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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月报

发表时间:2024-03-04

关于实习月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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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月报【篇1】

■ 实习期

实习期,是指尚未毕业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期间。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就业前的社会实践能力。实习期间,企业通常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约定实习期间、实习待遇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 见习期

目前,有两个“见习期”的概念,一个是人事制度下的见习期,即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都要安排见习,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考核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另一个是相对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的见习期,重点是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有条件的城市可探索开展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本文所提及的见习仅指上述第二种见习制度。

■ 试用期

试用期则是企业和员工互相了解、选择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可由双方约定。如约定试用期,则最长不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企业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无论劳动合同是固定期、无固定期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企业都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得在试用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一: 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之间的联系和异同。

1、适用对象不同:实习期是对于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而言,见习期是相对于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而言,而试用期是针对于初次就业的员工而言的。

2、期限不同:实习期没有期限的限制,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而试用期只要不超过6个月即可。

3、是否支付报酬不同:实习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为获得实习岗位或社会经验而无偿提供实习。见习期间,则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4、协议形式不同:实习期间,企业可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是否办理商业保险无硬性要求。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但需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试用期内,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5、管理幅度不同:实习期间,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见习期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有关机构将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试用期间,员工应将档案调入企业或指定的存档机构。

关于三者之间的联系,一般的步骤是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实习期或见习期间,学生与企业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参照有关民事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已经通过实习期、见习期的学生,被企业正式录用的,企业也可能不再约定试用期。

另外,对于见习生的使用,通过见习示范基地办理。

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链接

1、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要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4、2009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总体目标是2009-2011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5、《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参加见习培训暂行办法》规定,未就业并有参加见习培训愿望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通过见习实践机会、增加企业与其相互了解,进而实现正式录用就业。人社部门将对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业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虽然这三个名词几字之差,但法律上的意义却截然相同。

(一)见习期

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但必须明确的是企业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不得约定见习期。

实行见习期原因 :

首先,见习期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在见习期间,毕业生可以通过生产和工作实践了解所在单位的情况,熟悉和适应工作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新知识,扩大知识面,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见习期为毕业生提供了广泛接触工农并向他们学习的机会,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可以建立感情,增进理解,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可以熟悉环境,全面了解单位情况。所有这些,对提高毕业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实践观念、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把毕业生锻炼成“四有”人才,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见习期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通过一年的见习,毕业生的政治觉悟、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性格特征等都比较充分地表现了出来,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全面掌握毕业生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地使用。因此,毕业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见习期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见习制度

见习制度即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某些特殊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锻炼,可在见习期满后由单位自行安排。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见习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经所在单位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限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一级来定。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

(2)见习期间,工作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锻炼。根据毕业生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今后的培养使用方向,可以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每个阶段均要有具体的计划和要求。用人单位一般要有专人负责毕业生的见习,并选派政治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见习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考核。

(3)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包括出国留学或进修),原则上不得抽调毕业生从事与见习无关的其他工作。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虚心学习,了解社会,关心改革,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生产和技术工作,熟悉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掌握本职工作的规范和职责,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独方工作能力。

(4)见习单位在毕业生见习结束时,应对毕业生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有: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人写出总结,在自我鉴定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由基层工作单位做出考核鉴定,合格者予以转正,并将鉴定材料载入档案。

(5)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单位,根据人事部人发(1997)07号文件精神,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属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的;要求到基层单位或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要求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的。经毕业生主管调配部门批准在一年内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及调整后的见习期合并计算。见习期从到新接收单位报到之日算起。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不仅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而且也有利于用人单位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合理安排使用毕业生。

见习期管理

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要有一年的见习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这一年的见习期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把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去锻炼。毕业生报到后,应安排其到基层或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去见习。

(2)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见习管理的始终。

(3)毕业生见习管理中要坚持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4)见习计划的制定要采取业务负责人、职能部门、见习指导人相结合的办法,分专业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各阶段要有具体的要求和指标,达到全面锻炼、重点掌握的目的。

