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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4-04-18

民法观后感。

想了解“民法观后感”的内容吗大学生范文网小编特别为您挑选了这篇文章,你是否为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观后感而苦恼呢?观后感是我们对于所看到的事物的情感反应,观后感要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失去信心这篇文章会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观后感(篇1)

1、 单选题(每个问题只有一个选项最合适)

1、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要求做到()

a.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b、 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方案

c、 完善**立法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

d、 积极探索**立法项目特别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体系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内容的是()

a、 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b、 依法合理划分和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

c.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人事保障机制

d.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信息公开

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

b.省.市

c.省.县

d.县.乡

四。我国的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赔偿为基础。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

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b、 要建立行政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增强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 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环境

6、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结合广大职工、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体系。

a.立法

b.执法

c.司法

d.守法

7号。我国的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赔偿为基础。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8个。以下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建设目标*()

a.****和地方**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

b、 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c、 基本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

d、 **各职能分工明确,互不干涉,独立执法。

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公开、公正、公正的考核制度核制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应当听取()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a.公众

b.领导

c.监察机关

d.人事机关.

10个。张某于1998年2月购买了一辆中巴车,从事个体经营,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经营手续和纳税申报。经乡**税务人员核实,张某应纳税400元。然而,张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付款,于是向**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张某交税后,向**仍未能归还车辆,给张某造成损失。

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

a、 张某只能向乡**先求婚,因为乡**有违法行为

b、 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同时解决

c、 张某只能与行政诉讼一起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 张某不仅可以向乡政复提出申请,还可以与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1号。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程序

b.结果

c.过程

d.效果

12、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表述哪一项不属于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的内容()

a.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b、 要建立行政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增强行政人员法律意识,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c.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d、 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环境

13、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

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田某想挣脱。赵某掏出田某的腰带,捂住左手。当他想捂住右手时,田某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摔倒在地上。随后,赵某将田某送往医院。

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则本案中:

(一)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时对田某造成伤害的,由公安机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 赵的行为是正当的权力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c、 赵某的人身伤害与赵某的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d、 公安机关逾期不赔偿的,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14、胡某系某个体音像行老板,因为被怀疑**黄色淫秽光盘,而被县行政执法机关将其全部光盘没收。胡某不服,于是向市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后,行政机关不仅没有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还对胡某处以1000元罚款。

后查明,胡某并没**黄色淫秽光盘。***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该向哪个机关要求行政赔偿?()

a、 复议机关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b、 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县级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没收的赔偿责任,复议机关应当承担加重处罚部分的赔偿责任

d.胡某可以向二者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要求赔偿损失

15岁。张某于1998年2月购买了一辆从事个体经营的中国客车,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经营手续和纳税申报。经乡**税务人员核实,张某应纳税400元。然而,张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付款,于是向**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张某交税后,向**仍未能归还车辆,给张某造成损失。

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

a、 张某只能向乡**先求婚,因为乡**有违法行为

b、 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同时解决

c、 张某只能与行政诉讼一起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 张某不仅可以向乡政复提出申请,还可以与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6、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要求做到()

a.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b、 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方案

c、 完善**立法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立法

d、 积极探索**立法项目特别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体系

17、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属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内容的是()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考核决策实施结果

18、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

d.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酌定

19、公安局对叶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后随即执行。叶某申请复议,上级公安局作出维持原判处罚的复议决定。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维持拘留决定,叶某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安局对叶某的拘留处罚违法。此时,应如何处理本案?()

a.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判令公安局赔偿叶某的损失

b.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全案发回重审

c.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拘留决定违法,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行政赔偿案件发回重审

d.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拘留决定,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告知叶某就赔偿问题另行起诉

2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是()

a.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b.必须把维护**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c.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d.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内容的是()

a.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b.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c.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回访制度

d.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2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2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内容的是()

a..加大**管理成效的力度

b、 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方案。

c..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d、 积极探索**立法项目特别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体系

2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

c.国家

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

25、积极探索对**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民法观后感(篇2)

要说广大干部近期的学习热点,不能不提今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就如同你如影随形的亲密朋友,当翻开它,开启与它的“聊天”时,“民法典”也拍了拍你,提醒着你要时刻牢记听民意、讲法治、严守纪三大关。

听民意,坚持人民至上。“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诞生,紧扣着社会关切,回应了人民的期待,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保障,更蕴含着“人民至上”重千钧的理念。党员干部身为人民公仆,亦要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俯首甘为孺子牛”。尤其是基层干部,更要坚定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初心,以大爱的奉献精神,时刻心系群众,将“人民至上”放在心里、落于行中,做到“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

讲法治,强化法治意识。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还记得《民法典》跟你说的第一句话吗?“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一编第一章第一条)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它的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党员干部在与其深入“交流”中,要逐步培育并坚定自身对法治的认同、信服、尊崇与敬畏等情感。作为基层干部在工作开展中要善于与民法典“合作”,重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严守纪,筑牢纪律防线。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说:“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在枷锁中。民法典是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镖”,更是民事行为的指挥官。作为党员干部,除了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更要做遵守和维护法纪的表率。凡人之性成于习,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需要在点滴中养成。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明纪守纪于微处,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民法观后感(篇3)

最近你有被《民法典》刷屏了吗?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传统和法治信仰的生动写照,映射出一个民族的不懈奋进。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作为一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一个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到来了!

