斯的自由;而合乎目的的论断构建了国家、家庭等团体的团结义务;在功利的衡量下建构的规则,则给基于同意的义务留下了空间。

换言之,功利、自由和目的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并不是所有事物都容许自由,也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具备目的。

公正不是功利,公正不是平等,公正不是善良,公正是群体的共同选择。这里讲述的是我的选择。

而看完这段文字的你,又会有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更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