(5)要明确见习指导人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6)毕业生见习期考评要按照见习计划分阶段进行。

(7)要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对考评合格的毕业生,应在见习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并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见习表现,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对见习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以破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考评不合格的毕业生,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并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者,工资按毕业

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对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辞退,并将其档案、户口、粮油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城镇待业人员对待;

4专业技术 编辑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接受了学校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后,到工作单位又经过了为期一年的见习实践,已基本掌握了今后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国家规定,对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历,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的限制。

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

见习期的相关法规

劳动法

我们国家自50年代起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如1981年10月4日国家教委、计委、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其中的第26条规定:“毕业生分配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1987年7月22日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有关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有些行业的人才,需要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可以在见习期满后自行安排。”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国家规定,原为教龄在一年以上的民办教师;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仍从事教师工作的,可不实行见习期;原为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练习生、试用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可不实行见习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由毕业生撰写个人小结,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基层单位签署意见,盖章,报当地人事部门,并根据转正定级人员总结及基层意见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式发生很大的变化,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实行“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原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同时废止。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50号)文件强调: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文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要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社会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有关原作为见习期制度设立依据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等随着时代的推移,已经失去了有效性,失效的法律原因为:1.调整对象已消失,条例失效。2.被国家新颁布的法规代替。

事实上,由原国家教委和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的制度,明确针对的都是毕业后由国家或者政府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原劳动部在1996年的复函也重申了见习期的问题,但针对的也是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国家已经取消了计划经济体制,所有企业也不再具有行政性质和享有行政级别。同时劳动关系的建立形式也发生着变革,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制度已经基本消亡,因此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根基,已形同虚设。在我国现阶段,已经不实行高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制度,因此原来的见习期制度已基本不适用。高校毕业生(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市场招聘等双向选择而建立的劳动关系,则其行为受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政策调整,用人单位不应以见习期制度为由来设法规避劳动法(广义的)规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自2008年1月1日起,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适用国家《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条款。当前许多的国有企业仍旧要求毕业生执行见习期制度,由于这类企业一路由计划经济时期走来,被计划经济时期政策的束缚也较多。但是不论如何,见习期制度明确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而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

“试用期”,又可称适应期或考察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原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这样就出现了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

由于法律法规对见习期内的权利义务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见习期与现行的劳动合同制确实有不相适应之处。不少业内人士已经提出,见习期制度应尽早明确废除。

在废除见习期制度之前,如果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则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仍然按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则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见习期内,按人事部及高等院校关于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见习期与学徒期的区别

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职工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登记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见习期和试用期也可以同时约定。

见习期注意事项

第一,适用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见习期仅对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因为他们没有劳动合同,而有劳动合同的企业单位不得再约定见习期,否则没有任何法规依据。

第二,时间限制。国家对机关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时间也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见习期为六个月到一年,一年是它的上限。

见习期热点解答

1.《劳动合同法》中也没有关于见习期的规定,上网查资料后发现说:见习期是针对国家分配工作的毕业生才有的,现在没有分配的问题也就没有见习期了,这个说法对吗?

答:“现在没有分配的问题也就没有见习期了”,这个说法是对的,最少对于企业是对的。原因是:原作为见习期制度设立基础的行政文件(行政规章)已经失效,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实行了“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原有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同时废止,这个十分显而易见的,具有法律效应。目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都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来实行的,也不可能再按原计划经济时期的规定给你分配工作。同时,2008年1月1日起,国家《劳动合同法》生效实施。企业要订立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现行的国家法律条文来办事,否则是违法行为。其超越《劳动合同法》私自约定的事项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那么既然作为原见习期制度的规章文件(注意是行政规章)已经失效,那么事业单位为什么又可以实行见习期呢?