民法典在相当大程度上完善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特别是民事法律体系。同时,它将更好地保护私权,同时规范了公权,在公私权之间划出了界限。私权不是法律授予的,但需要公权力的保护。民法典更加强调了人的地位,人格权单独立法,独立成编,前所未有,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

民法典的出台是时代的需求,它标志着我国私权治理体系的雏形基本形成,我国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民法观后感(篇4)

谈到法律,它总会给人以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宗教、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保障。

法律、法规在我们身边处处可见,例如:上学、放学时我们经过十字路口,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闯了红灯,就很有可能导致一场车祸,而断送了鲜活的生命。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段真实的故事。

《今日说法》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15岁的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从小学就迷上了网络游戏,母亲为了看管儿子,放弃了家中的农活,在城里租房子,陪读。可他不理解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暑假中,母亲又在网吧中找到了整整两天没有回家的儿子。气愤之际,母亲抡起木棍狠狠地打了他。回到家中,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他趁母亲不备,顺手拿起电源线从背后缠住了母亲的脖子,致其昏迷。于是,他拿走了家里的20-多元钱,又一次进入网吧。第二天中午回到家时,他才发现母亲已经死亡。因为害怕,他又将母亲的尸体从三楼的窗户上扔了下去。

我还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在上海,14至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而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要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基础。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酿成大祸,难道要等到接受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吗?我们一定要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民法观后感(篇5)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 学习,目的是充分熟悉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熟悉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 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 稳预期 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 重大意义。

在民法典里,处处充满着温情,处处体现着正义,伟大意义诸多,人间冷暖也有 体现。

比如,禁止放高利贷借款的利率不 得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 约定的,视为没有 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 明确的,当事人不 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事为没有 利息。

婚姻更加坚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 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婚姻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 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中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思量,妥善抉择,既能够保证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做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 是侵权人的以外,有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赋予赔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 权向侵权人追偿。

自己借的钱自己还。民法典草案汲取了 现行司法解释的有 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要负担的债务,否则不 予认定。

以上种.种,都体现着民法典的温情,体现着保障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法治思想,在我国,甚至世界民法史上都有 着重大意义。

民法观后感(篇6)

要写《德国民法通论》的书评,委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首先,我没有熟读《德国民法典》。当然,我国民法理论基本上是以德国法为基础的。当我学习的时候,我只能根据我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来读这本书,这本书已经大打减少了。

其次,拉伦兹思想深刻,分析方法独特。作者并不是简单的对《德国民法典》进行阐述,作者参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法院判例,学者论著,以其深厚的法哲学功底为基础对民法及其基本制度进行评析,从发展的角度思考民法理论。梅迪库斯也评价该书(1989年第7版):

“作者对一切重要的材料都作了广泛的分析,分析的结论能够为实践所用,而且也经常为审判机关用作裁判的根据。”再者,我不懂德语,而中文资料对拉伦茨和《德国民法通论》的介绍少之又少,一些相关材料也无从查起。所以,要写书评对我是非常困难的。

作为只读过一遍该书的我——而且这遍已非常吃力,最多只能谈谈自己的一点零碎的读后感。

虽然有以上种种的困难,虽然我只读了一遍,但以下的感受是确定无疑的:这的确是一本经典之作,我因此受益很大。

一、 十年磨一剑

拉伦茨考虑写此书时已经通过1953年出版的《债法教科书》奠定了在私法学界无可争议的地位。即使拥有这样高的地位,也没有令拉伦茨认为自己完全有资格写作民法总论,他谨慎的思忖:“其著者须具有对庞杂材料的整合能力,具有史学、法比较学、哲学与文学史的基本素养,并是抽象概括与条分缕析之高手”。

“我自忖,无整整十年功夫,不可能写成。”事实上,拉伦茨用近十一年的时间完成了这本传世之作。

这本书体现了作者严谨的科研精神。比如作者在谈私法的渊源时写到:“通行的学说认为,法只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国家法律和习惯法。

”然后注释写道:“‘法律渊源’(‘rechtsquellen’)的用法是违反语言习惯的。‘渊源’是指法律的产生原因,是立法的行为;习惯法的‘渊源’是体现在习惯法中的共同法律信念。

”而从前我在读书时,第一次读到法律渊源时,以为是自然法或者公平、正义等,后来看到学者要么直接将法源分类为法律、法规等开始阐述,要么直接解释为法律的表现形式。总之,我虽知道这里的“法律渊源”不是指法律何以产生,而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但心中总有疑问:为何不指“渊源”,还要用“法律法源”一词。

今日一看,方知是“违反语言习惯的”,顿觉清楚明了。不但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书中可以“解惑”的地方还有很多。

再比如作者关于《德国民法典》的思维方式分析中写道:“一部法典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立法者所追求的目标,也取决于那个时代法律科学的发展状况以及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法。我们将法律的体裁分为三类,即个案列举式、抽象概括式和指令准则式。

”之后作者提到了作为个案列举式法典范例的《普鲁士普通邦法》,偏重于使用指令准则式的体裁以及简单易懂的语言的《瑞士民法典》,并中肯的评价了《德国民法典》作为高度抽象概括式法典的优点、不足以及改进方式。而对《德国民法典》的语言,作者则认为是“抽象的、不生动的”,“是令人遗憾的。《瑞士民法典》(zgb)的制定表明,《德国民法典》并不是非使用这种语言不可。

”作者的分析是公正的,站在一个高处,无偏见的对《德国民法典》进行评价。这对于我们的民法典制定也是有所启示的,我们的选择和法典的制定应该思考自己追求的目的,研究我们这个时代法律科学的发展状况,我们的社会现实,所有这一切应该建立在全面了解、深入研究以及内心明了清晰的选择基础上。看来,盲目学习德国或拒绝德国,或强调自己的本土文化,都不谦虚。

当然,我们必须提到作者的法哲学基础。作者在阐述民法的体系时,不仅分析了作为法律事实和法律制度的“外在体系”,还力求揭示作为支配整个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这些原则之间的实质联系的“内在体系”。这一点在沃尔夫的序言中阐述的比较详细。

这一内在体系即是“伦理上的人格主义”。作者在第二章专门阐述了这一问题:《德国民法典》的精神基础——伦理学上的人格主义。

作者先从伦理学上的“人”的概念谈起,“人依其本质属性,有能力在给定的各种可能性的范围内,自主地和负责地决定他的存在和关系,为自己设定目标并对自己的行为加以限制。”这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有权要求其他任何人尊重他的人格、不侵害他的生存(生命、身体、健康)和他的私人领域;相应地,尊重他人以上权利的义务。将此概念移植到私法上即:

人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这体现在对物的所有权控制上,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信赖保护。合同中是约束、均衡与公平原则。拉伦兹也把法人放在这一部分,认为法人是民法典中的正是人,这是人的概念正式化的结果。

作者的叙述自然、流畅,答案的得出也非常自然,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德国民法典中的“伦理人格主义”已经显现出其弊端:在高扬“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时,并没有给予人格权以更充分的保护,法典中对人格权保护的规定也是很少的。后来法院的判例发展了“一般人格权”后,该缺陷稍有弥补,但具体人格权却有待明确。

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和1991年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则相继有所发展。目前,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关于人格权独立编纂的争论也是焦点之一,但很少有学者能从更具说服力的法哲学是焦对其进行详细阐述。我因此也疑惑,距离《德国民法典》的公布103年之后,我们关于“人”的概念发展到哪一步?

如何理解法人在生活中的作用及其对民法价值的影响?我国民法和人格权的法理基础是什么?人格权、民事主体权、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之间是什么关系,如何更好地进行制度设计?

二、 关于“形式”的误解

以上是对《德国民法通论》一些总体上的认识,下面再谈一点我在读作者对具体制度阐述时的感想。过去,在研究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基础上,我们发现德国是形式主义,法国是意是形态主义。所谓形式主义,是指物权变动必须成为物权行为,并以法律的方式进行。

我们通常认为这里的形式只是起到了宣传和公信里的作用。此外,德国总是给我们一种严谨保守的印象。我们认为,德国民法中所为德形式是相当严格的,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形式是绝对无效的。读过该书后,方知这个“以为”是错误的。

1、 德国民法典中的“形式”

形式只针对行为而言,法律发展的早期阶段,采用严格的形式主义,认为只有形式才是引起法律后果的原因。到了近代,私法自治的思想才占了上风,行为适用“形式自由的规则”。即无论以何种方式,只要将意思表示宣示于外部,意思表示即可有效成立。

这里,我们讨论的形式是指形式强制规则中的形式。

● 在《德国民法典》的总则部分,第125条规定:“法律行为欠缺法定方式的,法律行为无效。欠缺意定方式的,如无其他规定,同样具有无效的效果。

”第126-129条规定了如何遵守形式要件,包括如下几种形式:法定书面方式,意定书面方式,替代作成公证书,作成公证书,公证。另外,第144条第2款,第167条第2款,第182条第2款规定了可撤销法律行为的认许、**权的授予无权处分中本人的同意无需采取为法律行为规定的方式,可以视为形式强制的限制。