答:那是因为,事业单位的数十年来的文件具有承袭性,最近全国性的事业单位工资文件即国人部发[2006]59、95、100号等文件等,仍然沿用了“见习期”这个称谓和叫法(而公务员又不称“见习期”,在公务员的工资文件(国人部发[2006]58 号)中是使用“试用期”的称谓)。但必须指出,文件只在有行政事业序列的事业单位内有效,企业单位不可能套用具有行政编制的事业单位的文件。事业单位归属人事部门管理,而企业归劳动部门管理。在现行劳动部门的劳动法律和行政文件中,现已经没有“见习期”的说法。

3.“见习期是对转正定级为国家干部前的考查”,这个说法对吗?

答:这个说法是对的。原因是:见习期制度从来只针对有行政性质的单位(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企也享有行政级别和行政待遇)。目前,见习期只在事业单位中实行。当然期满,事业单位会给毕业生向当地人事局报定行政级别,如办事员(十至十五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等。

4.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制度吗?

答:是的。根据仍然有效的《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制度。目前,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都沿用了这一规定(之所以仍然保持该对研究生待遇文件的有效,是因为事业单位内仍实行见习期制度,作为上游法规必须有效)。

5.现在的“就业见习制度”是怎么一回事? 答:简单的说此制度非彼制度。根据2006年3月22日,人事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出《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业见习制度”是为了帮助回到原籍的、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而推出的政策,类似实习制度。相关部门每年将组织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地参加见习,同时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

关于实习月报【篇2】

试用期之前台实习总结

实习即在实践中学习。在前台实习的这两星期里,我不仅熟练了前台的业务流程,也对证券的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体会到了很多做事待人的道理。

在还未接触前台工作时,我只知道前台业务主要有开立资金账户、沪市深市的股东账户、办理各种委托方式等,并不清楚其中具体的流程步骤。通过这两个星期的学习加实践,我已经可以熟练的掌握开户及相关流程业务的基本操作,以及客户信息修改的步骤规范,对创业板、权证交易的开通相关业务流程也都有所了解。

这两个星期的前台生活让我受益匪浅,最有感触的是开始理解服务行业的伟大。作为服务行业的一名职员,必须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求说的多么好听,但必须要热情周到。出现矛盾,客户不能体谅的时候,我们更要先去体谅客户。这样才有可能化矛盾为夸奖,化干戈为玉帛。下面说说自己的心灵体会吧!

首先,微笑待人。

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人,询问你什么问题,身为前台的我们都应该微笑而从之。前台乃公司的门面,如果门面不好,再好的内部设施,会有很多人进去吗?对方的一句不客气的话,也许你的一个微笑就能化解所有的不愉快。何乐而不为呢?很多时候,微笑是解决人与人矛盾的最好方法。前台是直接接触客户最多的地方,所以我们得用最美的微笑去对待我们的客户,这样她们才会体会到我们最真诚的服务。

其次,必须用心、耐心、细心加信心。

用心,是指说话的时候,不管是对方在说,还是你自己说,都必须是用心的去听,用心的在说。这样你才能打动客户,这样对方才会认同你所说的。耐心,当客户连续出现错误,甚至出现同一个错误的时候,我们必须耐心的跟他解释,直至正确为止。不耐烦的情绪是绝对不能有的。细心,对自己输入电脑,或扫描到电脑里面的客户档案,要细心的一遍一遍核对,不能有任何的差错。往往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疏忽,最终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信心,对自己所说的,所做的要很有信心。就算错了也大大方方的承认,并有信心的保证下次绝不再犯。这样,自己才能成长壮大起来。

在此实践与学习的过程中,我想我还只是学到皮毛而已。更多更深的道理还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过程中慢慢体会。在实习报告的最后,感谢领导给我这次在前台实习的机会,同时感谢前台前辈们的关心与帮助。今后,我一定好好努力工作,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关于实习月报【篇3】

导语:一、本计划书以系统性为特征,目的是完善本公司的员工培训。

1、本筹划书以系统性为特征,目标是美满本公司的员工培训。

2、肯定培训目标

1.是不是盼望改革在人员工的工作效果?

2.是不是盼望经过议定培训改革员工的工作表现?

3.是不是必要为在人员工将来成长或变开工作做筹办?

4.是不是必要经过议定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提拔?

5.是不是是为裁减不测,加强安定工作的风俗?

6.是不是是为改进在人员工的工作立场,特别是裁减华侈的风俗?

7.是不是必要改进材料的处理、加工方法,以冲破出产技巧上的瓶颈现象?

8.是不是必要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是不是必要教导新进员工,使其明白扫数出产进程?

10.是不是必要培养在人员工的教导本领,以便在工厂扩充时,教导新进员工?

3、肯定培训伎俩

1.是不是可以用工作分析来互助培训?

2.是不是有品格标准以供培训者进修之用?

3.是不是有某些技巧或工作方法必须予以教导?

4.是不是有关于安定操纵方面的工作方法需予以教导?

5.是不是可建立一种方法使在人员工裁减材料华侈?

6.是不是必要教导材料处理的方法?

7.是反对定在进修时采取最好呆板配置操纵方法?

8.是不是必要订定员工工作标准?

9.是不是盼望改革或变化工作立场?

10.是不是需对交易员阐明产品及交易,以增加其工作结果?

11.是不是需展开包括东西的利用方法及安排位置在内的练习项目?

12.是不是需教导交易员本身工作以外的交易?

4、肯定培训式样

1.是不是是不脱产培训?

2.是不是必要一个讲堂和一个专职教师?

3.是不是采取实地工作培训和讲堂讲课相联合的方法?

4.是不是采取实地工作培训和函讲课程以达成培训目标?

5、本公司交易员的教诲培训的传授可采取讲课或树范的方法。

6、凡决议用讲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1.讲课是教授知识的最好方法。

2.树范是教导技巧的最好方法。

7、筹划传授时,须注意以下各点

1.传授主题是不是只需一次特别讲课或需一系列讲课?

2.传授以后是不是必要评论辩论?

3.传授主题是不是必要树范?

4.操纵上的题目可否在讲堂中讲解明白?

5.可否在工作中直接进行教导?

8、肯定视听教具

1.是不是必要一本教导手册?

2.是不是在培训时,发给一份筹划纲领?

3.除了讲义外,是不是发给其他印刷讲义?

4.如果培训必要电影或幻灯帮忙,可否获得此类所需资料?

5.是不是能利用呆板配置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高文为传授之用?

6.是不是能利用呆板配置的模型来做传授树范?

9、肯定培训配置应根据培训的内容及式样选用。

10、肯定培训场合

1.培训如果不能在工作场地进行时,是不是有得当的集会室或餐厅可以利用?

2.培训是不是可以在附近之黉舍、餐馆等地进行?

11、施教地点实在定和培训配置实在定应同时结束。

十2、肯定培训时候

应根据培训业必必要来决议,并依进修资料、师资气力及学员本质而定。肯定培训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

1.是不是必须在上班时候履行培训?

2.应肯定每次讲习时候和每周进行次数?

十3、肯定师资前提

师资好坏是决议培训工作成败的紧张身分,所以师资必须是响应培训科目标专家或有经验者。必须聘请两位以上的专家来执教。

十4、聘用培训教师

1.受训者的带领是不是有充足的时候和本领来履行传授工作?

2.是不是可以由优秀的技巧工人来承担传授工作?

十5、选择受训人员

1.对新进员工是不是需施以培训?

2.新进员工的培训是不是可作为雇用的先决前提?

3.是不是盼望受训者有一些工作经验?

4.员工在换岗或提拔时是不是必须施以培训?

5.是不是为因工作受伤的人员特设培训来帮忙他们连续在原单位办事?

6.是不是允许员工自动参加培训?

十6、式样费用预算

1.是不是在培训场地、东西、材料上耗费费用?

2.受训时,受训工钱是不是计在培训费用以内?

3.如若教师是本公司员工,其薪金是不是列在培训费用以内?