● 在分则部分,债法中形式强制少见,物权法、亲属法和继承法中较普遍的存在着形式强制。物权法中又区分为动产物权法和不动产物权法,梅迪库斯认为在动产物权法,处分行为通常需要有交付行为,但交付不是形式,而是合意之外的另一项生效要件。

2、 形式的目的

私法自治要求行为自由,但为何有如此多种形式的胁迫,其目的何在?这与我们将要分析的各方的意图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理由中,对法律应当规定的形式效力范围作了以下几点思考。规定形式强制的理由有:

“遵循某种形式之必要性,可给当事人产生某种交易性之气氛,可唤醒其法律意识,促使其三思,并确保其作出之决定严肃性。此外,遵守形式可以明确行为的法律性质,就像硬币上的印章一样,在行为上刻下完整的法律意义,使法律行为的完成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最后,符合形式可以永久保存法律行为存在和内容的证据,也可以减少或缩短和简化诉讼程序。

”我们可以看出,形式的目的并不局限于公示公信。一般来说,形式的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 对当事人:a.提醒一方当事人相关行为的经济意义或内在风险,督促其尽可能准确地表达,不要行动过快,并确保当事人能够获得专业咨询(公证人)!)b、 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证据可以被保留以便于诉讼。

民法观后感(篇7)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的法制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的有关规定,使我对这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其次是学习《教育法》。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第三是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习此法,我总结了一下几点体会: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要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和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和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和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刑法,使我认识到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其中刑罚的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在此次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民法观后感(篇8)

一。单选题(每个问题只有一个选项最合适)

一。恒生公司对某海关扣留一批进口货物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向()申请复议。

a.该海关

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

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

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2。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罚款1000元。王某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但复议机关也维持处罚决定。王某逾期不履行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如何处理?()

a、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c.由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执行

3、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

d、 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第条规定违法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同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查。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5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处理()机关的行政复议事项。

a.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b.法制工作

c.监察工作

d.人事工作

6、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7、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p>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向同级人民**提出控告

c、 自收到驳回决定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自收到驳回决定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个。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李某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9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第条规定违法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同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查。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10个。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p>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 申请人选择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组织

11、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12岁。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参加行政复议。

a.第三人p>

b.共同申请人

c.知情人

d.原告

13岁。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

a.5b.7

c.10

d.15

14岁。市交通运输局下发文件,规定对通过高速公路的车辆征收通行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 徐某可直接对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 徐可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复议和审查

c、 徐在申请征收法复议时,可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d、 徐不必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5岁。下列哪项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a、 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排气量小于3升的车辆禁止上牌规定》,对吴某的车辆不予上牌

b.某乡**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 城建部门将建筑企业资质由一级改为二级

d、 民政部门不批准王某申请成立社会的行为

16岁。某市、县国土局以刘某非法占用土地建房为由,责令刘某拆除房屋,限期归还占用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 刘某撤回复议申请的,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人代为参加复议

d、 复议机关维持县土地管理局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执行

17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第条规定违法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同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查。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

18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届满的除外。

a.30日

b.60日

c.一年

d.两年

19、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第三人

d.人民法院

20、《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处理期间,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a.停止

b.中止

c.终止

d.不停止

21、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市环保局对该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环保局进行了调解,但化工厂不同意。

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

a.依法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d.可以和王某协商

民法观后感(篇9)

邯郸市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创新方法、灵活方式,搭建载体、扩大覆盖,重点宣传报道和主题宣教活动结合,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形成“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线上网络与线下活动结合。发挥新媒体优势,结合传统媒体,围绕坚持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内容,进行动态活动重点宣传报道,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和全民知识答题活动。同时,在主城区和县城部分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布置宣传海报标语和展板图片,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形势教育。

安全教育与法制宣传结合。结合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实施普法规划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危机忧患意识。重点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怖主义法》《环境保护法》《核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及“12339”国家安全公民举报电话的普及宣传,扩大了群众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让群众感受到,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提升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宣传教育与疫情防控结合。统筹安全日宣教和疫情防控,重点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文明素养。同时创新方法和形式,充分利用QQ、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报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发布疫情期间各类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执法宣传,扎实搞好网络舆论宣传教育。

集中活动与日常宣教结合。扎实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进活动,在各级各有关单位通过座谈研讨、基层宣讲、征文竞赛、演出展览等多种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把开展国家安全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题宣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内容,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网络媒体、报纸杂志、微信工作群、机关大屏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广泛而深入的国家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市、县党校开设相关课程,邀请专家讲解培训,不断扩大宣传教育效果。