4.筹办培训筹划阶段的费用是不是谋划在培训费用以内?

5.因为培训而酿成的次品及误工费,是不是应谋划在培训费用中?

十7、检测培训结果

必须核验是不是到达原定之目标。核验及查验培训筹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培训结果是不是到达原定目标?

2.是不是有标准的进修时候,以供查验受训者的进修进度?

3.可否备有学员在受训前、受训期间及受训后工作本领的记录?

4.学员进步情况是不是必要做成记录?

5.是不是需对受训者所获知识与技巧施以测定?

6.是不是应由受训者的直接主管对受训者进行长期间的按期性查看,鉴定其培训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部分?

十8、公告培训筹划和结果

培训筹划结束后,须果然公告,以便激发员工的进步意识。筹划公告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筹划需向员工公告,是不是筹办在培训入手下手前大略是实施时颁布发表?

2.培训时候、地点、方法是不是构成轨制性文件下发?

3.培训结束后是不是发给毕业证书?

十9、本教诲培训筹划如有未尽事件,应随时做出点窜、补充。

关于实习月报【篇4】

按照护理工作的规范,各级护理人员必须在巩固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适应临床护理工作需要,以让患者满意为工作目标。

一、培训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复习巩固专科的医学和护理知识、专科技能。

3、学习护理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及有关教学、科研、管理知识。

二、培训途径

1、各病房有计划的组织讲课、护理查房和安排读书报告会。

2、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种会议、专题讲座、学习班等。

3、根据实际开展新护士规范化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

三、培训安排

毕业2年内护理员、护士的培训。

目标:具有良好护士形象和行为,独立完成临床护理中小组护士工作。

培训重点:

1、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如:排便、排尿异常的护理;会阴护理、体位转换;口腔护理等)。

2、熟悉常见症状护理(如:咳嗽咳痰的护理;恶心、呕吐的护理;腹胀的护理;疼痛的护理;发热的护理等)。

3、掌握常用监测技术(如:体温测量、无创血压测量、血糖监测等)。

4、熟悉本科责任制整体护理程序,掌握病房护理工作质量标准。

实施情况:

1、接受岗前培训、科室轮转,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2、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职责,实行责护分组管床到人工作方式,为患者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取得护士执照,安排夜班工作。

3、参加院、科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管理培训,鼓励参加护理专业的电大学习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参加护士礼仪规范化培训,做到日常言行举止端庄,礼仪服务、温馨服务规范化。

5、每年参加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技能考核2次/年,不及格者补考直至达标。

毕业3-6年护士的培训培训重点:

1、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如:卧位护理;体位转换;口腔护理、压疮护理等)。

2、熟悉常见症状护理(如:咯血的护理;心悸的护理;发热护理等)。

3、掌握常用监测技术(如:心电监测、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4、掌握给药治疗与护理(如皮内注射、肌肉注射、密闭式静脉输液等)。

5、熟悉本科责任制整体护理程序,掌握病房护理工作质量标准。

6、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实施情况:

1、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知识和技能。

2、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职责侧重专科护理及急救知识,以小组护理工作为主,参加夜班工作。

3、参加院、科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管理培训,鼓励参加护理专业的电大学习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参加护理部的理论考试2次/年,导尿、鼻饲等技能考核2次/年。护师阶段的培训

目标:承担专科危重患者的护理,能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积极参与并组织病房内抢救,成为病房的业务骨干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能力,逐步到达主管护师的水平。

培训重点:

1、熟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心电监测和心肺复苏等)。

2、掌握专科常用药物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毒性反应等。

3、积极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时记录,不断总结经验。

4、积极收集常见病的相关资料,更好的为病人做健康教育。

5、具有一定带教实习生的工作能力及管理能力。实施情况:

1、以危重患者护理为主,能承担护理小组长工作。

2、参加院、科组织业务学习和管理培训,并结合自学,完成继续教育

3、不断学习专科常用药物的作用、注意事项。

4、护理安全教育每月一次,理论、操作考核每月一次,参加护理查房。

5、能胜任各岗位工作,应用护理程序对患者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

6、参与科室讲课、护生带教及护理科研设计,积极撰写论文。主管护师阶段的培训

目标:具有护理专科、教学、管理的专项特长,承担临床教学工作,开展护理科研、撰写论文,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水平。wWw.1467.Com.cn

培训重点:

1、具有护理专科教学、管理的特长,承担病房带教工作,开展护理科研,撰写论文。

2、具有本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管理知识,能够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

实施情况:

1、承担科室专题讲座、护生带教,协助科室管理,开展护理科研设计,年终有论文。

2、参加院、科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管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25学分。

3、参与护理一级质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参加并指导本科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指导下级护士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

5、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护理工作,协助解决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6、参加护理部组织的理论考试、技能考核2次/年。

关于实习月报【篇5】

一、对各级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内容与安排

1、护理技术操作训练与培训

(1)、每月进行一次技术操作的训练;

(2)、每半年进行技术操作考核一次;

(3)、由护士长主持每周考核一项操作。

做到基本技能及技术操作人人熟练掌握,人人过关。

2、基础理论知识、专科护理常规培训

(1)每月组织全科护理人员业务学习一次、

(2)每月组织护理业务查房一次。

(3)每周2次护理业务知识提问。

(4)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试二次、

3、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核心制度、相关法律知识、护理应急预案专科理论知识\院内感染知识等。是每个护士都能熟练掌握并认真落实

4、提高护理文件的书写质量,护士长不定期进行护理文件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护理表格书写质量,每半年进行一次护理记录书写的培训、

二、对各级各类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的要求

(一)考证后第1年的培训

1、培训目标:第一年工作为转正时间,因此一年内要巩固其专业思想,抓好“三基”(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工作中要求了解各种工作职责与程序,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了解专科护理理论与技能。

2、具体要求:护士长要经常组织召开新护士座谈会,了解其工作情况及有何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评议,以求不断克服缺点,尽快成长。

(1)新护士进院前,必须接受护理教育和服务规范训练。护士长做好环境、规章制度与各类工作职责的介绍。

(2)护士长应结合每个护士制定出具体培训计划。

(3)护士考证后第一年为试用期,须加强临床护理实践,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可适当安排主治工作,两个月后再参加夜班工作。

(4)一年内完成护理病历10份(按个案护理要求、统一规格书写),每份由护士长评议考核。年终为总体考核的部分依据。

(5)参加所在科室及护理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6)新参加工作的护士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工作时,要仪表端庄、态度和蔼、工作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尊敬教学老师、勤奋好学、搞好团结。

(二)工作后23年的培训

1、培训目标:

(1)具有熟练的基础护理技能。

(2)熟悉各专科护理理论、护理要求及护理技术。

(3)掌握专科治疗如吸氧、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的护理,以及监护仪、输液泵等的操作方法。

(4)掌握骨科疾病的病情观察要点。

(5)掌握骨科疾病的主要治疗药品的给药方法、常用剂量及毒性反应。

(6)要求掌握医学术语、骨科用药的英语名称

2、培训方法:由护士长做好具体培训计划及考核。

(1)安排工作计划:以临床护理为主,熟悉各岗位工作的职责与程序。如:临床护理:5个月。药疗:3个月。主班:1个月。夜班:3个月。

(2)书写护理病历5份:每份皆由护士长审批,书写病历的成绩应记入技术档案。

(3)基础护理16项操作:如晨、晚间护理、口腔护理、表格书写等操作。凡每项完成30次或操作合格者得满分。

(4)专科护理技术操作项目:护士长有计划地安排护士实习机会,并在操作前组织讲座与示范。护士每次操作后要由护士长检查完成情况。并签名。对新调入病房的护士首先应组织学习与实习临床操作。(5)组织专题护理查房:每月一次。由责任护士报告病例,大家讨论,最后由护士长作总结性发言。护理查房既可以使护士对此种疾病的发病原因、临床症状、病理生理变化机理、治疗方案、护理要点等有关知识加深了解,又可以提高护理质量。护士长须将查房考评成绩记录于考核本内。(6)组织提问:每周一次,由护士长确定提问内容,指定一护士回答,其他护士补充,最后由护士长公布标准答案。提问的内容可以多样化,如骨科护理、饮食护理、心理护理、基础护理、并发症的预防、制定某病员护理计划等等。

(7)组织考试:每季度或每半年按护理部的部署,组织基础护理操作考试、专科理论知识与技能考试、护理学基础知识等。然后由护士长将各项成绩分别记入各护士的考核本内。

(8)记录工作表现与病人反应:对政治素质诸如服务态度、仪表、组织纪律、团结互助精神、出勤情况、病人反应等都记录于考核表内。

(三)工作46年的培训

1、培训目标

(1)具有熟练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基础护理操作技能,能执行系统化整体护理。

(2)熟悉骨科护理理论、技能及防治疾病的知识。

(3)熟练掌握配合骨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

(4)能指导护生的临床实习。

(5)能参加护理科研课题的设计。

(6)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与使用知识。

(7)达到护师任职条件及护理大专院校毕业水平。

2、培训方法:护士长根据个人特长,结合工作需要,可推荐到上级医院深造,达到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技能,熟悉骨科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使骨科的护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层次。

(四)对护师的培训

1、培训目标:具有综合护理能力和骨科护理技能(如监护、骨牵引、石膏固定、康复等),属于定向培养。可结合工作需要与个人特长,使之发挥教学、科研或管理才干,达到主管护师的任职水平。

(1)具有较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骨科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护理技能。

(2)熟悉对重危病人的观察方法,并掌握急救技能。

(3)掌握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能运用护理理论、技术和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身心整体护理。

(4)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教学的能力。

2、培养方法:多以科内培训为主。

(1)多安排危重病人抢救的配合工作,做好抢救记录,并不断总结抢救经验。

(2)担任护生及进修护士的带教工作。

(3)参加护理科研课题设计。

(五)对主管护师的培训1、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并精通骨科护理理论及技术,能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不断更新知识,能在管理、教学、科研中发挥骨干作用。

(2)具有课堂教学、临床带教能力,能组织本科各病房护理会诊、护理查房及参加全院性护理会诊。

(3)能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4)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任职条件。

2、培养方法

(1)有计划地选送到院外短期学习。

(2)每年写出1~2篇护理经验总结性文章,凡有文章在杂志上发表者,年终予以奖励。

(3)每季度结合科内的学习内容进行考试,并将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关于实习月报【篇6】

为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员,使我院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形成梯队,护理部将有计划地对不同年资、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特制定20xx年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

一、中级及中级以上护理人员培训

1、继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院感、管理年知识及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试。

2、重点加强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组织进行急救技术与护理操作培训与考核。

3、拓宽高年级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理论和综合护理能力水平,有计划选送人员到省内外进行专科知识培训和新业务新技术学习以及学术交流活动。

4、加强“三基”理论学习,组织进行“三基”理论考试。

5、鼓励护士参加大专、本科自学考试和外语学习。

6、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业务学习和医院各项学术活动。

7、参加护理科研课题与论文写作培训,鼓励总结经验,撰写论文积极投稿。

8、参与全院护理教学与业务查房和护理文书培训。

9、中级及中级以上护士长参加护士长管理培训班学习。

10、进行中医知识培训,各科根据本科工作量,有计划安排护士到针灸科轮训。

二、初级及初级以下护理人员培训

1、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学习,提高护士依法行医、执证上岗的法律意识,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院感、管理年知识及规章制度的培训与考试。

2、强化“三基”训练,组织进行徒手心肺复苏等13项急救技术与护理操作培训与考核。

3、各科室按专科特点制定科内业务学习计划与内容,每周利用晨会时间系统组织专科业务学习。

4、鼓励护士业务学习,参加大专及本科自学考试和外语学习。鼓励撰写论文积极投稿。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业务知识学习,参加医院各项学术活动。

6、参加本科室业务与教学查房,参加护理文书培训与学习。

7、对工作一年内新毕业护士,进行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和基础理论、基础护理技术操作,急救技术、专科疾病护理培训,提高基础知识学习的自觉性。

8、进行中医知识培训,各科根据本科工作量,有计划安排护士到针灸科轮训

9、对毕业1~3年护士进行“三基”内容为主培训。

(1)要求掌握本专科常见疾病护理、急救措施、急救护理技能、危重病人抢救配合。

(2)掌握常见病健康宣教知识和心理护理等知识与技能。

(3)学习新业务,新仪器、新设备的业务技术,护理部或护士长采取检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关于实习月报【篇7】

在海尔集团,员工在职训练是主管人员应执行的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实际的运作中,即采取日常管理与培训管理组织并行的方法。具体说来,可分为计划、实施、结果、检讨三部分。也就是所谓的“plan”、“do”、“see”的过程。

一、在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在职培训计划

1.首先要员工提出这一期的“自我学习计划”和“重点发展计划”。

2.由主管检讨每个员工的训练要点。

3.以单个员工访谈的形式,共同确认员工的在职训练计划。

(二)在职培训的实施

1.依据员工的个人培训发展计划和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对工作和培训实行自我控制。

3.随时激励员工进步,并做指导。

(三)在职培训的检查评估

1.员工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我在职培训反省。

2.根据计划和培训标准,对每个员工取得的成绩及其进步进行检查和评估。

3.员工个别谈话,了解员工在知识、技能和态度方面尚存的差距,为下一周期的在职培训提供参照。

二、在职培训计划的拟订

(一)拟订计划时特别注意事项

1.激发员工积极工作的热情,并在工作中检省自身的局限。

2.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该学习些什么?要发展,应该学什么?启发什么?换句话说,要员工确实了解自己用功的重点。

3.帮助员工创造能发挥全部能力、完成工作的机会和环境。

(二)确定在职培训的重点

实施在职训练,作为主管人员必须首先把握好“要指导些什么”。为此必须做好下列几件事情:

1.掌握员工担任的工作,并将其逐条逐件列出来。

2.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标准知识和技能的内容与程度,并逐一写出来。这是主管人员指导员工培训的基准。

3.结合前面的基准,将员工现在的工作情形、工作成果、完成的程度,一一加以核对和检讨。同时假定要他从事高一层的工作时,他欠缺的是什么,问题在哪里,也就是找出需要进行培训和指导的地方。

4.上述需要培训的项目中,有些可以靠在职训练加以指导,有些却必须参加外面的脱产培训才能获得较大的效果。因此要对通过在职培训满足的需要和通过脱产培训满足的需要分别加以注明。

5.根据“需要培训”的问题,在个别谈话时,要首先争取员工的合作与理解。将服务单位的业务目标向员工说清楚,明确指出该员工所应该承担的具体工作及需要达到的程度。在此基础上与员工逐项对照检讨是否已经达到要求,或是否可以做得更好。同时鼓励员工准备一些有助于改善工作的`提案,或工作上的疑问,在个别谈话时提出来。

6.至此,准备阶段的员工谈话已告完成。接下来是个别深入交谈,目的是明确员工所选定的工作目标、自我训练计划和在职训练计划。

7.确定在职训练计划时特别要注意的是,拟定的计划一定要适合员工的能力水准。这个能力水准不能仅以员工受教育的程度为依据,同时要重点考虑员工进入企业时间长短的差异,一般来说,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①进入公司2-3年,无法独立完成工作的阶段。这时需要对每个员工加强了解,发现其专长和弱点,根据其专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同时拟订在职培养计划时要争取做到从主管或同事辅助员工工作到员工自己独立工作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